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生所学,推倒重来

    从事法律工作,特别是从事民事法律工作的人最近都是兴奋中夹杂着痛苦。

    兴奋是因为很多人从上学时代就听老师念叨的民法典终于要出台了,终于不用对德国、法国的民法典羡慕嫉妒恨了。也算是法律人的一个盛典。

    痛苦在于半身所学要推倒重来了,民法典最后一条就是废止了一堆法律,而这些法律无一不是常用法律。这些废止的法律后面都有一堆司法解释,法律都废止了,司法解释当然也不能用了,但是司法实务中还是要用的啊,那只能重新出,我们重新学了。

远的不说,2019年的九民纪要全国上下都在学习,最高院的领导、法官、大学教授、各级的法官、律师、法务、法学学生都在忙着组织学习、研讨,市场贡献绝对百亿级别。

    半生所学废了,但是法律饭咱还得继续吃啊。 每次重要的司法解释都给法律界带来一种知识危机,就像之前的婚姻法司法解释一出台,立马刷爆朋友圈,现在民法典要出台了,大家已经自觉形成了一种不学习就落后的氛围,最后形成一种学习新法律的时髦气氛。

    所以作为法律人,咱只能重新买书重新学。又一个问题来了,法律书那是相当的不便宜啊,比如年初刚买的一套《新民事诉讼证据规定理解与适用》,只要208。那么全套的民法典需要多少钱呢?配套的司法解释、以案说法又要多少钱呢?

    在这一波浪潮中,不花个好几百购买专业书籍都不好意思说自己是法律人,也不好吃法律饭。你想想你作为当事人咨询法律问题,结果对方搬出一本破旧的物权法、合同法,是不是有种听不下去的感觉,懵我呢,民法典出台了好吧,你拿废止的东西忽悠谁呢!

    光自己买书肯定是学不好的,还需要听大师讲课,这又是一笔不小的费用。所以有人开玩笑,说没想到刺激经济的第一把火竟然是来自法律圈。

    仔细想来极有道理,出书涉及到出版社、造纸厂、包装厂等产业;出书之后的讲课有带动培训、餐饮、酒店等在春季损失严重的第三产业,以后法律圈可以写文章、开研讨会等等也可以带动一些产业。

    原来的关注点一直都在民法典本身,但是国家显然比我们考虑的长远,现在出台民法典不仅有法律上的必要,也有经济上的支撑!

    厉害了我的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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