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的名字

十二月四号,国家宪法日,我就会想起父亲的名字。父亲出生于二十世纪二十年代,名字的中间一个字是辈分,“积”。这个名字一直使用到1954年,我国第一部宪法颁布实施,为了更好宣传贯彻落实宪法精神,父亲抽调到宪法宣传组,做了一名宪法宣传员。父亲在旧社会念过几年私塾,能写一手好毛笔字,会打一手好算盘,1949年我们这个地方解放,父亲在土改工作队工作,土改完成后,自然到农业合作社担任会计,由于能写能说能算,做宪法宣传员再合适不过的。

经过培训,父亲对宪法有了更新的认识,它是一切法律的母法,充分体现出人民当家做主的意志,看到治理国家,经济发展的美好愿景。为了表达宣传宪法的决心,索性把自己的名字改为“宪民”,意为做宣传宪法遵守宪法的好公民。谁知竟带来很多人不理解或讥讽,那时人的封建意识还很强,同族的人说是犯了大忌,把父母起的名字改了,是对父母的不敬不孝。说什么都有,父亲不管,仍然起用“宪民”这个名字,走村串户,苦口婆心地把宪法逐条逐段讲得村民听,白天村民要干活,晚上把村民集中起来说,解答村民提出的问题,那时,走到哪里,哪里就象一个家一个样,渴了,拿个水瓢,在水缸里舀水就喝,饿了,走到哪家,就吃哪家饭,扒拉二口就完事了,赶着去下一家宣传宪法。当然吃饭要付钱的,这是宣传组的纪律,也是宣传宪法的首先实践者。

父亲做宣传宪法工作,既能吃苦又能卖力,还能有办法,疏通各种障碍,化解各种矛盾,工作很有成效,得到上级组织和领导的称赞,结束后提拔为社的信用社负责人。在这里不得不介绍一下当时的情况,农业合作社是一级政府机构,管理范围相当于现在的三四个行政村大,到1958年成立人民公社,一起合并到公社机构。父亲不仅口头上说得很好,写得也很好,在行动上也做得好。根据宪法精神,立了不少规矩,定了不少制度,一是防止自己人贪污浪费,二是严格财务制度,有效阻止贪污现象发生。举个例子,那时几乎都是白条子报销做帐,稍有不慎,就会出现财务漏洞。父亲不仅要求白条上要有二人以上签字,还要二个部门领导审核批字才能报销入帐。就是这一个制度,在“文化大革命”中,保护不少老干部,弄得造反派哑口无言,真凭实据保存完整,使一些老干部非常感谢,父亲只是说我做了应该做的,宪法教我们要实事求是。

父亲去世后,在坟前高大的墓碑上,刻着父母给他起的名字,回到祖先的怀抱里,把“宪民”留在活生生的生活中,做个遵守宪法的好公民。


后记:30个字的字辈

正国世家传

良彝启后贤

积善基培远

贻谋业绍先

辞金隆品望

宜尔诵绵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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