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级、省级认定(备案)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奖励申请指南

一、评价内容

对获得国家级、省级认定(备案)的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予以奖励补助。

二、设定依据

(一)《深圳市科技计划管理改革方案》,深圳市人民政府,深府〔2019〕1号;

(二)《深圳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深科技创新规〔2019〕1号;

(三)《深圳市科技研发资金管理办法》,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 深圳市财政局,深科技创新规〔2019〕2号;

(四)《深圳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管理办法》,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深科技创新规〔2020〕1号。

三、支持强度与方式

支持强度:对2021年获得国家级、省级认定的孵化器,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奖励补助;对2021年获得国家级、省级认定(备案)的众创空间,分别给予50万元、25万元奖励补助。

支持方式:奖励补助。

    四、受理条件

(一)申请单位应当是深圳市2021年获得国家级、省级认定(备案)的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的运营单位(名单附后);

(二)申报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均未被列入深圳市科研诚信异常名录。

    五、申请材料

(一)国家级、省级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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