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与恶的距离

这是根据台湾真实的恶性社会事件改编:李晓明在戏院随意开枪射击,造成9人死亡21人受伤。

这是一起“无差别凶杀案”, “无差别”是指犯罪嫌疑人和被害人没有仇怨,随机选择作案目标、在作案现场见谁杀谁的杀人案件;犯罪嫌疑人作案是有预谋的,杀人的手段一般也有预谋,只是作案的对象是随机的。

这是编剧将视角聚焦于李晓明凶杀案对不同家庭造成的影响与动荡,及其引发的后续风波。

如果不是一位朋友推荐,我想我不会看这种题材的剧,我向来不愿以恶意揣测,所以当我看到这部剧的名字时自己内心是十分抵触的:《我们与恶的距离》。剧情围绕杀人犯李晓明的家属、九位受害者代表刘天彦的家属、李晓明的辩护律师王赦三方,以及“思觉失调症”患者应思聪及其家属,他们的心路历程和生活变化展开。镜头从正面的善恶审判,转向了案件背后的真相探究,其实要表达的是人性的变化,讨论人类社会的规则及解法(或无解):

社会、道德、法律,是否都有绝对的黑与白?谁代表着正义与公平?对与错谁来判定?多数是不是一定代表真理,道德与法律是不是同轨?……

剧一开始,对于媒体追热点行为的争论,就为我们还原了网络暴力背后的部分真相。

一个杀人犯死有余辜,民意汹涌时恨不得他全家都死无葬身之地。

如剧中杀人犯李晓明的父母。在李晓明被正式宣判死刑之后,他的父母变卖房产赔款,但社会舆论对他们的压力依然在与日俱增,不堪重负的夫妻俩只好面对媒体下跪道歉,可换来的却是媒体的追问和讨伐:

下跪是发自内心的吗?

请问下跪是有人指导你们吗?

下跪不能换回九条人命!

李晓明的母亲含着眼泪,声嘶力竭地喊出:“没有一个爸爸妈妈,要花二十年去养一个杀人犯呀!”


我们绝大多数人都不会成为新闻事件中的当事人,而人的天性中又有着参与欲,所以我们不甘于置身热点之外,总想对社会事件进行了解和评论。人们通常是站在道德的制高点上,对事件进行善恶评价或者情感抒发,每个人都以为自己抡起的是正义之棒,但是,我们的观点是真理吗?我们的“善良”是真善良吗?“流量”即代表大多数人的意志吗?大多数人又一定代表正义吗?……


我们只是路过了很多人与事,并没有走进。


李晓明的父母是杀人犯的家属,但并不是参与者,为了躲避网络暴力和社会舆论,他们卖掉了房子,关掉了手机,带上了黑色口罩,在街角海边苟延残喘,但仍不被放过。大多数人自以为站在了“恶”的对立面,却也在不知不觉中扮演了施暴者的角色。


不明真相和寻找真相永远在竞走途中。


真相往往是碎片,很难让人看到它的完整面目。有些看似完美的真相,会被另一些细微碎片击碎;我们能看见的,很难是事件的全部或本质。

比起真相,更多的时候是谎言。谎言会暂时缝合一些矛盾和裂痕,使人安心沉睡;而传达真相是既痛苦又辛苦的事情,所以很多人选择在真相面前闭上眼睛。


其实没有谁会在意真相,大多数人只会相信自己希望看到的那个真相。


李晓明罪该万死,反社会人格也好,暴力恐怖倾向也好,他不会、也不应该获得任何的同情。

李晓明是罪大恶极,但众人对律师和凶犯家属泼出去的粪和砸出去的鸡蛋,也会累积出恶意的,——千万个这样的恶意堆积,也会摧毁一个人。

编导把情感往凶犯家属和精神病患者那里稍稍倾斜了一下,他们成功了,我们被带进了节奏中,开始期待公平与与正义。可是,站在受害人一面,我们发现:


一方面,应思聪到幼儿园“绑架”孩子拍片子,的确没有恶意;另一方面,他带给幼儿园的孩子以及他们父母的却是真真切切的长达数小时的恐慌。

一方面李晓明滥杀无辜,无辜家人因他几近走投无路;另一方面,九人因他再也看不到明天,那些被伤害的家庭永坠黑暗之中。

一方面,陈昌精神错乱思觉失调一心求死残忍杀害孩童最后自吞塑料而死;另一方面天真的孩子被他残忍杀害,家人之痛天地崩塌。


在极为无辜的受害者面前,去探讨施害者的根源与动因,违逆了很多人的情感。


这也是我在追剧时情感的混乱与纠结。


编剧想通过一起无差别杀人案件,探讨诸多具有普遍社会意义的议题。比如,被害人家属该如何熬过丧亲之痛,该如何重新建立生活的坐标?比如,杀人凶手的家属是否该接受道德和舆论上的“连坐”,他们可以撇清关系自在生活吗,他们是否还有快乐生活的权利?比如,是否要废死,赞成废死者认为死刑不能彻底根除罪恶,但这对于受害者家属是否有二次伤害?比如,我们有没有权利不宽恕、不原谅?比如,精神病患者的权利该如何被保护?……

我们与恶的距离是很难讲清楚的命题,

不必急吼吼地宣布结果,

不为群体撕裂去推波助澜,

我们也一直在人性的天平上摇摆。

唯一能做的、能信的,就是做一个温暖的人。


好的制度与好的人性之间成正比,但好的制度也不能杜绝极端人格。

能输出个体的温暖,或许就能拉开一点与恶的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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