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讲粗话的《兄弟》

我挺讨厌喝酒的,白酒更是怕的很,一滴也不想去碰,啤酒与红酒性子弱一点,偶尔尝尝也未尝不可。红酒相较而言要显得体面一些,不过要喝的体面那得要讲究,看闻尝与归纳可一个不少,酸甜单宁酒精酒体也得面面俱到。痛快地喝,穿肠而过留下粗显的味道就已经是万幸了,“一杯为品,两杯是解渴的蠢货,三杯便是饮驴了”用在这也真真是恰当极,奈何摆在桌前那回又不是饮驴呢。

啤酒喝的也真的不是酒本身,饭桌上要尽兴那就必须是成杯地灌,拌着各样煎炸焖炒,分不清是出自胃里的还是嘴里的搅动,肆意的把各样味道拆散混合,以将味蕾麻木,刺激除了肚里的翻涌更多的是间或闪过精神上的极为舒畅的跃动。可是说实话,没有伴在嘴边的咀嚼乐趣与终于脱离控制的情感释放,谁也经不住啤酒的难喝,这也正是毛豆与好友为什么和啤酒这么搭的原因了吧!

我可没这个本事好好地说酒,惭愧不胜酒力,红的白的啤的,三杯下去就剩个酒精味的了,只是回回可怜了下肚的美食,最后也得对着马桶鞠躬献礼。当然也没储备个金刚钻,对于酒,挤出个“还行”的评价就已经挠破脑袋了。只是红酒与啤酒的别具一格的风味与最近别样的阅读体验极为相似。

读红楼梦真是会把人对文字的口味养的极为挑剔,这份功劳倒不是全部来自行文的考究,其实也有相当一部分是令人着迷的半白话,一遍又一遍,嚼出来,唇齿留香。就忍不住的把水浒传西厢记牡丹亭金瓶梅的全都翻个遍,很长一段时间,学着小李闻不得“女人香”,我也见不得“白话香”了。奇怪的是,最近我却陷入了直白又不加考究的白话文狂热中,两者也真真像极了啤的红的酒。

现在想想,确实琢磨不透,如此狂放甚至掺杂粗鄙文字的语言是如何细腻地拨动着时光钟,把一个个人物的人生摊开了、揉碎了,一点点扯出来给人看,不分时机、不分场合地把厌恶、咒骂、批判抑或是赞许、钦佩、同情表达得这样赤裸,不知疲倦将感情嵌入字里行间,以至于每个标点都能恰到时宜地发出应有的呐喊!

余华的小说绝对是有力量的,挥着土味的拳头,扯着脖子歪着嘴。这让我感觉到了十一分的熟悉,小时候听大人互骂是很带劲的,骂人得有唾沫星子,夸人捎上生殖器,情绪地喷涌毫无阻拦,心里的波涛汹涌手脚并用起来也体现的淋漓尽致。我是个土味很足的人,喝着村中水,枕着村中地,这或许也是极大共鸣的来源。他刻画的人物绝对是有劲道的,福贵、李光头、宋刚以及许三观等人都有看不透的生命力积淀,《活着》可不只有福贵,其笔下的每个人都在活着,“活着,在中国的语言里充满力量,它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喊叫,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巧合的是,每每看到他们我都有莫名的亲切感,这着实也令我震惊,不断地,一个又一个我认识的抑或是听说过的人浮现在记忆的深处。

有时候真的想花点时间记录下来,用喝啤酒的写法,把在我生活的土地上曾经活着的或是依然活着的“福贵、李光头、宋刚、许三观”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再一次铺陈开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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