念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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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我不太喜欢和别人几家一起出游,要不是妻非要去昆明看海鸥,我想,这个冬天,我还是会好好呆在深圳,顶多带儿子去一趟红树林。深圳湾也是可以看见海鸥的,但是,妻说,她想要看那种成群结队的海鸥,还约了小区里面的好几家一起从深圳飞昆明。

飞机着陆后,我想起自己离开故土,已经10年了。我是云南人,虽然现在很少提起,在外都会说,自己是深圳的。但是,父母早逝后,我在云南早已没有什么至亲,亲戚们都散落在各地,也都疏于联系了。

我唯一强烈想起的人,是念念。十年前的泸沽湖畔,我爬进了她的花楼,我问她:“你说,我喜欢你吗?”她摇摇头:“我怎么知道?”我摸着她的长发,对她说:“当然喜欢了,要不,怎么会想时时刻刻都和你厮守在一起。”

一连六天,我天天都去找她,和她一路欢歌。那时候,我是真心想娶她。可是,没有家底的我,却开不了口,我做了一个决定,去深圳打工,挣到钱后,就回来娶她。所以,第七天,我不辞而别了。

到了深圳,发现自己除了年轻,没有一技之长,要想快速地积累财富,并非易事。时光容易消磨意志,却没有减弱在灯红酒绿中日益增长的肾上腺激素。深圳的打工仔多,打工妹更多。

到了周末不做工的时候,白天看对眼的人,晚上结对般睡到一起,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堪称“物美价廉”。到深圳第三年后,族上的堂叔来了电话,催了婚事,大概是说我早完婚的话,也算是给黄泉路上的父母有个交待。

在老家,没家底的人都讨不到老婆;但在深圳,不一样,剩女远比剩男多,不谈爱情的话,娶一个女人为妻,不是难事。我和妻刚好就是那个时候认识的,彼此都没有对象,周末在一起约过几次,感觉还不错,断断续续地处下来,不到一年就结婚了。

婚后,妻有没有收敛,我没有细究过,因为我也不是省油的,照样悄悄约着人、偷着腥。只要不伤大雅就好,谁也不是谁的所有物——这是我和她在婚前就达成的共识。

有了儿子后,我明显感到精力不足,可能是自己童年谈不上幸福,我想给儿子更多温暖的回忆。妻不一样,基本上还是我行我素的,出了月子就不喂奶了,一觉睡到天明,注重保养,喜欢在外面玩。

人和人,一辈子,能有多大不同。我更相信的是,命和运的神奇,谁也逃不掉。工作上,不出差错就好,多上进谈不上;婚姻上,真是左右手搭配干活,我确信依然没有爱情,是否存在不离不弃的亲情,我确定不了。

日子平淡着进行,看着翠湖上盘旋的海鸥,我特别想知道,念念过得好不好,嫁人没有。当年,我那么自信要挣钱回来娶她,却连承诺都没有一个就独自逃离了。我,是不是太窝囊了。过了那么多年,辗转过那么多形形色色的女人身旁,到头来,最爱的、最愧疚、最难忘的,还是念念。

不远处的妻对我大声嚷嚷:“喂,别发呆了!快给我和儿子抓拍一个!”我抬头,听见耳旁边传来更近的声音:“先生,要不要买一份欧粮?”

熟悉而恍若隔世的声音,我侧脸,看见了念念。心心念念的念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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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每天“以读书开始,以码字结束”,如此一生,安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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