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城》一书是钱钟书先生于1944年动笔,1946年完成。书中以“留学博士”方鸿渐为线索,为读者展现了这样一个有趣却又平淡的故事。
主角方鸿渐被彭斐先生这样评价“方鸿渐这个人,原是个太平凡的性格,从头至尾,毫无特出显著之处,好未见好,可也找不出一丝一毫的坏处来,看来看去,只是无用无能,既可怜却又不足惜,……是个地道的‘烂好人’……却有那一份小聪明和诡辩式的口才。”夏志清先生也说:“他是一个聪明善良的人……亦是一个毫无勇气的懦夫。他明白自己和别人的关系,但他还不能在坏环境中脱身,一来太懒,二来害怕因此伤害别人。……他的怯懦性质一直贯穿全书。”我要讲述的就是一个平凡且怯懦的方鸿渐。
书的扉页上便写着“围在城里的人想逃出来,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对婚姻也罢,职业也罢,人生的愿望大都如此。”方鸿渐便在婚姻与事业这两座围城中苦恼,想进入而不得其门,想逃出却又不得其法,鸿渐的苦恼便在于此。
在婚姻这座围城上,钱钟书先生塑造了四个女子。她们都是那个时代受教育程度颇高的人,都有着各自的心思,再加上方鸿渐,便衍生出这一系列可笑而又有趣的事来。
书的开头以鲍小姐为引,向读者概述了方鸿渐的“游学”背景。在回国的船上,鸿渐与鲍小姐结识。他经不住鲍小姐“你长得好像我未婚夫”的诱惑,在船上与她发生一夜情,自己的心情完全受她摆布。从最开始的害羞得意,到后来的恼羞成怒,失望、遭欺骗的情欲、被损伤的骄傲都混杂在心中,使鸿渐顿觉“女人是最可怕的东西”。
可他在鲍小姐离开后转眼便和苏小姐腻在一起,却没料到之后自己会进退两难,想要从苏小姐的围城中逃出,又不敢明白的说出自己其实并不爱她。在归国船上的最后几天他对苏小姐的示好感到恐慌,不愿在自己良心上增添想她求婚的责任。
可在上海时鸿渐又常感到生活无聊,便去拜访苏小姐,“好比睡不着的人,顾不得安眠药的害处,先要图眼前的舒服“。之后便认识了他真正喜欢的唐小姐,以及后来的好友赵辛楣。不过当时的辛楣却是以鸿渐”同情兄“的身份出场的,当时的鸿渐虽不准备向苏小姐求婚,却不得已又要在她面前装出和辛楣争风吃醋的模样。后来又加上了个”留学诗人“曹元朗,苏小姐以为这样便可以激起鸿渐向她求婚的勇气,却不知道鸿渐爱的是她的表妹唐晓芙。
懦弱的鸿渐并不爱苏小姐,可是在说话时总是顺着她,假装出苏小姐想见到的样子,却又暗自懊悔。说出不该说的情话,事后他又悔不当初,暗恨自己太过心软,下定决心要坚决些。他请苏唐二人吃饭,邀请苏小姐时,被她问起还有谁,他因心中对唐小姐的爱慕而对苏小姐很是愧疚,把唐小姐说成是来陪她,自己左右为难。苏小姐因病未能赴宴,他去探望时撒谎说唐小姐也没去,假装生气,先声夺人地嚷。鸿渐一方面对苏小姐假意逢迎,使她高兴,一方面又对自己的所作所声为懊悔不已,只等着向她声明自己并不爱她,懦弱的形象跃然纸上。
在苏小姐正大光明地表达爱意之后,他才如梦方醒慌忙之中写信求她原谅自己。在说自己爱的是别人时不敢直白的说出来,要用法语才敢告诉苏小姐。毫无应有的截决,反而拖泥带水,畏首畏尾。
可是怯懦的鸿渐在他爱的唐晓芙面前完全是另一副模样,他对唐小姐的喜欢毫不掩饰。在苏小姐说唐小姐男朋友极多时,“鸿渐脸上遮不住的失望看得苏小姐心里酸溜溜的“。鸿渐的勇气和爱在唐小姐处得到了很好的展现,这与他在面对苏小姐时的怯懦形成对比,他在苏唐二人中间的起伏不定正是他懦弱性格的表现。也正因为他的懦弱,没能向唐小姐解释清楚,两人最终也不欢而散。
在唐小姐处遭受挫折后,鸿渐因辛楣的介绍,即将前往三闾大学任教。他也认识了同去的孙、李、顾三人。在去路上,辛楣多次拿孙小姐打趣鸿渐,这边在鸿渐心中埋下了种子。之后在三闾大学多次接触下鸿渐也弄不清自己对孙小姐的感情是怎样的。这其中固然有柔嘉的小心机,不过身为家中不受宠的女儿,她对自己的婚姻细心经营也无伤大雅。此外,鸿渐与柔嘉二人感情与婚姻掺杂了太多旁人的因素。
