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底是谁的1300万悬赏金?

  去年,一些人的微信朋友圈出现了一条悬赏公告,内容是提供两位被执行人线索,而赏金高达上千万。这个案件可是杭州市中院试用悬赏执行的第一案。公告由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被执行人分别为赵非凡和赵锐勇。其中悬赏金额高达1307.69万元。杭州中院表示,悬赏执行是今年杭州法院开始尝试的一种新的执行手段。此次赏金之所以这么高,是因为该执行案件涉及的债务比较高。

  为何一次悬赏老赖的赏金高达1300多万元?执行法官表示:“我们最初设置的是一个5%到30%的悬赏比例,因为债务是1.3个亿,而申请人愿意出10%,这样算下来就是1300多万元了。”

  1300多万悬赏金吸引了很多目光,最大的可能就是“重赏之下必有勇夫”,这是法院想看到的结果,因为有利于尽快执行结案。也是申请人想看到的结果,因为对于强制执行而言,对于官司的判决而言,“最终能拿到钱”才是期盼的结果。“重赏”之下的“勇夫”也欣喜若狂,毕竟可以得到一笔“意外之财”。

  其实,“悬赏寻找老赖”的做法是不错的,这是维护公平正义的举措,这是实现强制执行的举措。这种悬赏的做法值得尝试推广。然而,我们也需要进行一种思考:“悬赏老赖的悬赏金”,到底该由谁来出才算真正的公平?目前的情况是,各地进行“悬赏寻找老赖”的时候,悬赏金都是申请人出的,也就是说是债主们出的。对于这一种方式,从情理上来说,似乎是能说得通的。申请人想尽快拿到自己的钱,既然法院的强制执行是为了让申请人尽快拿到钱,那么申请人就是受益人,自己受益了拿出一部分资金进行悬赏有何不可?

  不过,让申请人出“悬赏老赖的悬赏金”也是不公平的。我们可以搞一个假设,假如说老赖的欠款能够顺顺利利按照法律规定,按照判决书的要求时间进行履行,申请人还“心甘情愿”出钱寻找老赖的资金线索吗?别说是1300多万元了,即便是几万元恐怕也是不愿意出的。这里的“心甘情愿”本质就是一种“现实无奈”。是没有办法的办法。是为了尽快拿到自己的钱,是为了尽量减少自己的经济损失的“不得不为”。

  而从另外一个情理上来说,导致“悬赏寻找老赖”的因素,其实是老赖本人,是“老赖拒不履行判决”才有了后续的法院悬赏令。也就是说,一切责任都在老赖身上。那么,既然“悬赏寻找老赖”是因为老赖产生的,其悬赏金也应该算到老赖的头上,这才是真正的公平正义。

  1300万悬赏金,算老赖头上还是债主头上?“悬赏老赖的悬赏金”,就应该让老赖掏腰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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