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法中强调的“一身之力”并非蛮力,而是缠丝力!

书法中的“笔力”之说,起于蔡邕,盛于卫夫人。流风所及,“入木三分、力透纸背”等与笔力相关的不少成语深入人心,以致于很多不懂书法的人都听说过。

蔡邕认为“力”能创造点画的形态之美,并特别强调在点画的首尾用力,他说:“藏头护尾,力在其中;下笔用力,肌肤之丽”,又说“藏头,圆笔属纸,令笔心常在点画中行……护尾,画点势尽,力收之。”

卫夫人将“力”作为衡量书法质量高低的主要标准,进一步提高了它的地位。卫夫人说:“点画波撇屈曲,皆须尽一身之力而送之……善于笔力者多骨,不善笔力者多肉;多骨微肉者谓之筋书,多肉微骨谓之墨猪:多力丰筋者圣,无力无筋者病。”

不过,虽然很多人都知道书法创作中要用力,但是却不知道该如何用力。这导致很多人使的是蛮力,结果南辕北辙,是倍功半,并不能产生书法艺术之美。针对这种盲目施加蛮力的情况,苏东坡曾嘲笑说:“不然,则是天下有力者莫不能书也。”唐代书家林蕴在《拔镫序》中说:“用笔之力,不在于力;用于力,笔死矣。”

那么,既然不能使用蛮力,书法中的“笔力”究竟该如何表现呢?卫夫人所强调的“一身之力”,又应该怎样施加到笔端呢?

答案其实很简单,书法中所强调的“一身之力”并非蛮力,而是缠丝力!

笔者在黄乙生家乡常州等地常见此法,食指高钩如鹅头、竖掌,因其长时间用蛮力而难以持久悬腕,只能把手腕贴在纸上随字移动,致使手腕皮肤极易被纸磨破。或有人长期在手腕下贴一块膏药、“人未到药味到”;或有人左手枕于右腕之下,自诩“古人枕腕之法”,人若束之、姿态猥琐。又见其立书,低头勾背、口中呵哈、足则蹈之,自诩“运气”、“作书须尽全身之力”。更有“观众”附和,于是,吆喝声、楼板声(江南多木楼)、喝彩声、鼓掌声彼此起伏,很像舞台剧,还常常扰民。

此,包世臣所谓的、所开篇明义的“点画细如丝发皆须全身力到”的“力”,必然就是蛮力了(包的“点画细如丝发皆须全身力到”与卫铄《笔阵图》的“皆须尽一身之力而送之”、王羲之《记白云先生书诀》的“力圆则润”的说法貌似一致,其实恰恰相反。卫、王的“力”是气力、缠丝劲,而包的“力”却是彻头彻尾的蛮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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