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名媛陆小曼:不畏世俗之见,爱上诗人徐志摩

陆小曼,民国时期,集美貌与才华于一身的名媛淑女。

她有过两次婚礼。

第一次,震撼京城;第二次,闻名于世。

1922年,19岁的陆小曼奉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成婚。

结婚的对象是由父母精心挑选,一位仪表堂堂的青年才俊、陆军上校王赓。

各大报纸争相报道“一代名媛花落王赓”的消息,震惊四方。

婚礼仪式隆重而浩大,场面奢华而阔气。

中外来宾多达数百人,几乎将大门挤破。

如此盛大的婚礼,一时轰动了京城上下。

婚礼虽风光,没有爱的婚姻却并不美满。

舞池中,明艳动人的陆小曼遇到了风度翩翩的诗人徐志摩,两人相爱了。

一个是有夫之妇,一个曾离过婚。

在漫天的流言蜚语中,两人爱得炙热而痛苦。

最终,在徐志摩爱的鼓励下,陆小曼不顾世俗的眼光,坚决和丈夫离婚。

1926年,陆小曼和徐志摩在北京的北海公园举办婚礼。

婚礼中,邀请了维新变法领袖之一的梁启超作为证婚人。

梁启超作为徐志摩的恩师,极力反对两人的感情,奈何爱徒不顾事业,执着于追求情爱。

因此,恨铁不成钢的梁启超,在婚礼上对徐志摩两人一顿痛批。

这场婚礼因梁启超的训词而闻名于世,成为了古今中外前所未有的一场婚礼。

梁启超用词十分严厉,毫不留情:

“徐志摩,你这个人性情浮躁,所以在学问上面没有成就;你这个人用情不专,以致离婚再娶……以后务必要痛改前非,重新做人。”

“陆小曼,你要认真做人,你要尽妇道之职,你今后不可以妨碍徐志摩的事业……”

“祝你们这次是最后一次结婚。”

这一番惊世骇俗的话,令在场的宾客无不目瞪口呆,徐陆两人更是下不来台。

在当时的社会,支持他们婚姻的人屈指可数。

如果这场婚礼放在今天,可能很多人早已见怪不怪。

我们知道,在一段婚姻里,错的不仅仅是其中一人,一定是两个人的问题。

在陆小曼和王赓的婚姻里:

王赓在家庭和事业之间,更偏向于事业,而忽视了妻子的感受;

陆小曼没有得到丈夫足够的关心和理解,把生活的重心转向了交际圈;

丈夫埋怨妻子,妻子不满丈夫,看似完美和谐的婚姻,里头布满裂痕。

相比丈夫王赓,陆小曼是多情的。

她在王赓身上得不到想要的甜蜜爱情,却在同样浪漫多情的徐志摩身上得到了。

显然,陆小曼在爱情上是自私的,在婚姻中是不负责任的,为了自己想要的爱,她选择伤害王赓。

事实上,在现实生活中,有不少多情的人。人一辈子只爱一个人是很难得的事。而真正的用情专一,是在每一份感情里,不存在任何暧昧关系,是我只爱你。

徐志摩被老师批评用情不专,是实事求是。

在爱上陆小曼之前,徐志摩苦苦追求才女林徽因,甚至为了她和妻子张幼仪离婚。

不管在爱情还是婚姻里谁对谁错,只要谁先越过这条道德底线,谁就会成为众人口诛笔伐的那一个。

比如陆小曼,比如徐志摩。

一方面他们面对爱情是勇敢的,敢于冲破封建礼教的束缚,敢于超越世俗之见;

另一方面他们在爱情里是自私的,因为不爱而抱有偏见,因为不爱就顾虑不到对方的感受。

这是不成熟的爱情,却又是最真实的爱情。

面对爱情,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认知。

有人认为,爱,要爱得张扬,爱得热烈如火,不顾一切;

还有人认为,爱,是克制,要爱得深沉而理智。

无论哪种爱情,都离不开时间的沉淀和考验。

每个人追求的爱情,不过都是两个人,一辈子的不离不弃,既简单又不易。

希望我们都能得到最真挚的爱情,同时愿意用心对待爱情,也有勇气面对婚姻;

既能在爱里付出,也能在爱里坚强。

                                                                                            图片源于水印

你可能感兴趣的:(民国名媛陆小曼:不畏世俗之见,爱上诗人徐志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