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语·阳货第十七》18:各种看不惯

《论语·阳货第十七》18:各种看不惯

子曰:“恶紫之夺朱也,恶郑声之乱雅乐也,恶利口之覆邦家者。”

先生说:我厌恶紫色夺去了朱色,厌恶郑声扰乱了雅乐,厌恶凭借利口倾覆倾覆邦家的人。

朱色,被认为是正色;紫,被定义为间色。据说,孔子所处的春秋,以紫色为君服,可见,紫色应当是当时的时尚色。

《诗》三百,一言以蔽之,曰:“思无邪”。据说,《诗》三百,孔子皆弦而歌之。这“三百”之数中,当然也包括《郑风》。可见,孔子所厌恶的“郑声”与《郑风》没有多大关系。倒是更靠后一些的《吕氏春秋》讲:“靡曼皓齿,郑卫之音,务以自乐,命之曰伐性之斧”

当然,《礼记·乐记》中也讲“(魏文侯)端冕而听古乐,则唯恐卧; 听郑卫之音,则不知倦”。可见,《郑风》和《卫风》不能说没有根基,其对于音乐,特别是女乐的发展,还是起到了一定的作用。《荀子乐论》:“姚冶之容、郑卫之音使人之心淫。”

总而言之,孔子所欢喜的是《韶》,是那些用于祭祀、纪念的正统音乐。所厌恶的是过于细腻并最终成于女乐的郑声。

《论语·卫灵公第十五》中,颜渊问为邦,孔子特别强调了“放郑声,远佞人。郑声淫,佞人殆。”老先生对于郑声的看不惯,是和佞人摆在一起的。

至于“恶利口之覆邦家者”,这个应该是关键,正如“巧言令色,鲜矣仁”一般,孔子反感人缺乏真情善意,反感人言过其实。就个人而言,缺乏真情善意的过分的言,会驱动一个人的行,使心为口所役使。对群体而言,也存在这样的问题,邦家会为利口者所倾覆。

孔子的哲学,说到底是老头儿哲学。老人家六十多岁,还漂泊于江湖,周游列国。可以说是什么样的世面都见过,什么样的亏都吃过。做个动辄言“走过的桥比他人走过的路都多”的老者,是绝对称职合格的。我们在现实社会中,看到这样的老者,会有“各种看不惯”,就像鲁迅笔下的“九斤老太”,动辄捣着拐杖骂“一地不如一代”。

孔子一方面像“九斤老太”一样,有自己的执念,另一方面,作为一个对自己要求严格的老者,只能在自己当讲的领域,谈谈自己的肺腑之言。

一、缘起

孔子的学问,都是“学而时习之”的结果。用他老人家的话讲:“十室之邑,必有忠信如丘者,不如丘之好学也矣”。老先生一辈儿拼的既不是天赋,也不是学问,而是好学,是勤奋。

更为重要的是,老先生强调“述而不作”,强调“好古,敏而好学”。由此可见,老先生的学问是有所因循的。这个因循,实际上是一种传承与发展。

所以,孔子的“看不惯”,不同于寻常人的看不惯。他所看不惯的是无所因循和凭藉的乱发挥,所看不惯的是眼耳鼻舌身意在养性、本生方面的沦陷。所看不惯的是宵小之徒对于德业的破坏。

二、根本

孔子所“恶”,有一个共同的特征——过分。而这个过分恰是搅乱秩序的罪魁祸首。

“恶紫之夺朱也”的“夺”,“恶郑声之乱雅乐也”的“乱”,“恶利口之覆邦家者”的“覆”,都是过分之后的结果。

根本一动,满盘皆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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