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读佳作|《文学课:如何轻松理解伟大作品》:始于阅读,而不止于阅读

文|驿路奇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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忘了什么时候,曾经听过一句话,大意是这样的:一个人阅读的能力,代表了他的写作能力。后来看到毕飞宇老师说:“什么叫学习写作?说到底,就是学习阅读。你读明白了,自然就写出来了。阅读的能力越强,写作的能力就越强。所以我说,阅读是需要才华的,阅读的才华就是写作的才华。”

在读过托马斯•福斯特的这本《文学课》之后,我们似乎可以找到同样的答案:在练习中识别文学模式,将阅读理解的成果转化到创作实践中,从而互相促进、相辅相成、不断进步

本书的作者是一名大学教授,其另一重身份是畅销书作家,这决定了其拥有深厚理论基础的同时,也并不缺乏实践经验。多年来,托马斯一直教授基础文学和创意写作课程,他知道如何讲述才更容易让学生接受,无外乎两个字:有趣

同样地,在阅读过程中,寻找乐趣也始终是第一位的。读自己喜欢的书,把阅读当成一件很好玩的事,这是阅读的前提和心态准备,也应该是其中最重要的一环。通读之后,不难发现:作者试图传递的,其实只有一件事,那就是——如何把阅读这件事玩到点子上。

通览全书,形式上,加上插曲和测试,不过十九章,近200页的内容,每一章结合一些典型的经典篇章进行讲述,似乎是在罗列什么。然而,作者已经明明白白的告诉我们:他无意把所有元素集中在一本书里,他的目的只是通过引导,提供一种提纲、模式和指南。

而那如同武林秘籍般的指南,其实用三句话就可以概括:

第一句,天下的故事都是一样的

世界上的很多事本来就有千丝万缕的联系,而发现这种联系,找到这份“似曾相识”,并将其投射到自己今后的创作中,才是通过阅读实现的一份收获。这方面,没有所谓的捷径,唯有日积月累,看得越多,自然知道的定式或套路也就越多,时间久了,便能迅速地找到事物的本质。

书里对此有一个很形象的说法,“因为知道蘑菇一定在那里,所以很认真的找,很快就找到了不少。”同理,知道一定有套路,再锁定范围,自然能很快找出,自己用起来也就得心应手、游刃有余。而这份相逢的乐趣,若非亲身经历,恐怕很难体会。

第二句,尽管有固定的套路,但是实际中可以灵活运用

所谓套路,应该是指象征(时代、政治、天气、位置等都有其特殊含义,有一些可能意义还是多重的)、对比讽刺等写作手法,以及某些事物的隐含之意。有了积累,复现出来自然不难,难的是推陈出新。比如:大家都知道秋天代表“暮年”,而莎士比亚却将其具体化:黄叶枯枝在风中抖动,鸟儿不见了踪影。

内容或许和前人一致,但因为形式上的差异,多了一些浪漫的意味。这也就是书中提到的,作家的文笔对一部作品的影响,它能赋予作品新的生机,让套路本身不再枯燥,反而因联结而更加有趣,很多作品关于“俄狄浦斯情结”的演绎也是其中的有效印证。

第三句,每个读者都会把自己以往的经验带到故事里

都说“一千个读者眼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显然,对于文学作品的理解,与读者自身的学识、见闻、经历、身处环境,甚至是想象力等等密切相关,而把其作为文学作品的一部分,这是种互动和再创作的过程,妙不可言。

至于今后自己要走的那条创作之路,自然也就学会了留有余地和空间,恰似水墨丹青的留白处,淡而悠远,意味更深。

纵观全书,有目的的阅读虽然看起来是重要的起点,但是更重要的实际上是思考和写作。虽然书中似乎没有高深的理论,却能很好地帮助青少年人建立写作的体系化思维。而这一点,恰恰是国内的很多同类书籍,特别是写给中学生的创作书籍都未曾达到的。

始于阅读,却不止于阅读,愿每一个读过此书的你,都能在创作中遇见更好的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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