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皓,并没有如愿以偿考上上海音乐学院,这其中不光是他自己的原因,但他内心梦想的火种却始终没有熄灭。
四年大学生活很快就这么结束了,除了一把吉他和一张用一千四百六十个日子换来的文凭,他没有带走任何东西。
回到家乡湖州古镇——南浔,他并没有多作停留,顺着杭嘉湖东至吴江,去了他梦寐以求的地方,上海。
初到上海的他,感到无比的兴奋,看着地图,他终于找到了位于徐汇区汾阳路的上海音乐学院。对着石刻的六个贴金校名,他给自己自拍了一张留恋照。
接下来闲逛的几天,他还去了很多乐器行,在嘉定区丰华路爱悦琴行,他看上了一把纯黑色正品yamaha单摇电吉他带锁弦24品表演级电吉他。虽然不在十大品牌之列,但就性价比来讲,一点不逊色于PRS Custom24LTD。他看了很久,爱不释手,一开始老板伙计轮番上阵推荐,半个小时后,丁皓一问价格,当时的表情,就像梵高的抽象画,愣在那里许久,可最后还是让店老板伙计识破了,走的时候,伙计甩了一句话:“一看就是买不起的家伙,白浪费了口水”。听到伙计的嘲讽,他只能讪讪地离去了。
在上海的这些日子里,他就借宿在朋友的工作单位的地下仓库里,阴暗潮湿的环境,使他得了湿疹,脚裸抓破了,流出了血,也无心去买药膏擦拭,只顾着到处找工作。
一个月后的一天,他终于找到了一份酒吧服务生的工作,可没干一个星期,就被酒吧的主管,给辞退了,原因是他擅自进入了酒吧里的192控台。
好奇心使他丢掉了工作,慌乱的城市中,一个人背着他的那把吉他,踌躇难行,夜晚降临,自己再不好意思去麻烦朋友,只好躲在地铁隧道里和一些陌生的人挤在一起。拖着又累又饿的身体,背靠着墙角不知何时竟然睡着了。
一阵杂沓的脚步声和急促的叫喊声将他惊醒的时候,手里的那把吉他突然掉在了地上,隧道里响起了一阵纷乱的声响。
一群头上戴着头盔,上面写着‘城管’字样的人,将他团团围住,其中一个说道:“哎!哎!知不知道,这里不准乞讨,还不快走,要不然把你遣送去民政局。”他这才看清楚这帮人,抓起吉他,就往外跑去,正当他失魂落魄的往隧道口跑去的时候,有一个推着破旧音响的人,也跟在身后,朝同一方向跑来。
那个推着破旧音响的人,似乎有意跟着他,直到他们一起跑出了隧道口,才停住了脚步。那个推着破旧音响的人冲着他笑着喊道:“小伙子,刚出道吧!不过你这吉他应该不错。”丁皓瞅瞅他,没有做声,看上去这个人是一个老江湖,虽然右脚有些残疾,但看起来好像赶这行已经有些年头了,对这个地方也很熟悉。
那个推着破旧音响的人接着说道:“我叫阿毛,就住在离这不远的护城河的桥墩下,我看你,八成也没地方去,要不然跟我先将就一晚上,明天再做打算吧!”他感到一阵温暖,有些腼腆的反问道:“你怎么知道我没地方去?我可不是做你们这行的,这把吉他可是老师送我的生日礼物。谢谢你的好意,我还是回朋友那吧!”他说完,径直上了天桥,消失在一片闪烁的霓虹下。
再次遇见阿毛,已经是一个星期以后的事了,城市的夜空,寒星点点。穿过人群,昏黄的路灯下,那台破音响,瑟瑟地流淌出一曲《离家的孩子》,伴随着,阿毛沙哑的声音在风中回响……
