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故事:知府审案,县官丢官

古时有个男子名叫贺良,家境清贫,虽一表人才,但不务正业,爱好赌博。因此,二十五岁还没成亲。

村里有家豆腐坊,坊主汪公早年丧妻,有三个女儿,大女和二女都已出嫁,他打算替小女儿汪兰招个能干的女婿入赘,传承祖传手艺。

汪公在媒婆找的人里一眼就看中贺良,于是,贺良入赘汪家。


起初,贺良起早贪黑在豆腐坊帮忙,和汪兰相处不错。后来,贺良经不住损友的软磨硬泡,又开始出入赌场酒楼。

汪兰规劝丈夫,不管用。渐渐地,两人开始争吵。

有一次,贺良几天没回家,贺汪两家四处寻找,过了一个月仍无音讯。贺母听说儿子儿媳常吵架,因此认为是儿媳谋害了儿子,便将儿媳告到官府。

县官姓薛,刚到任不久,总是依靠师爷出主意。这次贺家的命案,薛县官毫无头绪,又指望师爷。恰巧师爷是汪家的邻居,他说:

“汪兰是我看着长大的,长相虽不出众,但也是亭亭玉立。小两口常吵架,贺良不知为何不愿帮汪公做豆腐,于是,汪公找外甥张凡来帮忙。张凡今年二十,尚未娶妻,浓眉大眼,人也勤快……”


“懂了,情杀。”薛县官抢着说。

“大人英明。”师父附和道。

于是,薛县官将汪公,汪兰,张凡拘到公堂,要他们交代谋害贺良的经过。汪公三人齐喊“冤枉”。

薛县官怒拍惊堂木,命人对汪兰和张凡用刑,只见棍棒齐下,鲜血直流。

汪公连连磕头,高呼“冤枉”。见状,薛县官又将汪公重打二十大板,眼看着父亲被杖打得奄奄一息,汪兰泪流满面喊道:“大人住手,我招。”喊完便晕了过去。


紧接着,薛县官将汪公和张凡关进大牢,留下汪兰继续审问。随着一盆冷水泼来,汪兰醒了过来。

迷糊间,她似乎听到师爷念着什么。原来师爷手里拿着提前写好的供词:民女汪兰,与丈夫贺良不和,常有口角,后与表兄张凡私通,被贺良发现,恐事情闹大,将贺良杀害。

师爷问汪兰是否属实,然而她刚醒,昏昏沉沉压根没听清。紧接着,两个衙役过来抓起汪兰的手在供词上画押。


第二天,薛县官下令对张凡用刑,起初他矢口否认,无奈快被打死,加上汪兰已招认,他承认是死,不承认也是死,不如早早认了,少受点罪。于是,张凡也在师爷的供词上画押。

就这样,汪兰和张凡被打入死牢,汪公释放回家。

当薛县官整理结案卷宗时,师爷提醒说:“大人,命案死要见尸才行。”

薛县官点头,命衙役将汪兰带来审问尸体的去向。汪兰随口说尸体已被碎,肉喂了狗。

师爷又问骨头在哪?汪兰回答:“丢到后院枯井里了。”

于是,薛县官派人到汪家后院,果然看见一口枯井,派人下井后寻到一些碎骨作为物证。

至此,案件就算了结。随后,薛县官将案宗交到州府。


知府姓金,他翻阅命案卷宗,觉得案件人证、物证齐全,断案逻辑清晰。然而,他办案向来要将卷宗连看三次,毫无疑问,才会下结论。

看到第二遍时,金知府发现所谓的尸骨,仅是一些分辨不清部位的小骨头,加上贺良失踪两个月,不至于白骨霉腐。

金知府断定,此案仍有疑问,于是下令将人犯押往州府。

汪张二人刚抵达州府就被传唤上堂。两人一见金知府便齐声喊冤,将画押的供词全部推翻。

在金知府的审问下,汪兰和贺良均否认有染,随后说出屈招实情。

汪兰说:“民女招供,一为了解救父亲,二为免受皮肉之苦。枯井里的骨头,实际是平时吃的狗骨和羊骨,都是一年前丢下去的。薛县官人骨狗骨不分,新骨陈骨不辨,请知府大人明察,还民女清白。”


张凡说:“我每天起早贪黑帮舅舅做豆腐,与舅舅同住一室,对表妹并无非分之想。薛县官三天两头用刑,我见表妹招认,横竖是死,不如招了,少受罪。”

听完,金知府叹气道:“贺良活不见人,死不见尸,此案一时难以定夺。”随即,他命人将汪张二人卸掉枷锁,暂押牢中。

有一天,门外有人击鼓喊冤,金知府当即升堂,当衙役带上击鼓人一问,原来正是“肉喂了狗”的贺良。而后,贺良说出消失的两个多月去向。

原来,两个多月前贺良输了四十两银子,打下欠条,五天不还,要么剁手,要么让妻子当仆妇抵债。

贺良自知无力偿还,于是一走了之。债主见汪贺两家都在寻找贺良,后来又听说出了命案,以为贺良是赖死不还债,因此他不敢声张,怕说是他逼死贺良。

贺良一路逃到金陵,前天夜里在路上遇到同乡李三,他上前打招呼,把李三吓得半死,不知贺良是人是鬼。

后来,得知贺良逃赌债的事后,李三急忙将近些日发生的事告诉贺良。贺良痛哭流涕,当即决定赶往州府。

金知府听完很生气,将贺良重打十大板。随后,金知府将汪兰和张凡带上公堂,汪兰一见贺良,冲上去往他脖子咬一口,鲜血淋淋,贺良不躲,任由妻子打骂。

此案真相大白,金知府结案:

贺良不得再赌,善待妻子,孝敬岳父,如有违背,打入大牢。官府赔偿张凡二百两,由薛县官承担。

之后,金知府将此案禀报皇上,皇上当即下旨撤了薛县官的官职。

改编自《民间故事》。关注@心言笑语 一起听故事,悟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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