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花十块钱泡我,“我和他同居三年”(上)

1.  没有想到,大学谈了五年的恋爱每成,相亲谈了三个月就把结婚提上了日程。


我和李义在珠宝店挑选结婚戒指时,店员恨不得把所有的珠宝款式都给我们介绍一遍。

我看着眼前摆着的各种戒指,有黄金指环的,有钻石的,有花样式的,应有尽有,但价钱一个个高的可怕。

李义看到价钱连眉头都没皱一下。直接把几款新季出的样式推到我面前,说“你喜欢哪个我们就买哪个。”

当时我愣住了。也许真的是太久没有体验过可以随心选择自己喜欢的东西了。我竟久久没有回过神来。


是的,我又忘记了和李义在一起,从来就不需要考虑钱的问题。

2.晚上李义开车送我回家。走到小区门口时,隐约看见一个身影在我家楼下徘徊,即使光线很暗,我也能认出他来,他是肖泽。我以为再次见到他会很平静,没想到心还是不争气的扑通乱跳,下意识的让李义赶紧离开。

可是,肖泽还是看见了。

凝固在脸上的笑容,难看的像浆糊强黏上去的,一碰就能掉。

他比五个月前憔悴了许多,脸上没有修理的胡渣子和深深凹陷的眼眶,这个人看起来黯然失色。

只有那双熟悉的眼眸,依然残留着几分少年时的清澈和孤勇。

他紧紧地盯着我,虽然眼睛挂着笑,可眼底确是满目苍茫,抹不去的忧伤。

我正想和他客套的问候一声,谁知,他突然从多年掏出一枚戒指,举到我面前说:“小希,你想要的戒指,我做到了。”

说这话时,他笑的像个孩子,橘黄色的路灯落在他的身上,柔软而温暖,衬的那抹笑分外温柔。

那是一枚素圈戒指,是我很久之前看中的一款,它没有华丽的修饰,比我在珠宝店看到的任何一款都要简单朴素。

可不知道为什么,当时的我就是特别喜欢它。

直到很多年后我才明白,之所以喜欢它是因为肖泽只买得起它。

3.第一次看肖泽的名字,是在校园宣传栏里面的一个小说专栏里,那时候我还没有见过他,只知道他会写诗歌,会写小说,文章还发表到当地知名的杂志上,班里的同学都一个个羡慕的不得了,直呼他:“大作家”。

每次宣传栏更新,我都会第一时间赶过去。把肖泽的文章看完,越来越感叹,一个男生是怎么写出那么多脑洞大开的好故事。

而第一次看到肖泽本人是在图书馆里,他总爱坐在偏僻的角落,一个人捧着笔记本电脑,不知道在敲击着什么。

有一次我坐在他旁边,他略略低头,眼睛低垂,认真专注的看着屏幕,完全没有注意到我。

我借着图书馆的空隙,偷偷打量着他,才发现他鼻梁高挺,眼睛极亮,嘴角微微上扬。

而窗外的阳光照射进来,他就像沐浴在春光里,有种不真实的美好。

忽然,他拧过头。

我猛地一吃惊,只觉得像是对上了一道明晃晃的光,刺得人眼睛都睁不开。

而我再次睁眼时,看见那张熟悉的脸,左眼颊露出一个得意的酒窝,特别好看。

在一秒钟的对视中,时间与空间凝固,只剩下自己的心跳声,蹦蹦蹦。

他见我整个人呆住,忍不住捂嘴偷笑,然后凑过来用只有我们两个人能听到的声音说:“美女,我们是不是在哪儿见过”

他对着我笑,仿佛我们相识已久,刚刚的话只不过是朋友之间的调侃而已。

那一刻,我发现他深深的酒窝里,盛满了阳光灿烂。

4.肖泽新一期的小说一出来,我就赶紧跑去宣传栏看,正津津有味的读着,有个人拍了一下我的肩膀。

“原来是在这里,难怪说看见你这么眼熟。”

我一回头,发现肖泽正笑眯眯地看着我,有点儿不怀好意但是却很善良的笑容。

我讪讪的和他打了个招呼,赶紧扭过头去继续看文章,突然感觉所有字都变得凌乱,电来到筠连不成一句完整的句子。

很长一段时间,我们两个人没有说话,就静静地站在宣传栏前。

透过面前的透明玻璃,我发现他的目光飘忽不定,嘴角扯着坏坏的笑。

最后,还是我忍不住开口了说:“你的小说写的真好。”

在一闪而过的错愕后,他瞬间炸出一个笑容问:“你喜欢吗。”

他说这话时,眼睛里好像带着几分余悸,还有一点点莫名的羞涩。

我重重的点头说:“喜欢。”

忽然,他半附身凑近来,在我越穿越大的瞳孔里,倒映着的全是他无限放大的面孔,一个柔软的东西落在了我的嘴角,甜甜的。

他轻声在我耳边说:“我也喜欢。”

图片发自App


                      (看下一期)

你可能感兴趣的:(.他花十块钱泡我,“我和他同居三年”(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