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子曰:“乡愿,德之贼也。”
乡:会意字。据甲骨文,像二人对食形。“鄉”和“饗”原本是一字,整个字像两个人相向对坐,共食一簋(gui第三声)的情状。本义是用酒食款待别人,上古时期,同族的人往往聚族而食,因此乡引申出“乡邑”的含义。“乡”字也反应出了中国人特有的饮食文化:乡里乡亲,有空就坐下来一起吃饭。
乡还有本地的之意,如:乡土。乡也指出生的地方,如“故乡”。乡又指行政区划单位,在县之下。乡也指乡下,和“城里”相对。
愿:看到“愿”字,大部分人首先会想到“心愿”,“愿意”,“愿望”等意,其实它最初的意思是“谨慎。”“愿”从原从心,“原”的意思是“泉水冒出的地方”,即“源头”。原和心结合起来就是“老实谨慎”的意思。如“谨愿”。 和“愿”相对的就是“悍”。《荀子》中有云:“无国而无愿民,无国而无悍民”。作为统治者,当然希望国内都是愿民,悍民越少越好。但是,推动历史进步的人,永远都不会是愿民。
乡愿:特指社会上那种没有一点道德原则,不分是非,同于流俗,言行不一,伪善欺世,媚俗趋时,随波逐流,八面玲珑,处处讨好,不得罪乡里的,以“忠厚老实”为人称道的“老好人”。
孔子尖锐地指出:这种“乡愿”,言行不符,没有正义感,关键时刻装聋作哑,嬉皮笑脸,实际上是似德非德而乱乎德的人,乃德之“贼”也。世人对之不可不辨。而后,孟子在他的《孟子·尽心下》中更清楚地说明这种人乃是“同乎流俗,合乎污世”的人。虽然表面上看,是个对乡人全不得罪的“好好先生”,其实,他抹煞了是非,混淆了善恶,没有原则,不主持正义,不抵制坏人坏事,全然成为危害道德的人。
三国时期的徐干(山东寿光人,三国时期文学家,诗人,“建安七子”之一)的《中论·考伪》:“乡愿亦无杀人之罪,而仲尼恶之,何也?以其乱德也。” 李大钊(革命先驱,河北省乐亭人)《乡愿与大盗》:“ 中国 一部历史,是乡愿与大盗结合的纪录。”可见乡愿的危害之大。
清王宜山《围炉夜话》第四章:“孔子何以恶乡愿,只为他似忠似廉,无非假面孔;孔子何以弃鄙夫,只因他患得患失,尽是俗人心肠。”
贼:会意字,最早见于金文(钟鼎文),会以戈击鼎(贝)之意。小篆字形,从戈,则声。本义:残害;伤害。后延伸为“偷东西的人”。“做大坏事的人”,如:卖国贼。也指“邪的,不正派的”,如贼眉鼠眼。也表示“非常”,如这天气贼冷。
《论语》中多次出现“贼”字,都是“害,伤害”的意思,如子路曾经推荐高柴做费邑宰,被孔子骂“贼夫人之子”。意思就是说:高柴还不适合出去做官,子路这样做会害了别人的儿子。孔子还骂他一个行为放荡不拘的朋友原壤“老而不死是为贼。”意为老了还这么没规没矩,不给晚辈做榜样,是个祸害。
全文理解为:孔子说:“没有原则,没有是非观念,没有正义感的好好先生是个足以败坏伦理道德的小人。”
环顾乡里,乡愿确实很多,他们没有原则立场,他们貌似人缘很好,跟谁都能嬉皮笑脸,其实他们早已被人看透,他们哪怕亲眼见到事情的经过,也假装不知道,深怕得罪人。他们动不动就说“一只巴掌拍不响”,“家庭事情不好管”。根本不站在正义的一方说话。 有些“乡愿”甚至还取笑有正义感的人,这样的人就是典型的“小人”。
《论语.子路》:“子贡问曰:‘乡人皆好之,何如?’子曰:‘未可也。’‘乡人皆恶之,何如?’子曰:‘未可也。不如乡人之善者好之,其不善者恶之。’”孔子的意思就是:大家都说他是好人,那么这个人就不是好人。善者喜欢他,恶者讨厌他,这样的人才是真正的好人。
有人可能会疑问:“孔子不是讲‘仁爱’,讲’中庸之道’,讲‘和为贵’吗?他自己就是个好好先生吧?”其实,孔孟思想的棱角是被后人有意或者无意磨平的。比如董仲舒、朱熹等大儒们为了迎合当时统治者的需要,他们会故意曲解,篡改儒家经典,误导了很多人。还有一些文人,故意哗众取宠,对儒家经典断章取义,不负责任地宣传不正确的理解。当然,也有些文人本身水平有限,对儒家经典的理解产生错误,或者没有通读儒家经典,导致对孔孟思想的理解不够全面,只有碎片化,片面化的信息。所以孔孟思想经常被人误会。其实孔子是个爱憎分明的人,他曾说:“唯仁者能好人,能恶人。”意为:仁者不但要爱人,还要恨人。而且必须爱对人,恨对人。
逝去的乡绅文化
