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突然就像“忽如一夜春风来”似的,大街小巷谈起婚姻竟会不约而同地对“三观”大谈特谈起来,好像大家一下子对婚姻的幸福都彻悟了!都找到了婚姻幸福美满的金钥匙!
可这种与时俱进似的盲从却误解了“三观”,以为“三观”就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普世价值和真理!但是如果你对“三观”进行科学而审慎地思考,你就会明白,我们真的是放大了“三观”的作用,甚至犯了“乱点鸳鸯谱”的可爱错误!
首先看百度上对于“三观”的基本定义:
“三观”指的是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
人生观指的是人们在实践中形成的对于人生目的和意义的根本看法,它决定着人们实践活动的目标、人生道路的方向,也决定着人们行为选择的价值取向和对待生活的态度。
价值观指的是个人对客观事物及自己的行为结果的意义、作用、效果和重要性的总体评价,是推动并指引一个人采取决定和行动的原则标准,它使人的行为带有稳定的倾向性。它是人用于区别好坏,分辨是非及其重要性的心理倾向体系。
世界观指的是人们对世界的基本看法和观点。
综上所述,“三观”指的是一个人对个人、人生和世界的根本看法和价值认同,说到底是一个人在思维逻辑和思辨认知水平方面的进步和提升!
幸福指的是一个人得到满足而产生的喜悦,并希望一直保持现状的心理情绪,但它并不与快乐、满足、方便划等号。它可以划分为四个维度,即满足、快乐、投入和意义。
既然幸福是人的精神对自我进行觉知时的满意状态,所以幸福存在于差异化中,有不同的支撑点,并会在不同的时间里,不同的环境下有着不同的存在状态体验。
从以上的基本概念定义上来看,“三观”侧重于人的思维认知和逻辑对事物本质、意义等深层次方面的追问和探究,所以它的认识更具有客观的属性,不是在自我满足下的浅层次“情绪化体验”!
而婚姻幸福却是男女两个人用爱和心共同经营的伟大情感工程!
所以尽管它们有某些相同的交集,但在如下方面还是存在着不小的差异:
一、从使用范围上来看
“三观”可以适合所有的人群,所以它适用于男女老少,不分性别;而婚姻幸福,虽然也可以泛泛地指所有的人,但归根到底还是主要指一男一女组建的两个人组建的家庭小圈子。
所以“三观”的范围涉及个人、社会和世界,要远远超越婚姻幸福所涉及的男女两个人组建的小世界。
二、从涉及的主要内容来看
“三观”由于涉及个人、社会和世界,所以它们涉及的内容要远比幸福的内容宽泛的多,但前者更侧重对人、事物和世界存在的根本性的问题,如意义、价值等终极问题的探究和追问,它们都是在客观现实基础上的更深层次的思考,得出的结论要么契合社会现实,要么超越于现实;但很大程度上具有较为稳定的普遍意义,有的还具有普世性的价值。
而幸福是一种满足后的情绪体验,所以它因人因时因地都可能出现差异,因而幸福存在于差异化中,并且还会随着幸福指数的变化而出现支撑点的不同,如人们最初的幸福也许就是解决温饱,后来可能把追求有车有房有大笔的存款作为幸福目标。
三、内容结论的适用性上来看
“三观”得出的结论可以使绝大多数人收益,如人的价值在于奉献,会被很多人践行,它不分地域和国家,很大程度上具有普世价值和意义。
婚姻幸福由于是自我满足后的情绪体验,所以尽管全世界人们都在渴求幸福,但在不同的地域和国家,幸福有其独特的内涵规定性和外在表现形式,所以对于婚姻的不幸,法国大作家雨果会说,“幸福的家庭都是相似的,不幸的家庭各有各的不同,”而我们中国人却说“家家有本难念的经”,尽管 表现形式不同,但却有着异曲同工之妙!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看出,尽管“三观”看起来是“高大上”,但它们很大程度上还是存在于理论上的高度和层次,而婚姻幸福却要落地才会不是空中楼阁,它们与婚姻幸福也有着不同的规定性,那种盲目嫁接的“拿来主义”应用手法不见得科学和实用,甚至还会引发婚姻幸福的“水土不服”的不幸福感觉!
延伸话题:你觉得“高大上”的“三观不合”真的是婚姻幸福的首要条件吗?它是否与婚姻的幸福有些“水土不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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