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在宣判后的话

  一花一世界,一叶一菩提。对于青蛙来说,它生活的井底就是它的整个世界,对于蚂蚁来说,蚁穴就是全部世界,对于鱼来说,这条河就是全世界。

  从去年夏天开始,经历了秋天、冬天,直到现在的春天,我所办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今天终于宣判了,尘埃落定,所有人都很高兴,除了被告人和他们的家属。朋友圈里同事和法官都在转发宣判的新闻,发表感慨,其实是在变相表扬自己。

  作为这起案件的实际办案人,我内心也是五味杂陈,难以平静。晚间无事,且听我一一道来。

  被告人其实挺冤的,如果不是赶上这样的特殊时期,断不会被判如此重刑。我们一直被教导掌握自己的命运,而其实我们什么都掌握不了,包括我们自己。社会的变化,政策的变迁,国家意志的决定决定一个时代的到来或者一个时期的开始,在此之中我们所有人都只能随波逐流,除非甘愿承受坚持自己的代价。

  这个社会有太多的阴暗面没有被揭露,能够曝光出来的都是幸运的,最起码不是傻乎乎的承受,连屈服的能力都不具备。

  搞法律的总有法治情节,现在的司法状况业内人士都清楚,政法一体,政法不分家,大环境如此,法律怎么可能独善其身。在我接触法理学的第一堂课上,老师就告诉我们“法是统治阶级的意志”,工作了,办案了,经历了,才发现课堂上的这句话是真的。

  办完这个案件,我还是助理,司法改革之后很尴尬的一群人,二等公民,干着和员额一样的活,拿着比人家低的工资。别人的案件让你参与,美其名曰给你机会,身为办案人却连最基本的办案权力都要依附于别人。成功了,成绩是员额的,不会有人记得我在其中做了什么,尽管没有人比我更熟悉案情,哪怕我才是这个案件的一号主力队员。倘若失败了,应该是所有的过错都能扯上我。庆幸的是这起案件办成了,没有人跳出来批判我。

  身为办案人的悲哀在于我无法对自己的案件作出决定,哪怕是在很有限的权力范围内,因为我只是一个助理,没有独立的办案权。助理只是依附于员额而已,有很多次我想坚持自己的观点,员额一句话“我的案件我负责”,我还能说什么?

  这种二等公民的感觉时常萦绕在心头,常常在想即使入了员额,当上了一等公民,又能怎么样,干的活和现在一样,工资会涨一点相当于农民多收了三五斗,除此之外,没有别的了。

  以员额作为胡萝卜来吸引人的目光越来越弱了,我所在的基层政法机关难道就是我的整个世界,我在不知不觉中是不是也成了那只青蛙。

  我清楚的知道外面并不是乐园,并不比现在的位置更加轻松,也许刚开始会特别难,特别苦,特别累。有一样东西是我现在没有的,希望以及未来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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