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产品情绪价值的打造――案例学习之泡泡玛特

泡泡玛特是一家新崛起的卖潮流玩具的公司,潮流玩具简称潮玩,就是年轻人们说的手办、公仔。

你可别以为叫玩具,就是只做小朋友的生意。

中国的潮玩消费者有95%的年龄是在15到40岁之间,而且其中63%是本科以上高知人群。

在潮玩这个市场上,泡泡玛特是中国最大、增长最快的公司!

它一家公司的市场占有率就达到8.5%。

今年六一儿童节那天,泡泡玛特向港交所提交了自己的招股说明书,准备在香港上市。

招股书里说,泡泡玛特现在有320万名注册会员。

靠着这些用户的激情买买买,泡泡玛特在2019年的销售额做到了16.8亿元,净利润4.5亿。你算一下,净利率达到了27%,这个数字能让其他的制造业羡慕得冒泡。

靠社交驱动消费――

有什么发现呢?看两组数据。

我们先说第一组,2019年,泡泡玛特在微信的官方小程序里的交易流水是2.7亿,同一时期它在天猫的官方旗舰店的流水是2.5亿。

这就很神奇了。看了这么多消费公司,没有一家的微信小程序销售额是超过天猫店的。

这意味着什么?

两个渠道都是在线销售渠道,天猫更像一个公开的购物广场。

在购物广场里开店是可以选址的,苹果店旁边的旺铺很贵,四五楼的角落柜台便宜。

但是要是租了四五楼的角落柜台,同时把钱花在公交车上去打广告,打得好也会有很多人进了商场直奔四五楼的角落来找你。

天猫店也是类似,你可以买天猫首页的广告位,也可以在抖音、快手、微博、淘宝直播这些新媒体平台上做营销,把流量导到自己的天猫店里面,来完成销售的闭环。

所以说,天猫店的销量,反映的是一个产品的营销成果。

那为什么店主们不把营销成果导流到微信小程序呢?

因为微信的逻辑是去中心化的,你再有钱也很难买到小程序的用户。

比如说你想用一百万把小程序用户增长到多少多少,这件事情建议你别做,没有意义。

第一,这个钱没什么地方可花;

第二,你花完会后悔,因为用户今天打开小程序,第二天就忘了。也就是说,在小程序里面做用户增长是没有抓手的。小程序没办法承接这些营销手段吸引来的流量。

顾客们的购买行为什么时候会发生在小程序里呢?

更多是发生在社交过程当中。

小程序里发生的购买,更多的是用户把你的小程序分享给朋友,分享到群里、朋友圈里。这件事你是没有办法花钱做的。

这就是两个线上渠道的区别。

所以,小程序的销售额超过天猫店,这说明泡泡玛特的潮玩产品的销售,更多是被用户的社交触发的,而不是用户看了广告才买的。那这背后就是成本的差别了,你做广告是要花大钱的,但用户自发的社交讨论你不用花钱。

所以啊,另一个发现就来了:

在过去三年里,泡泡玛特花在广告和市场推广上的开支也就是百万到千万量级,2019年不到4700万,而公司养这支20多个人的营销团队,都花了7900多万了。

单听这两个数字听不出什么特别来吧,我来给你讲讲它神奇在哪:

一般来说,消费公司养一支营销团队,是为了让他们帮公司花钱去打广告、做营销的,所以通常他们花出去的钱,会是自己的工资福利的几十倍甚至更高。

拿化妆品公司来说,他们一般会拿出总收入的一半去做营销支出,而其他的常规消费品类,营销支出也至少在30%。

相比之下,泡泡玛特又是反过来的:2019年,泡泡玛特的销售和营销人员的雇佣开支7900多万,占总收入的4.7%,但这只队伍花掉的广告和营销开支只占总收入的2.8%,也就是说他们花出去的钱比他们自己的工资福利还少。

这在消费行业里,太另类了。

这说明什么,说明泡泡卖货真不是靠营销,而是靠用户之间的社交关系。

难以理解――

这两个发现,解答了一个大困惑:一直认为,泡泡玛特是整个中国新消费行业里面最难理解的一家公司。

怎么难理解呢?

单从玩具这个逻辑去理解它,似乎说不通。

因为泡泡玛特的玩具买回来不是用来玩的,只能把它摆放在那里,它有观赏价值,但产生不了什么玩乐互动。

这是第一个难理解的角度——不知道好玩在哪。

第二个难理解的角度是,泡泡玛特的IP价值也跟常规意义上的IP不一样。

IP也就是知识产权,是泡泡玛特的核心竞争力之一,他们设计和售卖的潮玩,都是出自于他们运营的80多个IP的形象。

一般文化创意界说IP,都是代表某个故事、某个文化共识的符号。

比如迪士尼,冰雪奇缘是IP,艾莎公主是IP,它需要通过故事,电影、小说、童话,来构建一些精神内涵和文化共识。然后有了这些共识,大家才愿意去买冰雪奇缘的公仔和道具,愿意把自己也扮演成故事里的艾莎公主。

所以常规IP形成的一个前提就是需要有故事。

但是泡泡玛特的这些玩具,就拿卖的最好的Molly来说,它们有的都只是那个形象,几乎没有一个是有故事的,没有更多可以挖掘的内在情节。

但顾客们还是趋之若鹜,给这个公司贡献了好几个亿的净利润。

到底该怎么理解这个事儿呢?

