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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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儿还热的时候陪着老婆去给孩子剪头发帘,她却哭闹着怎么也不肯坐上转椅。想我小时候理发倒真没有这么麻烦,如果老爸还能给我剃头,我绝对不会花十几二十大元,让什么大姑娘小媳妇或者是半男不女的娘娘腔在我头上瞎掰活。

        古语早有言之:“身体发肤受之于父母,不敢毁伤。”要真照此言而为之,恐怕时至今日不论男女皆长发齐腰,美得煞人!细想一番,人人倒真如《汉武帝内传》中所载:“上元夫人头作三角髻,余发散垂至腰。”或者又像曹植《洛神赋》中标准的美人胚子模样:“云髻峨峨,修眉联娟。”

        典故终究还是典故,小时候照样老老实实坐在圆圆的折叠凳上,围上一个大床单,让老爸拿着电推子练手。起初他老人家的技术是不太熟练的,最初的几个月我的头上如月球表面,陨坑遍布,妈妈却美言谓之曰:“狗啃的”,而今稍加品味,着实不雅,但毕竟这脑袋是爸爸给剃得。

        小时候确实也不爱理发,看看现在我的孩子,倒也找不出当时拒绝的理由。倒不是嫌弃在家理得难看,那时候大街上确实没有现在那么多的理发店、美容院之流,更不会有五颜六色的花脑袋拿着剪刀,大早晨就在大街边叽喳乱叫的。

        在我最为有亲近感的,还是地地道道的老师傅。虽然不至于像晚清民国担着剃头挑子,插着旗杆满街吆喝的那种,但那和蔼的面容,纯熟的手艺确实叫人放心地可以闭眼睡着。我从不让娘娘腔在我脑袋上比划的原因还有一重,就是怕最后刮头的时候用刀子在我喉咙上一抹,年轻的生命还没来及看着孩子的长成就香消玉损,总之是一万个不放心。

        比照街边的手艺,老爸的技术进步得也可谓神速,不用剪子不用刀,当然更不是一根一根往下薅。最后只需一柄电推子在手,脑袋上略过之境平平整整,虽然没有发型可言,但是比较先前的大小陨坑,确实精神!

        待长到初高中时候,就越发不爱理发了,总希望向港台歌星一般有一头乌黑靓丽的秀发,但是比了比自己的脸,决定还是剃短了事。对自己的极度不自信倒是符合学校的规定。当时所在中学对男生头发要求甚严,每周列队检查学生发型,凡云鬓及耳,发根着衣领者皆勒令回家,理发后再上学!其校规到现在我还不知何为,但是应该有他的道理。

        曾几何时,满人强令汉人剃头,“有头皆可剔,无剃不成头。世间剃头者,人亦剃其头。”“留头不留发,留发不留头。”竟至于引发了骇人听闻的“扬州十日,嘉定三屠。”小小的学校,终究也掀不起腥风血雨。

        不知道什么时候爸爸就开始不给我理发了,没有经过协商,也不是约定俗成。我大学后瘦了很多,初俱帅哥样子,流过一阵子长发。直至后来有了对象,头便也不再是我一个人的了。人家喜欢什么板寸、还是什么三毫米、五毫米的都要依律来理,否则破坏了男女团结,真的就是得不偿失了。

        不过短发跟着自己的时间久了,稍微有点长就不适应,对于懒惰的人尤甚,洗起来显然不方便的很。不过现在理发确实也贵了一些,我的头自大学后一直维持在四元左右,现在凡邀赏标榜十元以上的,还真为自己鸣不值。

        常想让人把自己推成光蛋,比刚生下来时的光头冬瓜毛还要彻底,也好养养头发,省却些烦恼。我比伍子胥一夜白发庆幸些,因为自小相随直到现在,还是白发居多,美其名曰“血热”。

        僧尼落发是出家人的标识,我却留恋着纷纷扰扰的人生,目前也还没有看破着滚滚红尘。大智度论:“剃头着染衣,持钵乞食,此是破憍慢法。”此可以说是表示大决心,从头做起,有别外道,与世无争。

        说真的,真真儿地想,斩断三千烦恼丝,让自己的内心去垢除秽,澄净空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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