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招牌能引起围观,厉害啊!然后呢?

今天在网上看到了一幅图,是一个店招:

招牌的三个字,其用意不言而喻,连几个笔画的收笔都让人浮想联翩。

这方法其实挺老套了,这种例子比比皆是,比如:

只看名字和色调,你能想到什么呢?恭喜你一下就猜对了,他是个奶茶店

再比如:

人家的广告语好像没毛病。

还有这:

我是无神论者,但我轻易不会走进去。

前段时间被各大城市强令改正的某著名品牌:

这些店名搞的噱头,违法吗?不违法,充其量是违背主流风气。但是他们游走在被执法的边缘,属于铤而走险

官方对这方面的要求其实是越来越严格的,比如近期在全国各地正在开展的整治“大洋怪”

我第一次听“大洋怪”还以为是网友新造出的词。实际上,这是整治庸俗、不规范名称的总称。”大“是指在含义、类型和规模方面夸大;“洋”是指盲目使用外语词及其汉字音译形式命名;“怪”是使用生僻字等情况。

你看,国家都在大力整治,就不要迎难而上了吧!

从顾客体验方面来说,很多人也排斥这种名字。尤其是女性顾客,会觉得庸俗、低级趣味,连进门的兴趣都没有了。

我的讨论群里,很多老板都说,不会选择这样哗众取宠的名字。想要被人记住,应该是以产品的口味和质量取胜。

今天,我反而不想一棍子把它打死,我想了想,这么做其实是有几点好处的

店名能够迅速被人记住,识别度高,吸引眼球;

自带传播气质,很多人就算只是路过,都有欲望拍个照片发到朋友圈;

符合丧文化等小群体标签,或能凸显老板的风趣/机智/时髦等等,做做细分/差异化市场。

所以,如果这样做是一无是处,为什么总能看到这种现象?

不过我想奉劝打算这样做的老板,三思而后行。因为一个店想稳定回本,持续盈利,靠的是扎实的基本功,是口味,是体验,是可持续性。一个名字就能轰动全国,所有人都得慕名而来吗?如果你能保证一两个月就收回成本,后续再怎么样无所谓,那请自便。

想想现在已经几乎绝迹的”泡面小食堂“吧。

想想喜茶和杜蕾斯弄巧成拙的跨界营销吧。

想想”厕所串串“目前是什么样一种处境吧。

一个孤零零的概念或招牌是不行的。

有的人可能会说,产品好,再加上名字出彩,岂不是锦上添花?相信我,如果你真的能把产品做好了,那时你会不屑于把名字搞得花里胡哨。

如果只想着玩顾客,或过度消费顾客的新鲜感……后面会怎么样,自己琢磨去吧。

你是在开店,不要抖机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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