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3-27事实与偏好

在任何讨论当中,区分清楚事实与偏好,是有效讨论的第一前提。倘若把一方对于事实的分析当成了对于该事实的价值认同,这种讨论是没有意义的。不同的人有不同的偏好,同一个人在生命的不同阶段偏好也不尽相同,这种偏好站在中立的角度可以叫它价值判断,无所谓对错,只看屁股坐哪方。

这就好比,医生在研究疾病,要仔细搞清楚发病的各种机理,批评者上来就说,你要把这个病搞那么清楚,你是几个意思?你是不是和这个病是一伙的?病理研究属于事实,和谁是一伙的就属于偏好。如果因为讨厌疾病,就讨厌要把病理弄清楚的医生,这种讨论就没法进行下去了。

研究问题时要求自己搁置价值判断,先搞清楚事实,才具备实事求是的基础,否则不是自欺,就是鸡同鸭讲,于事无益。而基于事实的判断又分若干层次,最粗略的划分,分为范式层面和个案层面。所谓范式层面,是指对于整体意义框架的判断。

比如,大海是天堑还是通途,这与大海的物理属性无关,只与你如何看待大海有关,你认为它是天堑,就不会在上面投放资源,大海就真的会成为天堑,你认为它是通途,就会向上投放资源,最后大海真的就会成为通途。你怎么看待大海,这就是个思维范式。而个案层面,则是指对一个具体事情的判断,比如老王是否在大海里淹死了。思维范式会决定具体个案的意义,认为大海是天堑的人会觉得,老王淹死了,证明大海果然是天堑;认为大海是通途的人会觉得,老王淹死了,说明我们在走向大海时需要有更好的技术。

遇到分歧时,要想知道如何做,就得先知道对方是怎么想问题的,要想知道对方怎么想,就得知道他们的思维范式是什么。如果仅凭一腔热血做事,不去做这些分析,并无助于达到目的。《教父》中有一句经典台词,“不要憎恨你的敌人,那会影响你的判断力。”“憎恨”就是偏好和价值判断,“判断力”就是事实。很多人都会引用这句话,但在真遇到问题的时候,我们还是要反问自己一句,是否让“憎恨”或者“愤怒”影响了自己的“判断”?

不要憎恨你的敌人,那会影响你的判断力  

所以,我们在看待事情的时候,第一,要把价值判断暂时搁置,先弄清事实判断;第二,在事实判断上,除了要有个案层面的判断,也要有范式层面的判断;第三,在范式层面的判断中,我们对自己的范式是相对熟悉的,但必须也要对于对方是什么样的范式有所判断,然后才能在应对中获得主动。所有这些,都相当于是要做病理分析,与价值判断无关。

之所以要研究思维范式问题,在于,范式决定了具体事实的意义,只有搞清楚其思维范式,才有可能在应对中更加有的放矢、对症下药。搞清楚它的范式,与我们是否认同它一点关系都没有,这纯属对于范式层面的事实判断。但是如果一个人看到别人在努力尝试搞清楚对方的范式,马上就跳起来扣帽子,质问你的屁股到底坐到哪里去了,这种价值判断毫无疑问“会影响你的判断力”,反过来让我们在应对时更加被动。

人们在思考问题时所本能采取的思维范式,是其各种社会经历内置在他头脑里的。所以,要搞清楚对方的思维范式,就先得搞清楚他生活于其中的社会,而要搞清楚对方社会的生成,又必须深入到其历史逻辑当中。这就叫“知己知彼,百战不殆”。

很多时候情况混沌不明时,人们还喜欢采用阴谋论的分析方法,而最明智的做法就是主动放弃。因为面对阴谋论,无人能自证清白,对于己方来说,则没有了进一步研究的必要,反正都是因为对方太坏嘛。在我看来阴谋论是一种思维上的懒惰,在真实秩序中会把我们带入更加被动的局面。

总结一下,以上我们讲了三点帮助你区分事实与偏好的方法:一是放下价值判断,厘清事实;二是全局观了解对方的想法和基于这个想法的信念,再进行个案代入分析;三是避免类似阴谋论这样的错误归因。做到以上三点,使我们在分析问题看清形势时不至于走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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