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立独行的华夏文明》26第三章已是悬崖百丈冰03

2、春秋战国

春秋战国时期,从公元前770年-公元前221年,历经近550年。它以公元前453年,韩、赵、魏三家灭掉智氏,瓜分晋国为分界,前期称为春秋,后期称为战国。

春秋时期,诸侯兼并,以大吃小,是一部诸侯争霸历史,华夏控制区内,由周初分封的几百个诸侯,经历约300年兼并历程,减少到7大诸侯以及依附各大诸侯周边的十余个小诸侯。

而到战国时期,七国争雄,统一进程加速,各大诸侯之间争斗愈发激烈,最终以秦灭六国,而一统天下为终结。历经华夏政治制度由分封制向大一统的全面郡县制的重大转折。

春秋战国时期,是华夏族成立之后第一次出现的、也是至今为止最长的一次长期分裂混战时期。后世有人描述华夏历史循环规律,所谓的:分久必合合久必分[63]。基本就以此开始。

春秋战国历经以此五百余年的超长内战,其成因笔者从三个方面着重讨论:一是主要原因:生产力发展;二是分封制的内在负面因素导致的;三是讨论法统与孝道

 生产力发展:

我们看到从华族农耕文化到之后发达的良渚文明,进而使华夏族以当时人类最高生产力水平,成功应对了世纪大洪水。其后到商朝,青铜的大规模应用,到周,铁器开始大规模进入军事、生产、生活等等领域。华夏族先进的生产力水平,保证了对外军事斗争的优势(比如商朝著名的女将领妇好对鬼方等部落的征伐),实际控制领土不断扩张,同时在华夏族群内部,大量先进工具及技术进入生产生活领域,导致能生产出承载更多人口的社会财富。因此生产力进步在导致华夏族的人口、领土都大幅增加。今人有人推算,春秋战国,华夏诸国人口合计大致在2000万~3500万左右。人口的增加直接意味着华夏本族可以将更多的土地纳入直接控制领土中。同时到了西周末期,跟华夏族对抗千年的东方东夷部族,长江中游的南蛮部族,已经大量融入华夏族之中。

华夏族到西周末期,基本将今天中华最精华的、当时最适宜大规模农耕的土地大部收于囊中。华夏北至辽河流域,南到长江以南,东到海岸线,北到甘肃东南部,这其间大量地区,历经夏商周三朝经营,随着主要土著族群已经与华夏族大量融合,在整个统治区内,华夏族直接控制力度大幅增加。

而铁器大量应用,农耕生产力大幅提升,不仅导致耕地总量及农作物产量快速增加,人力的价值不断提升,更促使私田逐渐泛滥,逐步冲垮了井田制。维护原有贵族体制的经济基础遭到严重动摇。这些结果,客观使得大量诸侯及贵族消亡,以及单个政治实体的理论有效控制范围大幅增加得以可能。周初几百个封国,到了西周末期,生产力发展已经导致不需要那么多政治实体来对相关领土实施有效治理,单个诸侯国可以比以往控制更广大领土及人口,这才是诸侯兼并的内在动因之一.

分封制的内在负面因素:

分封制自身的最大问题,就是前面谈到的盛衰轮回下的强支夺干。

分封制是华夏文明特色的一国两制。

一国两制建立的背景是尊重现实,华夏本族与周边四夷尚未实现融合的现实;华夏族本族实控能力不能覆盖四夷故土的现实;

一国两制的目的是,中短期实现对领土及族群的统治,长期目的是实现民族融合,文化融合的和合之道。长期目的决定了夷必归华。于是,在法统逻辑下,这就形成一个必然的推论:夷必归华——旧夷新华——新华为华——华夏正朔。这个逻辑几乎适用直至到今天。而在春秋之前,华夏法统的核心是夏人领导下的华夏族。因此,这个时期之前的华夏政治结构主体是:王族(直接管理华夏本族领土的诸侯国群)与监管四夷的诸侯(间接监管四夷各族的诸侯国群)。此时,王族与诸侯皆为华夏正朔。因此王族与诸侯的强支夺干,在政治法统逻辑上是没有不可逾越的阻碍的。皆为华夏黄帝之种,何以不可为王?

于是,当商青铜器大兴,周春秋开始逐渐普及铁器,生产力的快速发展,使得单个诸侯可以有效实控的领土及人口大幅增加。于是在监管四夷的秦楚等国对外扩展的广阔地理空间,就成为这些诸侯国发展潜力和优势。相反王族及其围绕其四周的姬姓诸侯就遇到领土扩展困境。这样,生产力发展越快,戍边的秦楚这类诸侯潜力兑现的速度和程度就越大。满足强支夺干的条件就越快越激烈的到来。夏朝据传延续国祚近500年,商朝延续国祚500余年,而西周仅270余年后就入乱世,这就是分封制强支夺干的内在逻辑在生产力高速发展下的激烈表现。

