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知易行难”的联想与思考

        为什么感叹“知易行难”?这得从一位多年的同事为了爱情欲辞职执意到异乡说起。

        因为部门任务是从事贷款项目的事前评审与贷后管理工作,风险意识、安全意识应当算比较强的。然而,通观这位女同事对自己这一事项的处理,似乎形成了明显的反差——安全不仅存在于工作上项目的风险管控中,在我们个人的生活中同样存在,但我们这同事似乎没有考虑清楚:(1)要辞职到异地结婚,尽管是大学同学,但又没有办理结婚证;(2)没办理结婚证,从关心同事安全考虑,请她男朋友过来见面聊,她又说忙走不开;(3)那我们就要求她与男朋友商量,至少通个电话聊聊。我问我们同事考虑清楚没有?她说她们是大学同学,毕业都六年了,是比较了解的。但从对同事安全着想,对同事辞职提出了前面的要求。按理说,我对这一同事行为的安全思考应当也是这一同事的自觉行为,是她应有的风险安全意识,然而,我们这一同事似乎被“爱情”洗了脑,为什么不可以将风险安全意识从工作传递落实到生活上?实际上风险安全问题不仅体现在工作上,在生活上同样存在!既然如此,为什么在团队工作上可以做到,但在个人人生大事——辞职结婚上却做不到?这难道是“知易行难”吗?

        “知易行难”本意当是“认知”相对容易,但要转化为实际行动却相对困难。就如同我们的这一同事在工作与生活上不同的风险安全行为模式选择一样。而实际上,风险安全问题对我们的工作与我们的生活是同等重要的。当然,我又在想,我们同事风险安全行为模式选择的差异会不会是因为工作是团队系统的作为要符合团队规矩些、而爱情属于个体人生的作为要显得随意些,会否是这种理解呢?我个人认为,在现实的工作、生活及社会中,这样的情况或者说现象肯定是存在的。团队工作在团队目标下肯定讲究规定性,而个人爱情属于个体人生范畴,从组织或团队的角度,对待同事还得也只能更多从关心、关注同事的角度着想考虑。当然,也不排除由于个体个人认知上的差异,或者说由于个体个人“三观”的不同,最终导致个体行为及行为结果的差异。当然,“知易行难”客观上现实存在,认知差异本身也是客观存在,这样的客观存在多重累积后便形成整个社会的丰富多彩。要改善“知易行难”,要大胆尝试、勇敢行动。不仅要做思想家,更要做行动派,要积极主动地将好的想法转化为有效的行动、形成实际的思想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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