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隔多年,我们重逢的只有曾经的情义

读书可以明智,读小说可以洗礼思想,把别人经历过的类似情感,复制在自己身上。

看弗雷德·乌耳曼的《重逢》,突然就想起我的旧友。

《重逢》写的是第三帝国崛起前夕,一个是皇室贵族康拉丁,一个是犹太子民汉斯,两个16岁孩子的友谊。在这段敏感的青少年期,他们像谈恋爱一样的互相吸引,慢慢地成为好朋友。而在战争面前,他们的友谊又变得岌岌可危,立场不同,似乎两人就必须迅速站队,才能对得起父母的养育之恩。

迫不得已的情况下,汉斯的父母将其送往美国念书,避开战乱,而他们却选择与这片故土同归于尽。从此汉斯便离开了这片土地,再也没有回来。与好友康拉丁也断了联系。

30年后的重逢,不过是成为优秀律师的汉斯在卡尔·亚历山大中学寄来的请求认捐信里,翻到了康拉丁牵及刺杀希特勒计划被处决的信息。这种重逢的方式便是永别。

故事很简单,全书只有6.2万字,是篇幅较短的中篇小说。读起来不费力,话语言简意赅,从回忆里回望儿时的友谊,文字朴素,却饱含深情。

初相见时的羞涩,故作勇敢的激进,引起特别的康拉丁的注意,两人小心翼翼地交付真心,在大街上一段又一段的压马路,互相介绍家人相识,到对方家里做客,真实而真挚的情感,一泄而出,不免引起读者的深思。

青少年时期,都有个相近的朋友。气质相同,吸引在一起,又会互相伤害,成长之路上必须经历的青春。

那年,我也16岁,我和她是同班同学,前后桌,家庭条件差不多,无话不谈。每当赶集时,相约在街道压马路,去地摊看花,去农贸市场看廉价衣服。

那时的我们,单纯地以为我们的友谊会天长地久,写下的“海誓山盟”,现在还粘在我家的红砖墙上,那时一起买的耳钉,还有她送我的生日礼物,还有在山坡上,剪下的头发缠绕在一起埋在山洞里,一种种,一件件,都是期望我们情比金坚。

可是后来的我们,只是因为读高中分了班,感情便不复存在。

我们感情的终结是因为她在高中时谈恋爱,当她陷入早恋,每天跟男朋友腻在一起,便全然把我抛诸脑后。以前她会跟我分享的小情绪,有了新的出口,我的价值便显得可有可无。

并没有真正意义上的告别,我便默默地隐退在忙碌的学业里。

她早恋的消息不胫而走,父母知道后勒令她退学,之后把她送到远在四川北方的广元念职高。在此期间她给我来了一封信,大概意思是对不起我,在陌生的城市里,幡然醒悟,想起我的好来。

我并没有回信,因为不知道该说些什么,说没关系吗?并不重要了,不是吗?

怀孕后回老家养胎,在人头攒动地集市上,我再次看见她。她没有多大变化,当她从我身边走过,我知道我再也找不到任何理由喊住她。

任她远去,任她消失,失去朋友的痛处早在岁月里被修复,不痛了。

在《重逢》的小细节里,我才轻轻地忆起曾经逝去的友谊。

感同身受的初相遇,也有对待事物不同看法的矛盾,也有父母阻止相约的困恼,但我们的感情还不够深厚,不及汉斯与康拉丁的千分之一。

他们是在严峻战争下的相遇,身份背景的巨大差异,人种的不同,信仰的不同,遭受的待遇千差万别,在这种恶劣的环境下催生出来的感情,更难能可贵。

《重逢》的绝妙之处就在于此,诠释了友谊的珍贵。似李白的桃花潭水深千尺,不及汪伦送我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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