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与悔

这次东野先生给我们带来的,是一个关于罪与罚的选择,是让犯人听到自己的死刑宣判而感到解脱?还是让他重返自由社会用尽一生赎罪?

不得不说刚开始读的时候有强烈的代入感,多条线扁平化的章节要求读者聚精会神,一不留神就会错过重要信息,要说内容的话,脱离普通群众生活的“杀人”“死刑”的事件很难引起读者共鸣。但是从“杀人”“偷盗”恶行转而向生活中“辱骂”“撒谎”等行为,不难又会有些思考。

在书的结尾,警方没有在树海中找到婴儿的尸体,我想应该是小夜子转移了吧,她也留存了树海照片,毕竟女儿在杀人犯判处死刑后,单纯的“杀人偿命”只是给遗族的安慰,我想小夜子更多想的是要让行凶者赶到悔恨,唤回最初善良的人性,而不是趋于表面上、形式上的接受刑罚,是要能够真真切切能背负赎罪的十字架。史也和沙织既然已经答应了自首,这不正是赎罪吗?

同样是杀害婴儿的凶手,沙织如此狼狈不堪般活着,毫无尊严、染上“偷窃瘾”。史也虽然身怀悔意,但对沙织远远的逃避,不闻不问,就算他赎罪再多,也只能说是背着忏悔的十字架走向错误的方向。如果沙织自杀成功,史也不就又谋害了一条人命。不过,史也用对一个人的残酷,换回了对多人的善良。

俗话说“杀人偿命”,但对遗族来说,凶手的死根本不是“偿还”,只是走出伤痛这条漫漫长路的某一站而已,而且,即使经过了那一站,也无法看到未来的路。但如果连这种为数不多的歇脚站也被夺走,遗族到底该怎么办?废除死刑,就是这么一回事。

作者是质疑死刑的,他认为,不同的事件,应该有各种不同的、更符合每起事件的结局。

刑罚的作用是让犯罪者忏悔,可是很多凶手只是为了避免死刑、减轻刑罚而表面上表示忏悔,心中却毫无悔意,“忏悔”终究无法量化。不论是死刑还是终身监禁,好处是可以让行凶者再无行凶的可能。毕竟因出狱或假释后,因为无技术、无工作的生活拮据,再犯的可能性非常大。但是从另一个角度来说,也剥夺了那些凶手真正想忏悔、赎罪的权利。

大到杀人、偷窃,小到辱骂、撒谎等行为,其本质是一致的,都是进入罪恶的深渊,只是程度不同。如果犯下罪恶,应当接受应有的罚,并背上忏悔的十字架,踏上赎罪之路。

你可能感兴趣的:(罪与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