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着

我是个泪点极低的人,看余华的《活着》,泪水总是不由自主地滚落下来。

主人公福贵,最初就是个浪荡子败家子,每天吃喝嫖赌,当然最重要的就是赌,这让他改变了一生。本来家境良好是地主家少爷,为了寻求刺激赌钱成瘾,结果输掉了家里的一百多亩田和祖传的宅子,不得不带着老婆孩子住进茅草屋,开始了他苦难和悲惨的故事。

被国军抓壮丁,差点死在枪林弹雨之下,两年后,解放军解放全中国才得以回乡,见到了阔别已久的妻儿,"看着外面亮晶晶的月光从门缝里钻进来",摸摸妻子,摸摸两个孩子,"感觉又踏实又暖和",回家的感觉真好,这就是家和亲人的力量。

要送有庆去上学,为了减轻负担想把姐姐凤霞送人,凤霞虽然因为小时候发了一次高烧后就不会讲话了,但是聪明的很,她不想离开家也不想离开她的弟弟啊!姐弟情深,弟弟有庆倔强的不肯上学,只要姐姐,被老爸打也不后悔,"我一进屋,有庆已经卧在床上了,裤子褪到大腿一面,露着两片小屁股,他是等着我去揍他",这孩子,看到这里真是让人感觉心疼。后来凤霞偷偷跑回家,有庆见了她姐回来高兴的跳了起来都不想去上学了,好在福贵后来也不忍心把女儿送人,又背了回来。

有庆每天早上天蒙蒙亮就起床,去给羊割草,"把镰刀扔在篮子里,一直手提着,一只手搓着眼睛跌跌撞撞走出屋门去割草",真是可怜的孩子,觉都睡不好。中午跑回家又得割草,喂了羊再吃饭,所以上学经常迟到。这样每天两次来回就要跑五十多里路,鞋子自然坏的快,鞋底磨穿了,鞋帮都掉了,让本来就白天干活累的连说话的力气都快没的家珍还要给有庆做鞋,这下福贵很生气,警告他"再这样穿鞋,就把你的脚砍掉!"于是有庆每天光着脚丫,吧嗒吧嗒往学校跑,下雪天都不例外。

这么懂事的有庆最终还是走了,是因为救县长生孩子大出血的老婆,真是恨透了那个抽血的医生,那么多学生只有有庆的血型吻合,但是也不能只抽这么个娃娃的啊!有庆的脸都白了,说头晕他们还一点都没放心上,有庆已经不行了,可那个医生说血还不够用,差不多快把有庆身上的血都抽干了!等有庆头一歪摔地上,那人才慌了,心跳都没了,医生居然只是骂了一声抽血的胡闹,看到这里真为那些人的冷漠气愤!这么个活蹦乱跳的男娃娃就这么没了,谁不心疼啊!的确,杀人的心都有了!愤怒的泪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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