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是个合伙制公司,幸福婚姻的秘诀是像经营公司一样经营婚姻

著名经济学家薛兆丰节目中曾经提出过这样一个观点:“结婚就是办企业,就是签合同,办的是家庭企业,签的是终身批发的期货合同。”

婚姻是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在肉体、精神、财产三方面的合伙,就像是两个人合伙经营一家公司。找对象应该把婚姻当成人生最重要的一次创业:“你不是找饭票,也不是找孩子爹,而是寻找人生合伙人,进行资产合并,降低财务风险,丰富人生阅历,提高生活质量。”

因为无论爱情还是物质,无论是门当户对还是势均力敌,无论是人品还是三观,都无法保证两个人能幸福。爱情可以保证两三年内的幸福,物质可以确保生活幸福,门当户对和势均力敌可以确保不受欺负和贬低,人品和三观可以确保对彼此伤害的底线不会太残酷,

人们以为爱情和好的物质生活是婚姻幸福的保障,可是婚姻里的可变因子真的是太多了,可能性也太多了,若不善于经营,都无法确保幸福。

幸福婚姻的秘诀是像经营公司一样经营婚姻。

《婚姻法》其实就是把婚姻定义为合伙制公司,它既不负责爱情在婚姻中延续,也不能保证婚姻生活的甜蜜,唯有剔除了任何浪漫色彩的属性上,婚姻才受到法律的保护和约束。法律唯一能做的,是为婚姻双方婚后的"经营"行为,确立一个格式化的最低章程,在这个章程约束之下,双方的利益都能得到平等但最低限度的保障。当婚姻无法走下去时,婚姻法的最新司法解释,大致相当于为婚姻这家"合伙制企业",制定了一组破产清算时的一般条款。

婚姻就是一个合伙公司,夫妻不仅实现了经济上的共享,还有彼此资源的交融、各自亲友圈的渗透。原来遇上难事儿了,一人扛着压力大,结了婚有事有了帮衬,不至于孤立无援。

在婚姻中,两个人都是欣赏对方,认同对方为人,觉得是可以托付的。两个合伙人整合资源,各自发挥所长,为这个家共同的目标和未来规划去努力。在经营过程中双方不断的沟通和了解,明白各自的原则和底线。

婚姻里,一损俱损,一荣俱荣。有时输了便是赢了,赢了便是输了。婚姻中不妨以一对合伙人的心态去经营,彼此会更多去考虑到对方的感受、对方的立场。追求双赢的婚姻,才不会散伙,才处得持久而舒适。

公司中如果其中一方坐享其成,而另外一方拼死拼活为公司付出,或者其中一方闭门造车跟不上市场的脚步,而另外一方观念和思想都走到市场前沿,这样的公司合伙人将会有很大矛盾,若没有包容和理解,公司离倒闭也就不远了。

公司需要夫妻双方力所能及的共同为家庭创造经济收入,相互平摊家庭责任,共同履行家务、育儿、养老、人情关系打点等等人生职责,相互扶持,彼此成就,共同进步,这样的婚姻才是幸福婚姻。

这样的公司股份价值才会持续性增涨,年年有可观的分红,将来一定是百年老店,共渡百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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