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什么人打交道很重要


一个人询问自己想拿到更多的钱,要不要放下公检法的职位去当律师。

连岳老师的回复,从他太太说起:“…她注销了律师证,彻底离开了律师业。连太心善,做事精益求精,这本来是难得的优点,当上律师后却成为软肋。她很快成为业务出色的律师,同时也失去了自己的生活,所有的时间、精力都被当事人拿走,不分日夜,她变成一个睡眠不足的、焦虑的、健康流失的人。我也非常难受,理由就是我对她说的:你这样下去会死的,而且我要眼睁睁看你死掉。她最后也同意我的看法,律师并不属于“正业”,无论刑事民事,诉讼非诉讼,闹到最后来找律师的大多数人,性格中都有愚痴、偏执、不讲理、甚至邪恶的成分,而这些人性的阴暗面并不会回报你的善良,只会欺负你的善良,善有恶报,这个职业的基因就是错的,个人的努力自然改变不了什么。

连太这么出色的律师,挣到钱了吗?账面上挣到了,最后累积被欠巨额的律师费,她决定不当律师时,我们有共识,不要了,这些人欠的时候,就埋伏了赖账的心思,又根本不在乎自己的信用与声誉,那索性一了百了,量大福大。

为了赚钱去当律师,那可能找了一条最难的赚钱路。律师的平均收入高不过检察官、公务员。那么,为了法律的公正呢?就像教科书写的那样,律师起到了对侦查、起诉与审判的制衡作用,局部为“坏人”辩护的结果是整体的法律公正。很遗憾,对这个信条我现在也持否定态度。很简单,事实上,只有最坏的人(没有反省、赎罪之心),他又最有能力(有钱雇用最好的律师),他才最能享受到这制衡的好处,而且处于优势地位,好处过多,因为检察官、法官每年案子无数,个案用力有限,对方的律师团队却可专攻一个案子,有钱就有资源不停注入,实力对比悬殊。没钱的人,律师水平差,或者法律援助分配一个律师给你,能起多大作用呢?这种公正,是要付费买的,有最低消费门槛的。

律师,天天泡在人性恶里。从大概率上讲,可能就是这样的。想起弟媳妇的母亲,因为走路不遵守交通规则出了车祸,被一辆货车撞伤了,司机赶紧下车救人、掏钱。愿意支付所有医疗费。然而,弟媳妇在陪护母亲时候,接到很多律师“援助”的电话,他们主动早替弟媳妇和货车司机打官司,并且给弟媳妇说医疗费才几千,打官司可以让货车司机赔偿十万。是个人心都会动一下,弟媳妇家本来就日子困难。好在弟媳妇是个十分善良的人,得知错在自己母亲,就不打官司了。试想,如果死缠烂打硬磨,打官司或许真的让那个倒霉的司机会多赔付几万,然而律师费也得几万吧?这些主动的律师可不是为了什么正义,而是为了律师费。”

何尝不是呢?电视剧中的精英律师,光鲜亮丽毫无瑕疵的高级生活,也注定只能在电视剧中。人到中年,对太完美的作品已经偷偷在心底打了50分。接地气的作品就是复杂的灰色的符合人性的作品。

想起电影《盲山》导演李杨说的:“讲真话,说真实的故事,讲真实的感受的电影,是会被人们记住的,那些歌功颂德的虚假的东西不会留下来。”

就像西门庆的风流爱女人、爱钱财、爱权势,但在李瓶儿死了当时也有自然的真情和行动。

想到自己假期看的贾平凹的《带灯》,一名智勇貌三全的镇政府综治办主任,每天和上访的刁民打交道,斗智斗勇。和比自己层次低的人打交道,周围没有同水平或高水平的伴儿,于是用书信给远在县城大院的一名不熟悉的男性倾诉浪漫纯真。后来在政治漩涡中当了替罪羊,悲哀。

想起自己当初辞职不当老师,也是因为当时的那个学校那个大环境,有天花板,我一眼就可以看见60岁的自己,做着和二十岁一样的事情,并且没有了青春和健康,悲哀。当然,也有人的原因,我当初放弃教师铁饭碗,其中一个原因也是不爱和娃娃们打交道,喜欢安安静静的工作,个性不适合。

放在一个适合的平台,和什么人打交道,确实很重要。如果把我放在医院当医生,不管多高的收入,我都不会开心,因为不适合。想想孩子以后做什么工作能和不错的群体打交道呢?他们这一代人肯定更是丰衣足食,那么精神世界的交流,和什么人打交道更为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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