述评:“独立科学的第三方评级是银行理财产品投资者的玉尺”,与郭田勇教授商榷

                                  2022/8/18 闫安

      在资管新规的大框架下,作为资管行业的重要组成部分,银行理财业务迎来合规整改、净值化转型的浪潮;银行系理财子公司持续扩容;保本保息的银行理财产品正式退出历史舞台。

      “就银行机构而言,产品线不断丰富,品种逐步完善,涵盖现金管理产品、混合股债产品、权益类产品等,基本满足了客户从低风险到高风险、从被动投资到主动管理的多元化投资需求。在此背景下,设计统一的银行理财产品评价体系具有现实意义。”在近期由北京济安金信科技有限公司举办的“商业银行理财产品评级研讨会”上,中央财经大学教授、中国银行业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这样表示。

      作为资本市场压舱石的“第三支柱个人养老金”,即郭树清主席言及的高达90万亿养老储蓄资产转为投资养老,金融混业、净值化管理,业绩基准、第三方评级、信息披露、公平竞争、第三方IFA投顾&综合经纪服务,是绕不过去的问题。

      银保监会披露数据,银行理财产品95%已经实现了资管新政要求的净值化管理,银行理财公司是财富管理机构,与公募基金、券商资管、保险资管一样,不是等同于“银行保本保息”的储蓄。

        就混业经营、市场化管理的第三支柱养老金而言,还不仅仅是银行理财产品评价问题,否则,国办《推动个人养老金的发展意见》中可自主选择的还有完全积累净值化管理的“公募基金、商业养老保险产品”,也得“挨个分别评价”,…。

      问题在于牵头监管部门需要尽快出台如企业年金净值化管理准现金类、固定收益类、含权类风险收益个人养老金投资组合细则,这样银行、保险、基金等才好有分类别指数化业绩基准,及相应持牌第三方对合格管理机构评价评级和信息披露。不能“有一评一”。

      困难在于,商业养老保险需要转型,按照早已有的净值化管理政策文件,即《养老保障管理业务管理办法》(保监发【2015】73号),不能一会禁止“投连万能”;一会要求“保险姓保”;一会又为“变额年金”试点,专属试点,乃至于税延试点不成功的“进可攻、退可守”的保底收益、保证收益、浮动收益商业养老保险产品。

      国办文件中,“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要加强指导和协调,结合实际分步实施,选择部分城市先试行1年,再逐步推开,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确保本意见顺利实施。”——更关键在于,混业竞争投资组合净值化管理细则需要先行出台。

      否则评价评级无所适从,亦无统一标准和公平可言。监管滞后,累死三军。都是基于行业自身利益,各立烟囱,一片叫好,不提问题。未雨不绸缪,早晚出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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