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爸最近有点怪。
我发现他怪,是从发现他每天的习惯有变化开始的。
原先他每天早起都定时定点到家附近的烈士陵园去晨练,最近却不去了,我问他怎么了,他说陵园里有人遛狗,那狗老跟在他屁股后头。老头讨厌狗。
不去就不去吧,我也没怎么太在意,照旧每天上班、下班,回到家还和老头喝两盅。
后来,我发现老头又有了新变化。
他开始唱歌了!
一开始是偷偷地唱,有好几次都是我回到家后,就听到他一个人在厨房做饭时的哼唱,唱的什么我听不太清,因为每次他扭头看到我后就不唱了。然后就是各种转移话题。
“估计是怕我听见了不好意思吧。”这是我给老头找的解释。
再后来,老头居然开始买衣服打扮了,什么款式靓买什么,除了衣服,还有配饰。
我之所以知道他买这些东西是因为我在某宝帮他开了个亲情账号,后来虽然他自己捣鼓清楚了怎么付款,但是我还是能看到购物车里的东西。
于是,我怀疑老头是不是恋爱了。
没办法,我妈走得早,我爸带着我这么些年,从一个小鳏夫变成了一个老鳏夫。
我刚工作这两年,也不是没人给他介绍过,可他还是一一回绝了,说是习惯了一个人,一个人清静。
起先我是相信他的说辞的,可是最近他的这些变化,又让我有点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了。
我把老头的这些变化跟我发小说了,他眯缝着小眼,一副见怪不怪的表情说道:“八成是有了。”
我拍了一下他脑袋:“哪TM就有了,把话说清楚!”
“你别急眼啊,这都说‘女为悦已容’,这男的我看也一样,你忘了你高中那会为了追咱班的班花,每天捯饬得跟狗尾巴草似的。”发小这是哪壶不开提哪壶,恨得我照他脑袋上又一顿爆栗。
“说重点!”我有点不耐烦了。
“你这叫关心则乱,要不,我给你侦察侦察?”发小揉了揉脑袋说道。
我想了想,也没有什么更好的办法了,只得同意。
于是我把老头的作息和活动范围都告诉了发小,还趁老头外出的时候,把他藏在衣柜里、压在一堆最不常穿的衣服下面的那件堪称二十年前古惑仔标配的潮服拍了个照发给发小,因为我怕他在跟踪老头的时候,认不出来。
就这样,一个星期之后。
“怎么样?”一见面我就迫不及待地发问。
“你多虑了,叔叔就是和几个大爷组了个乐队。”发小在“哧哧”作响的铜火锅里涮了几片羊肉,头还颇有节奏地跟着肉片“七上八下”,然后让它们在麻酱碗里滚上一滚,大嘴一张,肉全都下了肚。
“乐队?”我的心刚放下来,像想起了什么,忽而又被提了上来,“那他为什么不告诉我?”
发小像没听见,只顾大块朵颐,我把他面前的肉盘子拿走了他才从麻酱碗里抬起头来:“应该是不想让你担心吧。”
“这又不是什么见不得人的事,我有什么好担心的。”我像是在对发小说,更像一边自言自语,一边分析情况。
“不对,我还是觉得哪儿不对。你带我去。”第六感告诉我老头有事瞒着我。
“去哪?我这肉还没吃上几口呢!”发小的抱怨声消失在我往他嘴里塞的一只大虾里。
“去他们乐队常去的地方。”我边说边把发小拉出了饭馆。
三十分钟后,发小带着我来到了一个废旧的厂房,这个地方我认得,我不但认得,而且还很熟悉,因为我和发小就是出生在这的,这是我们市的老棉纺厂。
在我们上初中那年,棉纺厂按市里规划的要求,搬迁到了郊区,原厂房也就荒废了。一看到这熟悉的厂房,我忽然有一种很不好的预感:老头突然放飞的自我,还有柜子里突然多出来的各种补钙的、蛋白的、维生素的保健品……
“爸!爸!”我忽然非常害怕,就像天忽然要塌了一样。
我们一路找,一路喊,终于在一个四面透风且空旷的车间里找到了老头和他的乐队。
我敢说那是一个平均年龄超过60岁的乐队,当我们找到他们的时候,老头这个主唱正唱着《小芳》。
乐队里一个键盘手,一个吉他手,一个鼓手,谁和谁的节奏都没挨上,也就老头的调还在调上。
这三个人还都是我认识的,他们也曾是棉纺厂的老职工,现在也和老头一样,退休了,平时我管他们叫大爷。
“你怎么来了?”老头看见我,有点意外,还有点不好意思。
我和发小先一一跟大爷们打了招呼。
“爸,我……”我话还没说出口,就被老头截住了:“先别管这些了,你们来了正好,给我们录个像。”
说完老头从兜里掏出了手机,递给我。我一脸茫然。
“愣着干什么啊,快啊,再晚就来不及了。”老头催促道。
“什么来不及了?”
“你张叔胃癌,晚期,明天他动手术,我们想把这首歌练好了,在他进手术室之前让他听听。这是他和你张婶谈恋爱时最爱唱的一首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