数百个争强的华夏分支,谁能夺干?这是春秋战国长期乱世来临重要的内在原因。

3、法统与孝道

春秋战国长期战乱的原因之三,就是华夏法统内涵的变迁.【法统即正统,”王正月也。何言乎王正月?大一统也。[64]”此处大为尊大,一为元,统为始,此处延伸到政权的合法性,不仅指每个朝代建立时的初始合法性、正统性的重要基础地位(得国需正)。更有扩展每个朝代立国时,对华夏文明从最开始就一以贯之地法统传承。因此大一统在周朝时,呈现两个维度的概念:一本朝以正得国,二本朝立国所尊法统为从华夏之初开始至今一以贯之的承袭。所以宋欧阳修说 “《传》曰:君子大居正,又曰:王者大一统。正者,所以正天下之不正也;统者,所以合天下之不一也”[65]。华夏文明的整体论前提显示,局部总是整体的局部,因此一个朝代的法统,就不仅仅是本朝得国正不正的问题,更重要的是,华夏的法统是从华夏建立之始到华夏最终可能的灭亡是一个整体的传承逻辑。本朝法统不过是华夏初始法统承袭至今的一个有机部分而已。因此,我们有必要把各个历史阶段的法统的具体内涵作出必要的厘清,我们才能更清楚地看到引发历史变迁的原因。】

前面已经讨论过从炎黄之战后到大禹立国夏这段时期,华夏族法统(华夏族最高统治权力的合法传承)内涵演变的几个阶段,本节我们把这个演变延伸到春秋战国,我们就能更清晰地看到变化之因。

阶段一:华夏族建立,夏人在与华族的内部竞争中获得主导华夏族最高权力,直至尧帝(不含)。华夏族的最高权力传承是具备巨大功绩的首领直属部族之间传承的(见上一章相关论述);

阶段二:尧、舜、禹(大禹之子继位之前)华夏族最高权力,在大洪水这个特殊历史阶段,演化为选贤任能为标准的部落首领传承制度(禅让制)

阶段三:夏商周(西周)华夏族最高权力传承从大禹立国夏开始,改变为夏人黄帝后裔以血缘家族为基础的权力传承制度。

阶段四:春秋战国,大量四夷入华,原华夏族与四夷各族大规模融合历史阶段的血缘家族为基础的权力传承制度

我们把这个四个阶段,华夏法统内涵的要点,以关键字形式提炼出来,如下:




     从这个表,我们能很清楚地看到,从华夏族建立到春秋战国时期,华夏法统承袭变化的主要轨迹,以此可以做出一些结论:

1)、从黄帝到周朝建立,不变的关键字,就两个,“华夏族”,“由夏人领导”。这就是西周时华夏法统的自古以来的承袭的核心:华夏大地的最高权力由夏人(黄帝后裔)领导的华夏族掌握。也就是在这个历史阶段中,最高权力始终在以炎黄两帝所代表的华族和夏人组成的最初的华夏族中的夏人后裔手中。所以我们看史记各部分介绍相关人等的祖先序列,大都要追溯其到黄帝时。这种对王者追溯祖先的描述行为,就是对当时法统的最核心内容的表述。

举例:

黄帝:黄帝者,少典之子,姓公孙,名曰轩辕

颛顼:黄帝崩,葬桥山。其孙昌意之子高阳立,是为帝颛顼也

:帝喾高辛者,黄帝之曾孙也。高辛父曰蟜极,蟜极父曰玄嚣,玄嚣父曰黄帝

尧:帝喾娶陈锋氏女,生放勋。娶娵訾氏女,生挚。帝喾崩,而挚代立。帝挚立,不善,而弟放勋立,是为帝尧。

舜:虞舜者,名曰重华。重华父曰瞽叟,瞽叟父曰桥牛,桥牛父曰句望,句望父曰敬康,敬康父曰穷蝉,穷蝉父曰帝颛顼,颛顼父曰昌意:以至舜七世矣。自从穷蝉以至帝舜,皆微为庶人。

[66]

禹:夏禹,名曰文命。禹之父曰鲧,鲧之父曰帝颛顼,颛顼之父曰昌意,昌意之父曰黄帝。禹者,黄帝之玄孙而帝颛顼之孙也.[67]

商人之祖契:殷契,母曰简狄,有娀氏之女,为帝喾次妃。[68]

周人之祖后稷  :周后稷,名弃。其母有邰氏女,曰姜原。姜原为帝喾元妃。[69]  

秦人之祖:秦之先,帝颛顼之苗裔孙曰女脩。[70]


我们看到,春秋之前,“黄帝及后裔领导华夏族” 就是华夏法统的核心内容。

黄帝为夏人,我们看上面这些权力传承,基本都是黄帝一脉,当然这里并不是严格意义的血统关系,更多是以黄帝后裔指构建原初华夏族的夏人部族。因此至西周。华夏法统传承的核心就是“夏人领导华夏族”。而当时的统治者如何表述这个法统逻辑?就是靠祭祀祖先。祭祀祖先,就需要把自己祖先从始至终的传承序列一一明确。所以我们才看到史记记录,为什么从《五帝本纪》到《秦本纪》,所有有名的首领或朝代,都要先把祖先序列说一遍。因为这就是春秋以前华夏族运行千年的核心法统

所以我们常见史料里常见记载用“诸夏”一词指代华夏。这‘诸夏’的‘夏’并非仅指夏朝,而是指春秋以前历代,这些诸多掌握华夏族各部主导权力的是夏人(黄帝族后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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