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民主的基础条件

人类对民主的追求历史非常悠久,古代雅典就有成形的民主制度。但人们发现雅典式的民主有很多弊端,仅仅依靠民主投票制度并不能让社会发展更加公平和理性。很多人甚至反感希腊式的民主。经过两千多年的探索,民主仍然是在发展进步之中的感念。人们至今也不能说我们已经真正实现了民主,找到了发扬民主的优势,规避民主的弊端的方法,设计出了完美的民主制度。

在现有的对民主制度的探索实践中,美国的民主制度是有相对优势的。虽然它还不是无懈可击,但是至少比其他类型的民主探索更能获得广泛的支持。

但是美国式的民主制度不是凭空出现的,它有独特的出现、生长、发展的背景和条件。美国式的民主只能在美国的条件下发展成今天的样子,如果离开这片土地,离开这里的人民,这样的民主制度同样不可能出现。

法国政治家托克维尔在1835年出版的《论美国的民主》上卷,是了解美国民主制度的土壤、机制和成果的必读书。托克维尔初生在1805年,是法国大革命之后,法国政治混乱,各路政治势力你方唱罢我登场,互相之间杀得血流成河,但法国社会依然看不到希望的时代。他看到,法国人已经尝试了革命、共和、专制、王权等多种国家治理模式,但还是没有找到出路。1831年,他借着考查美国监狱制度的机会,对美国的民主制度进行了长达9个月的详细考查,回国后写出了这本重要的作品。

美国民主制度的产生有它的特殊性,比如美国的自然条件。美国地广人稀、自然资源丰富,只要努力劳动,就能获得不错的收入。这样的条件下,人们更多关注通过劳动改善生活,对侵占别人的劳动成果兴趣不大,从政做官对他们的吸引了也不大。

另一方面,最初的美国人之间差距就比较小。世界上其他民族的构成和演化都是非常复杂的一个过程,很难探索民族精神的最初源头,而构成美国人的源头是非常清晰的。最早来到美洲大陆的是英国移民,他们有着相同的宗教信仰,近似的社会身份。他们都是因为对原来英国的国家制度失去信心,或者对英国宗教失去希望的人,还有些是被流放到新大陆的人。这些人怀着差不多的理念,甚至受教育程度也都区别不大。

当最初的移民到来之后,他们自然发展出了人和人能够天然组织起来的最小结构,那就是乡镇。在乡镇中,人们以自治的形式组织在一起,推选几个人负责不同的乡镇事务,这种形式天然就具备了民主和选举的特征。

但是乡镇毕竟太小,能够承担的职能太少。比如一个乡镇就没有必要建立一座法庭,所以很多公共事务需要多个乡镇共同联合。这样就在乡镇之上出现了“县”一级的行政机构,“县”负责为几个乡镇提供公共服务,更多的琐碎事务是乡镇自主执行的。

有一些事务县也没有能力处理,比如组织军队,发展教育等等。这些事务需要一个更高一级的行政组织来承担,那就是“州”。美国的州也是建立在乡镇和县自愿组织在一起的基础上的,人们通过参议院和众议院两级机构来选举代表,表达民情。“州”实际上具备了完整的国家机构,是非常独立的政治组织。

美国最初由十三个州自愿组织成一个联合体,每个州都具备独立的主权,但大家经过协商,让渡出一些权力给国家。比如国家负责处理外交、建立军队,国家政府具有一定的行政集权。但国家可没有中央集权,因为更多的权力保留在州政府层面,国家不能干涉州的具体事物。

之后就是建立在民间自治、州主权独立和国家负责代表所有加盟州处理对外事务和全局事务这样的权力分配体系,依托这个体系建立起相应的法律制度、选举制度、总统的权力构成制度等。

所以如果只看到美国民主的现状,就想盲目地学习事一定不会成功的。因为这一套民主制度背后的自然条件,民族组成的单一性和政府机构建立的从民间自治到独立的州成立联盟的过程,其他国家都是无法复制的。典型的例子就是墨西哥,这个国家几乎完全照搬了美国的宪法,但至今也没有建成民主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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