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人这样做真飒:离婚5年前夫回归,坚决不吃回头草

53岁的陈德林,在上海打拼出了两套100多平的商品房,一套老婆住,一套儿子住,他自己被赶出来住在一个10平的出租屋。他向法院起诉要求一次性给300000,结果原本每个月的700块被法院判成600块。

来自上海的陈德林在90年代时是一个非常有能力的人,他通过努力盖起了二层楼,还是当年第一批买建设牌摩托车的人。后面又遇上上海搞建设,房子被拆迁,政府补偿了两套分别有100多平的商品房,一家三口的生活可以说是过得红红火火了。

天有不测风云,就在这时候,曾经让陈德林引以为傲的摩托车出事了。他的摩托车撞了人,导致对方重伤8级伤残左眼5级致盲,牙齿还掉了8颗,对方要求赔偿30万。

陈德林感觉自己比窦娥还冤,因为半年前他已经把摩托车一手交车一手交钱卖给别人了。只是大家的法律意识浅薄,并没有想过要去办理过户手续。肇事者跑了,车行老板也不见了,最后顺着户主找到了他,当了这个冤大头。

两套商品房在当时价值50万,等于说他要把其中一套卖了之后还要再凑钱。儿子要结婚,也要用钱,为了不用赔偿这冤枉的30万,陈德行想到了"假离婚"这个方法。

他认为只要离婚后把财产过户到老婆儿子身上,他就成了一个没有赔偿能力的人,自然就不用赔付那么多钱。果然,在离婚后,他只需要赔偿对方20000块就可以了。

这时张女士就想着风波过去了,她要和陈德林赶紧复婚,回归之前状态,奇怪的是陈德林根本不着急复婚。

张女士看了陈德林的手机,发现陈德林和一个小他20岁的年轻女子搞到一起了,对方还叫他老公。张女士直接戳穿了他,他还非常理直气壮地承认了:没错我就是找了个女朋友,你能管得着我吗?我们已经离婚了。

这句话让张女士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为了求陈德林回来,张女士还割腕自杀。结果反倒把陈德林给吓跑了,他直接带着小女朋友消失不见人影。

张女士到警察局报案,要求警察帮她把老公找回来,可是一问到这人是她的前夫时,警察就为难了,两人已经没有任何了关系了,要找一个不是她老公的人回来当她老公,臣妾表示做不到呀。

她也只好难过地回到家,在儿子的劝解下,慢慢地放下了这段婚姻。

5年后,陈德林突然回家了,他敲开张女士的家门,一进门就直接坐到客厅里,一副男主人的样子。张女士看到他回来,心里已经不起波澜,五年的时间已经让她把这个人给淡忘了。于是她假装不认识,反问:"你是谁。"

陈德林说:"我是你老公。""我已经单身5年了。"

此处不留爷,自有留爷处,陈德林转身到儿子住的另一套商品房去。可是儿子也拒绝让他进家门,还把他赶了出来。一怒之下,他把儿子房子的门窗都砸坏了。

陈德林的回来是因为发现过去5年对不起老婆儿子,与女朋友分手回来求原谅,还是有其他隐情呢?

原来,陈德林当初离开之后就离开上海,去了四川。他在那里和朋友合伙开了一个养猪场。之所以回来,是因为发生了猪瘟,养猪场干不下去了。

他把养猪场卖掉后还欠了十几万,这时女朋友把他给甩了。身无分文的他才想到老婆,想到自己有个家,于是就有了被赶出门这一幕。

陈德林去找了律师咨询,得知按当前的情况他是要不回财产了,这种情况下只好去找张女士母子俩协商。母子俩愿意每个月给他700块去租房在外面住。

陈德林说,700块可以,但要是哪天儿子就车祸死了,到时就没人给钱他了。所以,他要求按活到85岁来算一次性把钱付清。

张女士当场不肯了,她认为要是他活到90岁,后面10年怎么算,要是活到60岁,这20年的钱他又要给谁用?

陈德林见调解不成,直接告到法院要求给他30万。由于这时的他才53岁,还是有劳动能力的,法院最后的判决是每年一次性给7200元,等到他失去劳动能力后再酌情进行赡养。

偷鸡不成蚀把米,完全诠释了陈德林这番作为。

虽然前期摩托车事件并不是他的错,但假离婚后之后的事完全是他自己作起来的。落到今天这地步,完全是咎由自取,半点怨不得人。

关于"假离婚",在很多眼里或者不是真的离婚,但一旦走了法律程序,事实婚姻就会变得无效。也希望夫妻俩不要为了利益想到"假离婚",最后的结果往往是自己意想不到的。

人性从来经不起考验,不管是真的还是假的,一旦触及到利益相关的,与法律相关的东西,一定要多留个心眼。

另外,通过假离婚这样的事情或许可以躲避债务,但相对而言,这也触犯了道德规范。而且侥幸并不是永远的,如果对方发现他通过离婚转移财产,只要在两年的追诉期内起诉。完全可行的。

那当然,如果过了时间,那就不起作用了。这也是给更多人提了个醒,一定要去懂一些法律知识,不要让自己的权益受到伤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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