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父母亲(3)

母亲青年时期与家人合影

        我的母亲,王淑贤,1938年5月1日(农历四月初二)出生于扶余县新安镇公社十三号村杨大桥屯。当时姥姥家算是一个名门望族,在扶余县也小有名气。王氏家族家风纯正,勤俭朴素,能吃苦,会过日子。稍有余钱就置办田产,几年下来,十三号村的大部分土地都掌握在王氏家族手中。姥爷王国彬乐善好施,经常向贫苦农民无私的捐款捐物。深受乡邻敬佩。因此,在土改时期也没有吃到苦头,最后村民给评了个中农的成分。姥爷一生娶了三个妻子,大姥张氏生下了大舅、二舅、大姨。大姥去世后,姥爷续弦二姥姜氏,生下了四舅;二姥去世后姥爷娶姥姥颜氏,生下来七舅,二姨,老舅和我的母亲。同父异母兄弟八个,我的母亲是最小的老姑娘。兄弟姐妹相处的十分和睦,这与良好的家风是分不开的。大舅、大姨、二舅、四舅、七舅都读过私塾,我的母亲和我的二姨都是高小毕业(当时1-4年为初小,5-6年为高小,在当时的教育情况下,高小的文学水平远高于现在的初中生,甚至高于现在的高中生)。后来因为家庭的变故,姥爷的年纪也大了,老舅只读到了初小,就辍学回家挑起了家庭生活的重担。这样看来,姥爷的几个子女都是有一定的文化,可以算是书香门第。

        土改以后,母亲的哥哥姐姐们相继结婚成家另立门户,四舅,七舅去了双鸭山。大舅,二舅依然居住在本地,二姨嫁到了更新公社(现在的更新乡),后来搬到了加四号(现在的前号村),住在我舅姥爷家的西屋,记不清什么时候又搬到了杨大桥,与姥爷他们住东西屋。家里只剩下姥爷、姥姥、老舅和我的母亲。按常理,母亲是家中最小的老姑娘,应该是娇惯有加。其实不然,母亲从小性格坚毅,能吃苦,和老舅一同维持着家庭的生计。为了给家庭带来更多的收入,母亲在1958年年初,远赴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在四舅和七舅的帮助下进了双鸭山矿务局的焦炭厂,为了不给四舅、七舅添麻烦,母亲就住在焦炭厂的职工宿舍。焦炭厂的活计很累。焦炭炉很高也很大,工人们要把煤通过跳板挑到很高的焦炭炉上去。一般都要上两三个跳板,就是这样母亲这个小个子一点都不比那些大个子落后,刚开始四舅和七舅都劝他不要干了,母亲执意不肯,在劳动中,也有不慎摔下跳板的时候,但还是坚持下来了,一干就是三年多。不定期的把挣的钱邮寄回来或托人捎给老舅,补贴家用。

        据母亲讲,她是1960年夏从双鸭山回来的。问起母亲回来的原因,母亲说不想给两个舅舅添麻烦(因为在舅舅那里,不是给送好吃的,就是给买衣服,有时还叫拉着去家里住)。也不喜欢矿区这个地方。姥爷问过母亲想不想在那里扎根,要是不想就回来,也老大不小的了(1960年母亲已经23岁了),回来订婚结婚!就这样,母亲回到了家乡。

        我的母亲,为自己考虑的少,为他人考虑的多。一个大家闺秀,这么大没订婚,不正常。当时最早有13岁结婚的,最晚的也不过18岁,而母亲23了还没订婚。什么原因那?就这个问题,我们也向母亲讨教过。母亲说出了三个原因:一是自己个子小,不想结婚,怕后代随她,生出个小的孩子给人家添累赘,不坑那个人;二是自己的成分不好,一旦有斗争,怕牵连人家;三是自己胆子小,不想找有老人的,一旦老人去世,自己挺不起房。所以当时就不想订婚结婚,就自己过了。(听了母亲的几个原因,我们笑了,我们说,你看你这几个孩子哪个个子小了,母亲笑着说,这不是随你爸了嘛)。

        这里值得一提的是,母亲在双鸭山期间,正好我的父亲也在双鸭山,但两人没有交集。那么,我的父母又是怎么走到一起的那?这要从姥姥这说起,姥姥家是新安堡人,姥姥嫁给姥爷以后,舅姥爷给姥爷家赶大车,舅姥爷娶的是加四号老任家的姑娘,也就是父亲的姨姨。由舅姥爷做媒,把他外甥姑娘介绍给了舅姥姥的外甥。当时舅姥爷舅说了,孩子挺好,就是啥也没有。父亲也符合母亲提出的条件之一(老实厚道,勤劳朴实,没有老人)。经家人的催促,舅姥爷的撮合,母亲同意看看再说,于1961年5月份,父亲从双鸭山回来,定下了婚事。

        1962年5月27日(农历四月二十四日)与母亲在一无所有的情况下结了婚,父母结婚时,真是一贫如洗呀,行李还是爸爸原来的行李,家具只有五姨奶给的一口大柜和大柜上面一个长条的偏匣。送亲的时候,舅姥爷赶大车,拉着土豆,白菜,米面粮油和娘家几个人,算是给父母安个家。就是这个家,也是临时租住在六舅家西屋的,不管怎么样,一个苦命的孤儿算是有一个家了。父母的新生活从此开始了!

母亲身后的大柜——结婚时唯一的家具

        母亲的持家格言:不怕贫穷,就怕懒;只要争气,就会苦尽甘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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