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晓芒讲:传情论美学的形成及理论资源

本文内容为邓晓芒教授的演讲,由网友「乐观的悲观者」整理出的笔记

引论

1.传情论美学形成的逻辑进路:在文学作品的阅读和自然风景的欣赏中体会到美感,并由此产生有关“美”的哲学思考。在完成了哲学知识的学习后,期望能以哲学知识为“美”做出定义,获得关于“美”的正确认识。所以是一种由主观体验出发上升到哲学理论的逻辑进路。

2.传情论与移情论的区别:在实证依据上,传情论的理论来源是普林汉诺夫的《论艺术》,以大量的人类学、考古学实证资料,证明艺术起源于劳动,艺术与生产劳动在起源上密不可分。但艺术同样在后来的生产力发展中异化了,产生了物质与精神的两分。可以说,传情论直接来源于主体的审美经验。而移情论则将美感体验根植于人的理性能力中。

在方法论上,传情论主张主体间性的审美体验。即按照主体情感寄托客观对象,客观对象反映主体情感的思路,主体与客体相统一于主体之中。而移情论则是按照主客二分的思路,将审美视为是主体对客体的一种感觉。

传情论美学纲要:

1.按照实践唯物主义对艺术的发生学阐释:按照普林汉诺夫《论艺术》的阐释,艺术起源于劳动。但需要追问的是,为什么劳动可以产生艺术?为何劳动中包含艺术因素?普林汉诺夫解释为艺术产生于劳动中的技术协调,协调带来更高的生产效率,更好的促进生产力发展。在这样的过程中,人们对协调的感知转化为节奏,继而带来审美。其次,协调带来集体意识的增长,促进了社会的构建。这样的观点仅仅是对艺术的实证主义分析,缺乏对艺术的一种深层次感受,即从情感层面解释艺术的发生。

2.审美心理学:美感的心理学体验是在自我意识的建构过程中逐步形成的,其表现为将对象当做自我,同时将自我当做对象的意识活动。在实践中,审美心理形成于劳动中,即马克思所说的本质力量的对象化劳动,自我意识体现了主体与客体的统一。生产活动与艺术创作虽然都体现出主体间性,但侧重点又各有不同。艺术创作是生产劳动辩证发展的产物。在劳动产品上,精神统一于物质,其活动形式以物质为目的,将精神包含于物质活动中。而艺术品则是物质统一于精神,即以纯粹的美感体验为目的,将审美情感从劳动产品中分离出来。

3.有关“美”的形而上学讨论:在本体论上,美不可能作为客观事物的属性独立存在,因此不能对“美”做定量分析。美的本质蕴藏于美感中,人的情感构成了美学的起点。然而,美作为一种情感又与普通的情感相区别。首先,美是一种对象性的情感,其表现形式为:主体自我情感的形成,继而在某一对象上寄托自我情感,然后从对象上再次感受到这种情感。所以“美”是一种共鸣的情感或对情感的情感。值得一提的是,情感与情绪相区别,只有具有对象的情绪才能称为情感,有些情绪波动是潜意识的,由本能、疾病或环境所导致,并不包含对象,但如爱、恨、怜悯等都是被意识到的情绪,都指向某个对象。所以说情感是一种社会性的对象化意识。而审美活动由体现出一种情感的共鸣,审美主体在于他人相互交流或传达情感的过程中逐渐变为艺术。因此,情感的审美活动本身,也带有某种无意识的情绪。这种情绪的来源并非是本能,而是纯粹由精神享受所激发,如欣赏艺术时的感动、酣畅淋漓等感觉,这种情感本身所具有的情绪,即情调。情调是审美体验的形而上学上升,情调与人性相通,体现出主体在哲学层面对世界的把握。在对不同艺术作品的欣赏中,或许不同主体会产生不同情感,但情调总是一致的

传情论美学理论来源:

1.《1844年哲学经济学手稿》中马克思关于人的对象化活动的相关理论,费尔巴哈的美学观念,试图从人在异化之前的状态出发,在人的本质力量中建立美学理论。

2.《判断力批判》中康德的传情论美学,借助康德对道德感与“敬畏”的描述,将其中隐藏的传情论美学思想挖掘出来。

3.胡塞尔、海德格尔的现象学方法,以现象学的研究方法,对审美体验进行感性直观的,即以情感的对象性为根本,分析这种意向性意识的具体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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