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十二章经》2.21

祈祷

第二十二章  ——财色招苦

佛言:“财色于人,人之不舍。譬如刀刃有蜜,不足一餐之美。小儿舔之,则有割舌之患。”

译文:

佛陀世尊说:“财色对于人,人人不舍得。这譬如刀刃上有蜂蜜,这仅仅是不能满足一顿饭的美味。如果小儿用舌头舔于此刀刃,则会有割舌的祸患。”

第二十三章  ——妻子甚狱

佛言:“人系于妻子舍宅,甚于牢狱。牢狱有散释之期,妻子无远离之念。情爱于色,岂惮驱驰?虽有虎口之患,心存甘伏。投泥自溺,故曰凡夫。透得此门,出尘罗汉。”

译文:

佛陀世尊说:“人被妻子、儿女、舍宅系缚住,这比牢狱系缚人还厉害。牢狱还有解散释放的时候,但是对于妻子儿女没有远离的念头。由于情感和爱情的缘故,对于色贪恋不舍,怎么会害怕被它所驱驰呢?虽然有落入虎口的祸患,但心甘情愿地投到泥潭里,自己沉溺自己,因此称为凡夫。透得过对妻子、儿女、舍宅的情爱之门,方可称为出尘阿罗汉。”

第二十四章  ——色欲障道

佛言:“爱欲莫甚于色,色之为欲,其大无外。赖有一矣,若使二同,普天之人,无能为道者矣!”

译文:

佛陀世尊说:“爱欲中没有比对于女色的贪爱还有更深的,女色作为欲望没有别的比其大的。幸亏只有这样的一个色欲,如果有相同厉害的两个,那么普天之下,就没有人能够行道的了。”

第二十五章 —— 欲火烧身

佛言:“爱欲之人,犹如执炬,逆风而行,必有烧手之患。”

译文:

佛陀世尊说:“对于纵欲贪爱的人,就像手执火炬,逆风而行走,必然有烧坏自己手的过患。”

第二十六章  ——天魔娆佛

天神献玉女于佛,欲坏佛意。佛言:“革囊众秽,尔来何为?去!吾不用。“天神愈敬,因问道意义。佛为解说,即得须陀洹果。”

译文:

天神魔王波旬献美妙的玉女给佛陀,想使佛陀生起淫欲,破坏佛陀修道的意愿。佛陀世尊对此说:“这是皮囊里盛着的众污秽物,你送了有何作为呢?回去吧,我不会用的。” 天神魔王波旬从而对佛陀世尊愈加恭敬,因此向佛陀世尊请问修学之道。佛陀就为其解说,天神魔王波旬即得须陀洹果。

第二十七章 —— 无著得道

佛言:“夫为道者,犹木在水,寻流而行。不触两岸,不为人取,不为鬼神所遮,不为洄流所住,亦不腐败。吾保此木,决定入海。学道之人,不为情欲所祸,不为众邪所娆,精进无为。吾保此人,必得道矣!”

译文:

佛陀世尊说:“修道的行者,犹如木头漂在水中,顺着水流而行。不碰触到两岸二被截止,也不被人所取走,不被鬼神所遮,也不被周旋的洄流所住,流动中也不腐败。我保证此木头必定会流入大海。学道的人不被情欲所迷惑,不被众邪知邪见所阻扰,精进无为,我保证此人必定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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