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点酒,无感

借我十年,借我亡命天涯的勇敢,借我说的出口的淡淡誓言,借我孤绝如初见……音响里面一遍遍的放着这首春花的借我,也是我近一年来最喜欢的歌曲之一,以往我喜欢的歌曲都是只专注于旋律,对歌词都没有太在意,但是这首歌无论是旋律还是歌词都能轻松的扣动我的心弦,让我产生经久不息的共鸣。我一直在感叹,究竟是多有才华的人才能够写出这样优美的旋律,这样扣动心弦的歌词。但是每一首民谣都是这样伟大的创作,这一个个伟大的艺术家用平凡的歌声唱出了所有有故事的人的共同心声,他们用平时的语言组织起了一首首经典的歌词,如果不加旋律,单纯看歌词,这也是一首首优秀的诗歌,加上旋律就完美的无以复加了。真的,这样的民谣让我深深的折服。

自从一首南方姑娘把我带入了民谣的世界,我就钻入深似海的民谣世界,从此摇滚流行之类皆为路人。当然,我也并不是只是听,我也有自己的梦想,那就是有朝一日,我能够通过自己的双手创作出一首属于自己的朗朗上口,口口相传,传唱很广的民谣歌曲。可是现在看来,我这个梦想还是遥不可及,不过我一直没有把自己的梦想埋没,我会致力于自己的梦想之中,在受困于柴米油盐的庸俗生活的同时,我向往的是高深不可亵渎的精神生活,但是精神生活需要到一定的境界才能够完全超脱。可我这样一个俗人,始终受困于现实的庸俗之中,不过有一点是好的方面,虽然庸俗,可我始终没有朝着媚俗和烂俗的方向迈去,就像胜利昨天说的那句话,在金钱与尊严之间,我选择尊严。不可否认,胜利能够说出这句话,说明他是一个爷们,是一个有担当的人。如果换做是我,我也会有这样的担当,而且也会毫不犹豫的说出这样的话,就像那些不像媚俗低头,宁愿好死也不要赖活着的战士。随着年龄的增长,我越来越感到作为一个男人的厚重。就像人们常说,男人越老越有味道。或许,年轻时候的我,是个二货,逗比,可是到了三十多岁了,我可以幽默,但绝对没有年轻的时候那样爱出风头,而是什么事都知道度量,而且学会了轻拿轻放,无论是说话, 还是做事,这种微妙的变化,我真的能够在日常生活中体会到,而且我会慢慢的把这些事情变成自己的优点,做一个有内涵,有修养的人,或许这一切的一切的努力就叫做成熟,原来我对这个词语是抵触的,可是现在我越来越能感觉到这个词的分量,原来之所以抵触是因为根本没有力气去承载他,而现在,在或许迟来的年龄,他到了自己跟前,多么合适与恰到好处,多么的让人欣然……

昨日的雨曾淋漓过她,瘦弱的肩膀……南方姑娘……,音响里又响起了南方姑娘熟悉的旋律,听着这熟悉的旋律,我的眼眶又一次湿润了,不知道是因为这旋律太美,还是因为自己的精神太容易满足,反正就是这旋律一响起,我就能很快的流下眼泪。多么神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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