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复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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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两天关于租房签合同的事情,感觉自己做得非常不好,如果是大事,那我注定要吃大亏了。

首先,签合同时房东没有带身份证和房产证,在明知没有带的情况下,我还是跟他签了合同。事后回想起来才觉得这件事情处理的不好。既然没有带身份证和房产证,那就让他回去拿,等拿来了下次再签也可以,不一定就非要当天签了。

其次,在他说要来签合同之前,我应该做好准备工作,也就是提醒他要准备哪些东西,这样在当天就能完成这件事,不用因为他没带齐证件而再次找时间。

为什么在明知他没有带的情况下还会签合同呢?我当时内心的想法是觉得怕麻烦,给我看了照片就行了,可是照片上身份证和房产证上的名字并不是同一个,这是我没有想到的,这就是经验不足造成的,而不可能所有事情都有经验,所以在源头上就应该避免出现意外。

事后咨询了学法律的同学,他们建议房东写份委托书就可以了。这一个小小的怕麻烦背后会导致多严重的后果我并没有想到,有可能严重到这房子很可能就不是跟我签合同的这个人的,他并没有出租权,而我面临着财房两空的结果。

在很多事情上都是这样,当时发现问题,但是要么等等再说,或者怕麻烦就直接忽略存在的问题,这样其实会有很多隐患,这些隐患可大可小,有些结果可能自己都预料不到。这次事件的教训主要有几点:

1,不要拖延

2,坚持原则,不要怕麻烦

3,提前做好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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