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说规则

所谓的规则,就是让人人遵守的规定、规矩。既然是人人遵守,那肯定是光明正大的,来不得半点儿虚假、虚伪,更是容不得有任何猫腻的!也更是容不得任何的撑护的!既如此,那是必须的。倘有可逆之处?许是说不得,且行且珍惜且试天下,且许慢慢析之。

然于现今,却仿佛是有所不同了,不是不同,而是大大的相左了。但却又无法用较正确的语言表述出来。

自古,各方面的规矩都是太多的,无论日常生活、行事动作,还是平素礼仪,都是不能越雷池半步的,容不得丝毫差错。要不,老一辈的都好说:某某真没规矩,不知大小。要么就是:唉,越来越是没规矩了!尤其是江湖“道儿”上的规矩,则更是克苛,一句话:按规矩办。倘有违背破坏甚或背弃的,那可是自找悔气,必遭江湖人的唾弃,甚至人人可得而诛之!那是相当的没尊严的!而江湖上的那些规矩,也是明明白白、堂堂正正的在那里,就连目不识丁的普通小老百姓有时都很认同:就该这样做。

如今,各行各业各单位各部门甚至各小集体各小团体的规矩规则可以说是琳琅满目多不胜收,不懂规矩的倒给弄得眼花缭乱,有些不知所措了。但却私下里被人为的弄得满目疮痍、体无完肤,令人不能亦不敢直视。明明是光明正大的、堂堂正正的就能办好的事,却不得不偷偷摸摸、遮遮掩掩的做,否则,铁定是做不来的,要么就是达不到预期的目的甚或直接就被坑惨了!也就是说,正儿八经的干事的倒不多见了,歪门邪道的倒堂而皇之的登场了。之前的,被叫作“暗箱操作”,后来倒是出了个“阳光作业”或被称作“阳光平台”,但我看也并没有起到什么样的真正大作用,仅仅是唬弄唬弄、糊弄糊弄小老百姓罢了。之后,则直接被叫作“潜规则”了,这一发明,不要紧,好得不得了!大有完全代替规则了,弄得人人趋之若鹜,仿佛不这样,真的就成另类了。好像潜与被潜都是自愿似的,就如周瑜打黄盖——一个愿打一个愿挨?!

于是乎,诸多的奇葩怪象,乱事惨剧,虽也被众人愤愤不平、怒怒不平,但亦仅仅如此,到最后,反而被津津乐道!

不知是人的悲哀,还是社会的悲哀,甚乃是体制的悲哀?又或兼而有之。但总之不是什么幸事!

在“娱乐致死”的时代,潜规则则被发挥到了极致,这是有目共知且亦是为众人所共愤的,估计韩国女星张紫妍事件的继续发酵算是被潜规则潜得较惨烈的较具有代表性的吧。当然,无谓的看客中会有人无谓的用“教导”的话说,不知道“适者生存、物竞天择”吗?谁让她不识趣、不开窍,如随了大流,顺了大家的意,一任他们任意的肆意妄为,岂不是皆大欢喜?!也许还会有更无聊的说得更夸张:自古红颜多薄命嘛!呜呼,悲哉,何故有如此?!

而在近期,人民日报发文发出警示,狠批官场“六大怪现象”:1.清廉的不如腐败恶;2.亲民的不如霸道的;3.干事的不如会说的;4.不站队的不如站对队的;5.眼睛向下的不如眼睛向上的;6.实干的不如做秀的。而且批得相当深刻,并指出“潜规则”带来的极大危害性与危险性。但是,岂止官场如此!被潜规则潜得体无完肤,各行各业均不都一样?就连农民甚至乞丐等被认为上不了台面的亦被潜得不知所以然。所谓的明规则差不多亦被潜得差不多了?!

反过来说,正经干事的倒不多见了,做秀的倒得意连连,备受青睐。仿佛光明正大的倒成了过街老鼠一样——虽不至于人人喊打,但却也狼狈不堪?!堂堂正正的倒成了见不得人的勾当!

于是乎,最肮脏龌龊的是娱乐潜规则,最臭名昭著的是官场潜规则,最见不得光的是商场潜规则,最黑却名不见经传的是工厂潜规则,最优雅却又羞羞答答的是文艺潜规则,最默默无名的要数农民的潜规则…………

但是,所有的一切规则都是离不开人的,都是在人的作用下极端形成的。故,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有江湖的地方,就有规矩、规则。正规则就那样,但潜规则仿佛更诱人、更使人难以自拔——无论被潜还是自潜!哀哉,潜与被潜,都是要付出代价的,甚至屈辱的代价,这样好吗?为了上位,为了…………可惜还有自辱的,真的好吗?……那就好比驴粪蛋子——外表光,而内里却是屎一坨,甚至有的连屎都不如!!!

臭点儿说,甚至完全可以说,正是我们所有人的共同努力,也就是说在我们所有人的共同努力下,才导致所谓的规则——尤其是潜规则——滋生漫长,甚至广而延之!

虽然,都是为了生存,甚至更好的发展——无论潜,还是被潜。但是,不能毫无底限、无原则的去迎合,在我们必须的尊严与诚信的基础上,再去适应规则!否则,既使付出屈辱如天的代价,也是枉然!

一家之言,不必在意;个人之情,别无他义。权当茶余饭后的笑引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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