鸿渐坚定自己对于柔嘉的感情是因为旁人的调笑,于是两人仓促之间订婚。后来结婚时,鸿渐最初听从柔嘉要回到上海再举办婚礼,可又被辛楣说服在香港办了婚礼。婚后的生活也是这样,鸿渐既要协调着柔嘉与自己旧家庭的矛盾,又要应对着柔嘉的姑母。在婚姻,或者说感情这座围城中鸿渐没有感到应有的快乐,自己向往的那座城欲求无门,置身其中的那座城又让他坐立难安。
深陷感情围城中的鸿渐这样懦弱,在事业中也是如此。平凡的他随大流回到国内,游学几年“兴趣颇广,心得全无“,应付父亲而买来的假文凭又不愿拿出。无什么用处的他先在“丈人”的银行中做事;后又经赵辛楣的介绍,机缘巧合下到三闾大学任教;被解聘后又靠辛楣的关系在报社谋了个差事。鸿渐少有自己的决定,反倒是辛楣帮了他不少。比起鸿渐,辛楣是一个颇有成就的人,“进可以做官,退可以办报“再不济还可以去教书。有主见的辛楣更反衬出鸿渐摇摆不定的懦弱性格。
鸿渐的性格固然有天性的成分,更少不了当时社会的影响。
他出生在一个旧式的乡绅家庭,身为一家之主的父亲方豚翁是前清举人,掉书袋的毛病尤为严重,就连孙儿的取名都要引经据典。还写日记和自传,既不当做备忘,又不传之后世,只给朋友们看。“研究语言心理学的人,一望而知是‘语文狂’,有领袖欲的人,不论是文武官商,全都流露出这种病态。“钟书先生在书中如是说。可见豚翁的骨子里还深深地根植着封建文人的习气。如此一个旧文人,对西洋、东洋可以说一无所知,可他还是把大儿子鸿渐送去法国留学。其中虽然有跟风、随大流的因素,但仔细想来更多的原因在于当时的社会。
彼时的中国正处于新旧之间,凡事以洋为先,出国留学者如韭菜,一茬接着一茬。主角鸿渐是极为可笑的一个,他本是学国文的,偏偏还要到国外留学。钟书先生借讽刺鸿渐讽刺当时的社会说‘学国文的人出洋’深造‘,听起来有些滑稽。事实上,唯有学中国文学的人非要到国外留学不可。因为其他科目像数学、物理、哲学、心理、经济、法律,都是从国外灌输过来的,早已洋气扑鼻;只有国文是国货土产,还需要外国招牌,方可维持地位,正像中国官吏、商人在本国剥削来的钱要换成外汇,才能保持国币原来的价值。“更多的人和鸿渐一般,正像江河里的卵石,跟随着激流的方向,踏不出自己的步伐。
《围城》像一出戏剧,形形色色的角色陆续登场。如白话诗人曹元朗、哲学家褚慎明都把自己的学问当做是炫耀的资本,像开屏的孔雀一样,向别人炫耀自己亮丽的羽毛,却不知自己的丑陋亦随之暴露。和他们比起来,大家闺秀、留学女博士苏文纨小姐倒有几分真才实学。可在婚后却也如李梅亭一般,做起了走私的勾当。此外还有韩学愈博士,高松年校长、张Jimmy之流,他们明明是社会上知识水平较高的一群人,却显露出比普通人更明显的劣根。究其原因,我想大概是因为他们受到当时社会影响较别人而言更大。
“在这本书里,我想写现代中国某一部分社会、某一类人物。写这类人,我没忘记他们是人类,只是人类,具有两足无毛动物的基本根性。‘钟书先生在书的序里九点出了那群荒诞不经的文人的特性。他们为爱情、为名利筑起了一座座围城,错综复杂的的关系交错在一起,’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里的人想冲来”。
综合全书,一个名为方鸿渐的小丑为我们上演了一出滑稽的喜剧。他懦弱地顺从父亲,却未能在学业上有所建树;他懦弱地跟从着辛楣,去在事业上一事无成;他懦弱地迁就着苏文纨;却未能在爱情上如愿以偿;他懦弱地面对柔嘉,却把婚姻搞得乌烟瘴气。他只是当时社会上的一个平凡之人而已。钟书先生以他为引折射出当时的社会,让我们看到那个乌烟瘴气的世界。
鸿渐如辛楣所说“并不可恨,只是没有用”,时间洪流奔腾而过,磨平了鸿渐身上的棱角,却没有打磨出特别的形状,而是变得河床上遍铺的鹅卵石一样,没有丝毫地出奇与色彩。
水北一刀
写于2016.2.3
修改于2018.1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