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不拾遗与贼不走空


路不拾遗与贼不走空

文:我是素颜

古人有文章称道某地民风淳朴,民众正直,夜不闭户,路不拾遗。想来如此佳地古时少有,现下更是罕见,不然,古人做门栓做甚,养狗做甚。今人装紫外线做甚,安防盗门做甚,大家小巷装监控做甚。不学无术好吃懒做,不劳而获的贼还是有的。

当年在临街的工作室外,专门修了两个花池,种满各色草花,花朵成群,美不胜收。池外还有数个花盆,花也长得喜煞人。

某日清晨开门时,发现了异样,门口好像好了两个大花盆。打开监控翻看,乐了。夜半时分,有一个年轻的男贼,戴着女生的长发套,跨过花池栅栏,来到门口,一手拎了一个花盆,匆匆又跨过栅栏离开。

夜里的监控中,人的脸部长相不易分辨,两只眼睛却如同狼眼,亮晃晃的,再加上长长披肩,又鬼鬼祟祟,女鬼似的,半夜见了,一定慎得慌。监控外一班人围观,倍感好笑。做贼的人,即便长得魁梧,做了贼,身形便萎缩了,佝背弯腰,眼神飘忽不定,靠着墙背着人踮脚走路,老虎样的身板,做了贼,便变成了老鼠,模样实实不敢恭维。


再后来,又连续丢了六七盆花,盛开的正当旺的花,连同花盆都消失不见。空出一个又一个空档,圆圆的花盆潮湿的印迹还在,上面的花盆却没了踪迹。

丢就丢了,倒也没多大懊恼。之前看过一篇文章,弟子打碎了禅师最爱的兰花,以为禅师会生气。不想禅师云:养花是为欢喜的,不是为生气的。

颇为受益,咱养花也是为欢喜的。想来偷花之人也是爱花的同道中人,不然不偷金银财宝去,单单来偷花,而且专偷开得正艳丽的花,想必是白昼看到了,眼气,才想着半夜来偷回家观赏去,要不爱花也想不到这成。

如此一琢磨,也便释然了,没为丢花动容,不过想了一个辙子,不再用专门买的花盆种花,不然,丢花不气,丢花盆肉疼,大钱小钱也是钱哪。

此处要说到“贼不走空”了。此贼非他人,是敝人。话说敝人不知何时有这个毛病,去哪里玩,从不空手回,挖株野花,捡个破罐烂瓦的事,十有八九。


从此以后,种花再不买花盆,拆迁的老房子里遗留了许多过时的瓦罐,全部捡回工作室,当花盆用。如此倒好,从此再没有丢过花。

工作室外摆了大大小小一溜瓦罐,经过的人会停下来问:你这儿收瓦罐么?还有人专门打电话来问询,听人说你这收瓦罐呢。哈!他们不知,敝人也属“贼不走空”的贼的一列,走哪拾哪,花钱买这事,免谈。

到村里破旧的不再上锁的残坦断壁的老房子里,补了布的破竹筐,也要捡回家。垃圾堆上人们扔的旧物,也不忘偷偷瞄一眼,万一有看上眼的呢,看上了一定会当宝贝抱回家。

想起以前看过三毛的文章,她小学时写长大以后的理想:我有一天长大了,希望做一个拾破烂的人。因为这种职业,不但可以呼吸新鲜的空气,同时又可以大街小巷地游走玩耍,自由快乐地如同天上的小鸟。更重要的是,人们常常把许多还可以利用的好东西当作垃圾丢掉。拾破烂的人最愉快的时刻就是将这些蒙尘的好东西再度发掘出来,这......


三毛还没有读完,老师已经听不下去了,气急败坏地拿起黑板擦朝她扔了过去。三毛被吓坏了,不敢再念。老师拍着桌子惊天动地地冲她喊:“这是什么文章!简直是乱写!将来要拾破烂,滚出去好了,对不对得起父母......”他命令三毛重新写。

于是就有了第二篇文章。

我有一天长大了,希望做一个夏天卖冰棍、冬天卖烤红薯的街头小贩,因为这种职业不但可以呼吸新鲜空气,又可以大街小巷的游走玩耍。更重要的是,一面做生意,一面还可以顺便看看沿街的垃圾箱里有没有被人丢弃的好东西。

哈哈,不自觉地把三毛的理想也亲自实践了一回。她在撒哈拉大沙漠拾人们丢弃的宝贝,我在所有走过的路上拾遗,倒也拾出了自己的乐趣。

这些日子,又把目光聚焦到大街小巷的景观植物上了,园丁们用电割刀修整绿植,巴巴地停下车子:大爷,这些剪下来的叶子有用吗?

不用,想要,来拿吧。

好咧!夜深时分,带上袋子,戴上手套,蹲路上装叶子。

可不是一枚觅觅的,不走空的贼,且是女贼。路不拾遗这种正经事,臣妾实实做不到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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