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活》:我宁可痛苦,也不要麻木

复活
[俄]列夫·托尔斯泰

《复活》是俄国十九世纪著名作家列夫·托尔斯泰的长篇小说之一。

小说讲述了贵族聂赫留朵夫在一场法庭审判中遇到多年前被自己强奸过的清纯女孩玛丝洛娃(卡秋莎)因一起案件被诬告冤枉被判苦役的事,她的出现让聂赫留朵夫回顾从前,猛然自省,意识到自己的罪过想要赎罪并且付之行动的故事。

作者花费了许多笔墨进行了对比与反讽,从无数的案子中点明了当代的“唯利是图”的政府及腐败的社会现象,而这是一场“精神”的复活,随着聂赫留朵夫奔走洗清卡秋莎的罪名而推进,他对抗贵族、对抗封建官僚制度,从精神焕发、渴求公平的青春到融入社会现实、享受贵族权利再到看清一切,良心发现,层层递进,言语间流露出真正的上等社会该有的样子与愿望。

简短书评:

一八八七年,著名俄国作家列夫·托尔斯泰接待了一位来自法院的检察官,这位检察官跟他讲述了一个故事:

一个叫罗扎丽·奥尼的妓女,被控偷了醉酒的嫖客一百卢布,因此被判四个月监禁。陪审人员中有一个上流社会的青年,发现罗扎丽原来是他亲戚家的养女。几年前他克居彼得堡时诱奸了这个姑娘,姑娘怀孕后被赶出门来。

后来姑娘生了孩子,孩子被送进育婴堂,姑娘便沦落为妓女。那青年良心发现,想方设法同女犯见面,并请求检察官予以帮助,表示愿意同女犯结婚以赎罪。不幸那女犯在狱中死于斑疹伤寒。

这个故事便是列夫·托尔斯泰创作《复活》的原型故事。

但在这部经典的著作里,托尔斯泰将那位青年的良心发现升华为个人主义思想与利益主义思想的斗争,并在当代贵族思想没落、政府制度腐败的背景之下讲述这个令人动心的故事。

除了拯救女主这条线索之外,作者还通过许多例子来衬托当时的背景,有“纵火案”、“雪橇砍人案”、“惯贼奥霍津的故事”……从字里行间中,我依旧相信托尔斯泰内心对于“人性本善”的憧憬,细细读完那些冤案,便知道,在那种时代背景下,一个人之所以变得堕落,绝不是没有原因的。

文中有一句让我记忆犹深的话,男主角与受自己所救的某位女囚犯的家里人在谈论自己坐过牢时说“最痛苦的是当我感到我不再是人,而是成了什么东西的时候。”抛去前因后果,这句话值得深思。

这让我想起了陕西女子刘小样在20年前说出的一番话,她说“我宁可痛苦,我不要麻木。我不要我什么都不知道,然后我就很满足。”在20年前的农村里敢于说出这番话来的人往往被认为疯子,而在现在却是渴望自由与向上的令人感同身受的真言。

当书中的男主在回顾过去的自己时也意识到,那些压迫农民、草芥人命的穿着华丽外衣的贵族领导人物早已不再是人,而是被人类的欲望与兽性所控制的行尸走肉罢了,他们被社会磨平了棱角,甘于接受那些虚伪的潜规则而至自己的良心于不顾,为了利益与安稳,麻木不仁。

《复活》描写的不是阔别多年的男女主的感情复活,而是一场良心与利益、麻木与对抗的精神复活。

当你丢掉向上选择了麻木,便只成为了行尸走肉,当你抛掉良心选择了利益,那你便如同时代的刽子手一般,纵然有操纵生死的权力,却永远都躲不开被颠覆的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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