有了前面两个发现,黄海就恍然大悟了。泡泡玛特这家公司,如果从商业模式的角度来探讨,它其实是中国新一代消费品公司里面,从用户关系里享受到红利的公司。

它卖的是一种体验,而像Molly这样的潮玩公仔,只不过是这种体验的副产品。

带着这个视角,我们可以再来看一下前面讲过的两个问题:

首先,不知道好玩在哪儿。

潮玩公仔本身确实没什么好玩,但是顾客去买公仔的过程很好玩,像一个彩票游戏。你可以选一个大类,比如我就在地铁站里的泡泡玛特自动售卖机里买过一个「怪兽艺术」系列,其中的一个公仔。这个「怪兽艺术」系列总共是12个公仔,每一个都是一个小怪兽模仿各种不同的艺术品或者艺术家,大卫啊、沉思者啊、梵高啊等等,其中有11种我都能看到图片,还有一种是隐藏角色,不告诉你是什么,只告诉你非常稀少。

这11张能看到的公仔,有一个是模仿那幅名画「戴珍珠耳环的少女」,我很喜欢,打算抽一抽试试手气,要是能够抽中那个不知道是什么的隐藏角色就更好啦。好,我点击了购买,扫二维码付钱。柜机推给我一个包得严严实实的盒子,这个叫盲盒,看不见里面到底是谁。

我一拆开,唉,不是戴珍珠耳环的少女,是蒙娜丽莎。那我能换一个吗?不能。买定离手,能换就不叫盲盒了。

你看这个过程,我从产生兴趣,到看图挑选,到支付,再到拿到玩具,这个过程其实我跟泡泡玛特的品牌发生了很多次情绪上的互动。

拿到手之后,我可能还会拍个照发个朋友圈说:早啊蒙娜丽莎。如果我的朋友圈里有同好可能就会评论说:哎呀,卖不卖?这一套我就缺这个了。也可能有新手问:这是什么东西?好玩,求链接。

如果我是个重度用户,说不定我还不服气,我决定去泡泡玛特的小程序里多买几次,碰碰运气,总该能抽到那个戴珍珠耳环的少女。

或者我直接去加个潮玩的微信群,问一下:本群有没有戴珍珠耳环的少女,想要转手?我的这些心路历程也是一个泡泡玛特的会员典型的心路历程。这也是为什么,泡泡玛特的注册会员的重复购买率高达58%。一半以上的人会重复购买。

这样一来,我和品牌、和其他用户之间又再次发生了很多的互动,分享、炫耀、跟风等等。蒙娜丽莎那个怪兽公仔,只不过是让我有机会获得这些互动体验的一把钥匙。泡泡玛特卖给我的是一把体验一场互动关系的钥匙。我玩的是这把钥匙吗?我玩的是钥匙帮我打开的新世界。

所以要是我们把一个潮玩公仔看成「体验钥匙」的话,也就不难理解第二个困扰了:潮玩公仔们作为一个形象IP,为什么不需要有故事在后面加持?因为它的故事,是用户们自行创造的,这个故事可以叫做《我们的消费小冒险》 。

我虽然没有看过一个潮玩公仔的故事,但是在看见它的时候,我能够想起自己当时抽盲盒的心情,想起有一天自己穿越了大半个城市,在夕阳下去把蒙娜丽莎换成一个戴珍珠耳环的少女。

这一通思考下来,结论就是,

泡泡玛特这家公司,在这一轮新崛起的消费公司里,比别人先走了一步。

别人还在靠拉微信群、直播带货来做用户触达的时候,泡泡玛特已经跳过用户触达,直接去做用户关系了。

而这种新关系,可能是所有新消费品很快都会开始思考的事情。因为做完触达以后,怎么留住用户,是你一定会面对的挑战。

那怎么做用户关系呢?

一代消费者有一代消费者的做法,不同公司也有不同公司的做法。

泡泡玛特用的是抽奖和盲盒游戏,让用户之间能够产生一些很有意思的互动。

所以它16亿多的销售额,其实享受到的一种红利叫做情绪价值,也就是用户们愿意为了它给的这些互动体验和互动感受去付费。

怎么把一个消费品的「情绪价值」做出来、做大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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