高贵的螃蟹

        鲁迅说:“第一个吃螃蟹的人是勇士!”无法考证这个勇士究竟是何人,他当初怎么想起来吃这个玩意?由于他的第一个尝试,带动螃蟹的身价暴涨,以至于吃螃蟹成了有钱人的标志,一般的穷人还真消费不起——除非偶尔小资一下。这样的结果,那个勇士当初绝对始料未及。

      曾经看过一篇文章,说:一个穷大学生,和一个富二代美女成了情侣,他一时兴起就带着女友请同宿舍的哥们吃饭——最主要是带女友在室友面前亮亮相。

      点菜时,大家绅士,让女孩点,结果女孩点了一桌螃蟹。

      最终结果:四个男生一个月的伙食费没了!

      后来,穷小子提出分手。

      女孩追问原因,男孩说出了原因——养不起!

      女孩委屈:“我家经常吃螃蟹,我爸都是整框整框带回来给我们吃,就因为给你省钱,我才点了家常菜啊!”——她爸是房地产大亨。

      ……

      《红楼梦》中刘姥姥第二次进贾府,因听平儿说:大观园中开了螃蟹宴,吃了七八十斤螃蟹。刘姥姥简单算了一下,惊呼到:这一顿吃了差不多二十多两银子,够庄稼人一年的吃食了!……

      可见螃蟹一直都不便宜。

      现在市面上的螃蟹一般都是论个卖,几十元一个。虽然贵,但依然有许多人买,这说明人民的生活水平提高了。是可喜的事。

      我不矫情,各种食物都不挑,螃蟹也敢吃,但就是提不起兴趣——吃了一堆壳,肚子还是空的。所以对螃蟹不感冒。

        每年中秋节来临之际,爱人的一个在阳澄湖住的朋友,都会邮寄一大箱阳澄湖大闸蟹给我们。大多的螃蟹都被小侄子拿出吃了,我家两个孩子都不吃螃蟹,我只留几个给爱人吃。

        今年中秋节时,朋友又寄来一箱,我说:“这一箱螃蟹的钱够到饭店吃一顿大餐了!”

        爱人和我开玩笑:“这换成馒头够你吃一个月!”

        “这倒不假,对于我来说,我觉得馒头比螃蟹实惠!”

        “老土啊!”爱人无奈地摇头。

        是滴!我真的老土,因为我和高贵沾不上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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