文革时期出生的我,从小就接受共产主义教育,对“地主”恨得咬牙切齿,可是当我从父亲口中得知我祖父就是个地主的时候,我的心里很不是滋味。后来,乡里的老一辈人又经常会在我面前夸我祖父是个好人:他做过乡里的乡长,做过乡里的教师,他为人正直,乡里的很多纠纷都是通过他出面调停的,他曾救过一个因为“通奸”而差点被扔进茅坑淹死的乡民。逢年过节,为乡民免费写对联。这时,我开始为有这样的祖父而感到骄傲了。
新中国成立后,“土改”运动时,祖父被打成“地主”而被折磨到自杀。田地被没收,街上有两间店面因为不敢去认而被充公。
我又疑惑了,为啥大家都说他是好人,还要把他逼到自杀呢?随着年龄的增长,慢慢就想通了,那时批斗“地主”,妖魔化“地主”是时代的需要,其实我的祖父成了时代的“牺牲品”。
据父亲回忆,祖父确实有田地出租,也请了几个长工帮忙干活,但是,那些田地都是祖父靠勤劳节俭慢慢积攒起来的钱,按照正常程序合法买来的。有田地出租并不代表就是“坏人”,任何一个群体都有“好人”和“坏人”。地主中确实有“坏人”,但是只占少数。大部分的“坏人”都是那些穷人,他们或者游手好闲,好吃懒做。或者染上赌博,吸毒等恶习致穷。他们有些道德败坏,无恶不作,成为无赖、地痞流氓。有些专干偷鸡摸狗的事。我祖父可以算是个有文化、受人尊敬的“乡绅”。
乡绅阶层是中国封建社会一种特有的阶层,主要由科举及第未仕、落第士子、当地较有文化的中小地主、退休回乡或长期赋闲居乡养病的中小官吏、宗族元老等一批在乡村社会有影响的人物构成。他们近似于官而异于官,近似于民又在民之上。
乡绅阶层的政治地位主要显现在两个方面: 其一,扮演朝廷、官府政令在乡村社会贯通并领头执行的角色。封建统治集团的政令、法令,无论采取何种传播方式,欲使之传遍乡村社会,都必须经由乡绅阶层晓知于民。当权者只需将政策、法令告之乡绅,余下对乡民的宣传并使其执行的过程便由乡绅负责。此种相当于统治阶级最基层的政治地位,除乡绅阶层之外,其他阶层很难承担。
其二、充当乡村社会的政治首领或政治代言人。在相对稳定的封建统治秩序下,乡村民众对朝廷政令及各种赋税的服从或抗争,首先反馈到乡绅那里,并听从乡绅的建议,争取乡绅的认同,再经乡绅向官府反映民意。在这个由下而上传递乡村民情民意的过程中,乡绅刻意塑造自己作为一方民众政治首领的形象,有时甚至与乡民团结一体,充当乡民利益的保护人,在经济发生危机、朝政腐败外显时期,这一点尤为明显。
因此,乡绅阶层是封建统治者与下层农民之间的桥梁。它一旦松弛、分解,社会政治秩序即会出现无序。
在经济地位及文化地位方面,乡绅均高于乡民。乡绅还对乡村社会长期存在的族权、神权拥有某种控制力,对乡村社会的治安拥有管理与裁判权。通常情况下,族长由乡绅综合宗族意见推举产生,或者得到乡绅的合作认可;有的乡绅本人就是族长,对一族拥有道德上名义上的首席权。神权的柄杖也大体如此,由于乡绅文化程度相对较高,其政治和文化地位的结合,产生了神权上执行、解释的可信度。此外,乡绅出资办地方治安队或团练,大多还自任头领,对乡村社会治安进行控制、操纵,特别是在边远乡村,乡绅的军事控制权尤其明显。
几千年来,中国经历了无数次的战争,导致民不聊生。但是,中国几千年能够顺利延续,其中,依赖于乡绅文化是个重要原因。无论怎么战乱,以乡绅为主体的那部分当时的精英,他们始终勉力维持着各自所在地区的生态。中国几千年的社会文化,基本以乡村文化为主题;乡村文化基本以乡绅文化为先进文化的代表。
几十年过去了,乡绅文化消逝了,但是,地主却又回来了,解放前的前旧地主到今天的新地主,其出现的原因、过程、结果是完全不同的——旧地主大多勤劳致富,新地主几乎全部是依靠与权力的勾结来攫取财富;旧地主造福乡里,新地主横行乡里,
如果仅仅是财富的不公平转移,倒也罢了。在文化方面,旧地主是文化的代表,而新地主既然是与权力勾结所致,那么,缺乏文化底蕴的他们,仅仅是一群暴发户,他们对乡村生态非但没有任何有益的建设,反倒是无尽的破坏与摧残。他们藐视族权,漠视神权。他们宣扬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带坏社会风气。
新旧地主的变迁,乡绅文化的消逝,意味着乡村生态彻底恶化,我们失去了传统文化的承载实体,失去了祖先的佑护。我们失去了乡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