薪酬、工资的区别是什么?

固定工作关系里的员工,发放上有时间规则的薪酬  -  工资

工资是工钱的一种类型,工资即员工的薪资,是固定工作关系里的员工所得的具有发放上的时间规则的薪酬,是雇主或者法定用人单位依据法律规定、或行业规定、或根据与员工之间的约定,以货币形式对员工的劳动所支付的报酬。是劳务报酬(劳酬)中的一种主要形式。

构件之一是员工,之二是具有发放上的时间规则,之三是薪资一般是货币形式。

因此,工资是劳务报酬(劳酬)中的一种主要形式,并非任何劳务报酬都是工资。

劳务报酬一般指从事一次性、临时性工作获得的收入,劳资双方若签订合同多为劳务合同。劳务活动的范围通常措日常生活服务、城市公用、文化、艺术、教育、卫生、保健、旅游等。这类活动是不以实物形式而以服务性劳务形式为他人提供某种使用价值的活动。尽管服务活动能满足消费者各种特殊需要,但其基本特征是非生产性的。劳务本身并不创造社会总产品和国民收入。因而,劳务报酬是从生产性劳动所创造的国民收入的再分配中取得的,它是国民收入再分配的一种手段和形式。

工资、薪金所得是属于非独立个人劳务活动,即在机关、团体、学校、部队、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中任职、受雇而得到的报酬;劳务报酬所得则是个人独立从事各种技艺、提供各项劳务取得的报酬。两者的主要区别在于,前者存在雇佣与被雇佣关系,后者则不存在这种关系。

既有工资也有劳务费个人所得税申报如何申报

非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应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

因此,对于居民个人既有工资也有劳务费所得,在新的个税法下,应该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

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需要注意的是,劳务报酬所得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

专项扣除的相关概念

根据新的个税法规定,个税中引入了专项扣除和专项附加扣除的概念.

专项扣除,包括居民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

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具体范围、标准和实施步骤由国务院确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预扣预缴税款;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内办理汇算清缴.预扣预缴办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制定.

居民个人向扣缴义务人提供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扣缴义务人按月预扣预缴税款时应当按照规定予以扣除,不得拒绝.

个人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属于综合所得,应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既有工资也有劳务费个人所得税申报如何申报,看完了会计学堂小编为您的解读,希望对大家有启发哦. 

你可能感兴趣的:(薪酬、工资的区别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