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理工大学法学院“稷下法治先锋”社会实践团队开展法律援助宣传活动

作者:冯星翰

  7月3日,为更好地普及法律知识,增强村民法律意识,推动乡镇法治建设,法学院“稷下法治先锋”社会实践团队来到山东省淄博市周村区大姜集、周村古商城开展法律援助宣传志愿服务活动,10余名志愿者对周边地区居民和往来人员进行法律援助宣传。

  为筹备此次活动,“稷下法治先锋”社会实践团队的志愿者提前筹划各项工作,除进一步学习有关法律援助的知识与法律条例,精进相关法律知识理解外,还注重提高表达能力的提升,努力做到提高不同人群的接受程度,做到更好的为当地居民提供法律援助。

“稷下法治先锋”社会实践团队提前准备了宣传手册与宣传手提袋,法律援助志愿服务队现场对居民提出的问题进行解答,涉及法律问题的,由法学院学生通过知识结合法律援助服务律师提出法律意见,提供参考解决方式;此外,社会实践团队还向当地居民介绍法律援助等公共法律服务相关知识,并发放了未成年人保护宣传手册、公共法律服务宣传手册等宣传资料。

通过普法知识宣传活动,提高了居民群众依法行使民主权利、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等法律意识,让更多的居民受惠于法律援助。这也符合本次宣传的主要目的: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的社会知晓度,让更多的群众了解到法律援助相关的法律知识,让更多的需要法律援助来维权的群众,通过接受法律援助来维护他们合法的权益。

  本活动旨在为建设法治乡村和平安乡村贡献力量,提高乡村人口法治意识,理解法治思维,学习使用法律,通过合法途径进行自身合法权益的维护。不断增强农村基层干部和农民群众的法治观念和依法维权意识,在乡村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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