阿毛干瘪的脸颊,写满了沧桑,谁会看出他只有二十出头,十几岁就失去双亲,跟随一个同乡的大爷来上海乞讨,迄今已经有十个年头了,伫立在寒风中的阿毛,显得精神抖擞,一看到丁皓,就停止了歌唱,主动和丁皓打招呼:“哎!你还没有找到工作吗?我们又见面了。看你吉他弹得不错,要不咱也学别人,搞个组合啥的!”说完冲着丁皓嘿嘿地笑着。围观的人都散去了,路灯下,只有两个异乡人,彼此注视着,说着话。
或许是自己遭受了太多的冷漠和排斥,丁皓,觉得眼前的这个阿毛很幽默,尤其是那张憨厚的脸,一看就是个热心肠。
丁皓激动的说道:“那好!我听你的歌,唱得也不错,要不,我没有找到工作之前,就一起搞个组合,我弹吉他,你唱歌。
”阿毛兴奋地说:“那太好了!我得赶紧把这个好消息告诉张大爷,他在火车站附近,我们一起去找他吧!”阿毛急忙收拾好东西,激动地要拉着丁皓的手,可是丁皓的手因为经常弹吉他,又没有好好保护,伤口有些溃烂,当阿毛的手碰触到的时候,疼的厉害,不禁叫出声来:“哎呦!”阿毛:“注意到了他的手,连忙从自己的上衣口袋掏出了一副黑色的皮手套,递给了丁皓。
说道:“你别嫌旧啊!赶紧带上,要保护好你的手,咱们还指望着他赚钱呢!”说完就拖着他的音响,一瘸一拐的朝前走去。带上手套的那一刻,丁皓的眼泪情不自禁的在眼眶里打转,他觉得有股暖流涌入心间,这是他离开家乡,第一次感受到的一种说不出的温暖,而且这种温暖使他仿佛看到了生活的希望。也坚定了他继续走下去。
丁皓看着阿毛的身影越走越远,急忙追了上去。
五年后的一天晚上,上海M—BOX酒吧门口,阿毛瞪大了眼睛惊呼道:“张爷,快过来,你看这海报上怎么越看越像一个人?”张爷踉踉跄跄地走了过来,两个人凑上前去,异口同声的叫喊道:“丁皓!!!”阿毛羡慕的眼光,一直盯着海报看,自言自语道:“这小子自从上次一走,五年不见了,现在出息了,已经是个名人了。
”阿毛挎着张爷的胳膊说道:“要不,咱们在门口等等看,说不定可以碰见他。”张爷,眯起他那干涩的眼睛,嘲讽似的说道:“就你,还是穷光蛋一个,别人现在可是酒吧里的红歌星,你就别高攀了。还是早点回去吧!”说完,拽着阿毛就往酒吧外走。
此刻,只见酒吧里传出来一阵欢呼声,没多久,一群人簇拥着一个穿着很时尚的男人,手里拿着话筒,还有几个学生摸样的年轻人,手里捧着本子,一直挤在人群中,直到那个人在本子上草草地画上几笔,才喜出望外的走开。
阿毛,仔细一看,这个人不是别人,正是丁皓。连忙追上去喊道:“丁皓!丁皓!你还认识我是谁吗?”阿毛用手指着自己,激动的看着丁皓。旁边的人都以为是个疯子,迟疑的看着阿毛,其中一个人冲着他说道:“你认错人了吧?这是Jimi哪有什么丁皓?”话语未落,阿毛已经被挤出了几米开外。
丁皓,一眼就认出了阿毛,但当时很混乱,还没来得及答应,就被人群簇拥到一辆BULCK车旁,直到车子开走的那一刻也没再看到丁皓的身影。
毛搀扶着张爷失望的走开了,就在这个时候,一个三十多岁的男子向他们走了过来,手里还拿了一个东西递给了阿毛,说是丁哥吩咐他这么做的。阿毛打开盒子,里面是一副崭新的手套,还留了一个字条,上面写道:在我最困难的时候,是你让我有勇气走下去,谢谢你的手套,今天还要赶一个场子,改天一定去找你。
看完这张纸条,阿毛觉得很得意,把手套戴在手上,反正看了看,高兴的笑了起来。
当他转身离去的时候,却高兴的唱起了那首熟悉的歌谣:离家的孩子,流浪在外边,没有那好衣裳,也没有好烟,好不容易找份工作,辛勤把活干,心里头淌着泪,脸上流着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