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晚风暮雨
宋徽宗崇宁元年,奸相蔡京对“元祐党人”进行了残酷的打击和迫害,并将司马光、文彦博等三百余党人的“罪行”刻碑为记,立于端礼门,以昭示天下,时称“元佑党人碑”,蔡京的恶行,引起诸多朝臣不满,几年后,一位官员利用天象异常之机,上奏皇帝,打碎“党人碑”,并对蔡京进行责难,直接促成了蔡京的第一次罢相。
这位官员是谁呢?又有什么传奇事迹呢?
刘逵,字公路,随州随县人,进士及第后,历任太学、太常博士,礼部、考功员外郎,国子司业等职,刘逵才能平庸,只能在朝中寻找靠山,崇宁年间依附于蔡京,获得越级提升,连擢秘书少监、太常少卿、中书舍人、给事中、户部侍郎等职,出使高丽后,升为同知枢密院事,拜中书侍郎,成为执政之一。
刘逵能力不高,但野心不小,不甘心屈居蔡京之下,一直韬光养晦,伺机扳倒蔡京取而代之,崇宁五年(公元1106年),机会终于来了!
这一年正月,“彗出西方,其长竟天①”,就是天空中出现了一颗巨大无比的彗星,有多大呢?彗星在天空的时间贯穿了整个个二月,到了三月中旬,很多地方依然可以看到,就是远在地球另一端的欧洲,当年也观察到了这颗彗星,并留下了文献记载。
现代人都知道天空出现彗星是正常的天文现象,即便是这次出现的超级彗星也不过是一次极为罕见的天文奇观,但在几百年前的北宋时期,彗星出现则是国家即将出现灾难的预兆,得到奏报的宋徽宗“避殿损膳”,并下诏令臣僚直言朝廷阙失,希望朝廷能及时改正错误,免遭天谴。
中书侍郎刘逵敏锐的意识到,这是扳倒蔡京的好机会,连忙上书皇帝,请求打碎“党人碑”,放宽对元祐党人的限制,废黜蔡京所行的全部执政措施。
艺术家皇帝宋徽宗与蔡京在艺术修养上互为知音,也依赖蔡京通过茶、盐、酒等改革使朝廷府库充盈,但对专权日甚的蔡京还是颇为不满,有了罢免蔡京的想法,于是,连夜派遣黄门赶到端礼门打碎石碑,并派人到刑部取元祐党人名单,全部烧毁。
刘逵上书,虽然有其不可告人的目的,但这一举动还是在客观上帮助了处境艰难的元祐党人,是一件功德无量的善事。
很快徽宗下诏:“应元祐及元符末系籍人等,迁谪累年,已定惩戒,可复仕籍,许其自新。朝堂石刻,已令除毁,如外处有奸党石刻,亦令除毁。今后更不许以前事弹纠,常令御史台觉察,违者劾奏。②”
于是,立在文德殿外和立在各州县的石碑,也陆续被毁掉,徽宗同时下令不许朝官再利用前事对元祐党人进行弹劾。
不久,徽宗又“大赦天下,除党人一切之禁。应合叙用人,依该非次赦恩与叙。应见贬责命官,未量移者与量移。③”这次,不仅解除了对党人的限制,并将被贬谪党人进行量移(贬所由远移近)、减刑、叙用(重新任命官职)、坠复(恢复死去党人原职)等平反工作。
当然,徽宗这几次下诏,并没有将党人的限制全部解除,只是将之前严苛的禁令放松来了很多,到了三月,将48位党人移出党人籍,六月,又移九十五人出籍。
第二天,得知端礼门石碑被毁消息的蔡京大怒,厉声说道:“石可毁,名不可灭!④”但愤怒已经无济于事,而且很快,蔡京就被皇帝罢免。
徽宗对接替蔡京出任右仆射的赵挺之(赵明诚的父亲)说:“京令其子翛(xiāo)作亲卫郎,欲日伺朕动作,今已罢。⑤”
蔡京罢相后,刘逵依然为中书侍郎,刘逵和赵挺之二人执政期间,一反蔡京所为。史书上称:“挺之多智,而逵锐甚,凡崇宁所行之事尽罢之。⑥”
借助异常天象赶走蔡京之后,刘逵竟然也走上蔡京专权的老路,打压排挤赵挺之,甚至出现“国柄逵主之”的局面。
官场老手蔡京,专权时早已在朝堂上遍插党羽,此时唆使党羽们弹劾刘逵:“……陛下立教养升贡之法,而逵乃腹非窃议,稽留旬浃,不即奉行。陛下息邪说以正人心,而逵取为元祐学术者。陛下疾朋党以示好恶,而逵进系党人之子者。陛下罪诋诬以尊宗庙,而逵擢上书邪等者。陛下勤继述以昭先烈,而逵用改更熙丰法令。……⑦ ”
宋徽宗赶走专权的蔡京,没想到又上来一个如出一辙的刘逵,早已心生不满,关键时刻,蔡京党羽余深、石公弼又弹劾刘逵包庇妻兄章綖私铸“当十钱”之事,徽宗趁机将刘逵贬黜,出知亳州。
赶走刘逵后,蔡京党羽郑居中、刘正夫等人又陆续上奏:“今所建立,皆学校、礼乐,以文致太平,居养、安济等法,以厚下恤民,何所逆天而致谴怒?⑧”徽宗深以为然,重新启用蔡京,拜为左仆射,这是蔡京第二次拜相。
蔡京对党羽刘逵背叛和赶走自己之事,耿耿于怀,重回相位后,对刘逵展开报复,将其贬为镇江节度副使,安州居住。蔡京第二次罢相后,刘逵起复知杭州,加资政殿学士。后来,被朝廷任命为醴泉观使,回到东京后病逝,追赠为“光禄大夫”。
刘逵凭借党附蔡京才升任执政,却利用异常天象赶走对己有提携之恩蔡京,取而代之,人品实在不怎么高明;蔡京进行的茶、酒、盐等改革虽有一定的积极意义,但却是与民争利,是恶政,而居养、安济等措施,“以惠养鳏寡,使民养生送死无憾⑨”,却是惠民之举,刘逵执政后,竟然不分青红皂白,全部罢废,也并非爱民的好官。
刘逵唯一值得称道的,就是上书皇帝恩赦元祐党人,虽然其目的是针对蔡京,但结果却是一件实实在在的大好事!
注释:
①《宋史·卷十九》
②《长编纪事本末》
③《续资治通鉴·宋纪·宋纪八十九》
④《皇朝编年纲目备要》
⑤《宋宰辅编年录补注·卷十一》
⑥同上
⑦同上
⑧《宋史·卷十四》
⑨《宋大诏令集·卷第一百四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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