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诉讼期间,男子强行与妻子发生关系,结果被判刑

按照正常人的逻辑思维,只要是合法夫妻,就可以发生亲密关系,因为这一切都是合情合理,合乎法规的。

但是也有特殊情况会发生,那就是夫妻其中一方想要发生关系,而另一方却不同意,此时如果强行发生关系,是否会触犯法律呢?

在解答这个疑问之前,我们先来看一下这个不久前发生的真实案例。

河北磁县,被告人赵某与被害人王某系夫妻关系,不过,二人结婚不久,就因为性格不合而闹起了离婚。王某与2021年4月22日向磁县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妻子王某要离婚,丈夫赵某并不同意,并且在二人离婚诉讼期间,他做了一件事,让他一辈子后悔莫及,人生也从此蒙上了阴影。

2021年4月30日下午13时许,赵某酒后到妻子王某母亲家向王某索要户口本,并趁机强行与王某发生关系,王某极力反抗,且因王某处于生理期,被告人赵某强奸未遂。

赵某回去后,并未把此事放在心上,不料,随后王某却一纸诉状把他告上了法庭,理由是强奸。

赵某随后就被吓醒了,我们还是合法夫妻呢,发生关系是理所当然的事情,怎么还能摊上强奸的罪名呢?赵某表示不服。

审理法官在仔细查阅了案卷之后,发现被告人赵某和被害人王某,婚后感情不和,一直处于分居的状态。并且王某已经向法院提起了离婚诉讼,婚姻关系处于也处于不稳定的状态。在此情况下,被告人赵某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被害人发生性关系,其行为已经构成强奸罪。

根据我国法律,只要违背了妇女意志,通过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的,都属于属于强奸。


所以说,这儿没有区分发生关系的两个人,是否是合法夫妻。也就是说,即便是夫妻之间,只要妻子不同意,丈夫都不能强行与之发生关系,如果采取胁迫、恐吓等手段,那就更不行了。

不过,该案和普通的强奸案还有所区别,特别是主审法官在详细了解了赵某和王某的家庭情况之后,得知其家中还有两个未成年的孩子,从人性考虑,努力把对孩子们的伤害降到最低。

法官在听取了被害人王某的倾诉后,得知二人感情不合,主要是在于被害人赵某长期酗酒,毕竟酒后还有家暴行为,对王某造成巨大的身心伤害,两人婚姻已经没有维持下去的可能。不过,王某出于对年幼子女的考虑,其表示对被告人赵某的行为表示谅解,行为法庭能对赵某从轻处罚。

被害人王某提交了谅解书,而被告人赵某经过法官的一番教育,也明白了自己的错误,表示愿意接受法律的处罚,二人的离婚诉讼请求也被顺利处理完毕。

不过,情归情,法归法,赵某被告人赵某最终还是被判刑,鉴于被害人王某签署的谅解书,还有赵某良好的认罪态度,所以从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

赵某认罪伏法,后悔莫及,因为刑事处罚记入案宗,会对孩子们以后的就业形成不利影响,被害人王某想到这里,不知道会不会后悔自己起诉赵某的行为?毕竟对两个孩子还是造成了伤害。

有网友甚至说,这是不是有点儿不公平呢?根据某些社会现象,婚内出轨不犯法,婚内求欢倒犯法了,其实,不能把二者混为一谈,因为婚内出轨,那是女方自愿,不违法只是有违道德;婚内求欢违背了女方的主观意愿,还是会违法的,这也为广大男性同胞,上了一堂课。

不过,男同胞们也不必过于担心,夫妻双方都有尽夫妻之事的义务,如果是正常夫妻状态,法院是不会判强奸罪的。

对于王某在离婚诉讼期间起诉被告人赵某强奸的行为,你们怎么看呢?欢迎大家各抒己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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