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合唱团生生死死中的领悟

2012年春节的一天。机缘巧合,我接触了杭州的一家大型企业的董事长。

谈话中,董事长提到了他曾经看过我们合唱团的演出,觉得我们唱得好听。我介绍了一下我们单位组建的这支市级业余合唱团,也说到了单位领导还是尽可能的给我们提供了基本费用,但是碍于经费不足,合唱团很难有大发展。

那位董事长沉吟了30秒,问我,一个合唱团一年大约要多少费用?我斗胆报了个伍万的数。“那怎么够啊?”董事长说,“开销了老师费用,你们服装不做了?歌曲不付版税了?车马费不用了?团员一瓶水一盒饭也没有?”我无语。

“合唱团肯定要用钱,尤其是你们挂着市级文化单位的牌子,上级要投入的。那么多专业剧团还不是国家养着?这样,我们企业有点钱,支持一下社会文化事业也是应该的。从今年开始,你们合唱团我们负责每年赞助伍万。”马上,董事长又改口了,“八万。过两天我汇报给董事会,争取这个月把合同签了。签五年。”

好事来的太突然,我都有点晕了,“董事长,有什么附加条件吗?”

“没有。就是在财务转账上要有正规发票和抬头。这事我会让一位同志专门和你接头。与你们领导要说清楚,我们是来锦上添花的,不是雪里送炭。单位以前怎么给费用,现在还是要给。”

为了谨慎起见,我把这事汇报给了单位领导和上级主管。希望他们能接下这个善意,提供正规发票,也代替那家企业对我使用经费实施监管。马上,我的上司和上级都为这件好事大开了绿灯,与企业签的合同也完成了最后手续。第一笔款到账。

不过,单位原来的费用再也不提起了。好在合同明确写着“专款专用”,赞助方、监管方和我彼此信任,所以每年如期到账的八万,在使用上我也基本可以说了算。

事情到了2015年,第四笔款到账,加上我在使用经费上的斤斤计较,账面上我累积了近二十万的费用。我满心希望等第五笔费用到账,让合唱团冲出亚洲去一趟。可是就在此时,单位领导换人了。

单位的新领导是个部队下来的、地方安排略显棘手的困难户。他估计除了回答领导“是”外,对人情世故是棒槌一个,更不用说对文艺工作简直是“七窍通了六窍——一窍不通”。

新领导的无能跟部队无关,我们单位前两任也是部队下来的,一位把我们单位搞得风生水起,可惜后来提拔走了。一位自觉业务上有短板,放手让我们业务干部大胆折腾,也让单位日渐起色。

现在的这一位,秉承“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原则,冠冕堂皇的要求我们“拓展思路”,暗示我们要自己养自己。他毫不顾忌的说:让原来的业余艺术团队自生自灭是他任职的重中之重。

我说我有赞助费。他说这不是赞助给你的,是赞助给单位的。

我说要去参加全国培训。他说单位只认国家机关的红头文件,社会团体的文件无用。

我说要支付老师课费了。他说要重新核课费标准。

我说我要带队去比赛。他说这事班子讨论决定不能去。

我说办团总要用钱吧?他说人家老头老太的合唱团没钱也唱得欢。

我恼了,说合同写明“专款专用”的。他说你自己明白怎么在用钱?要好好审计一下。

我说,你觉得合唱团要怎样办下去?他这会爽快了,“不要办了!”狼子野心昭然若揭。

马上,一个成立了快二十年的合唱团就被他一言否决了,停止了活动。所有积存的赞助费也全部上交了。团员们人心大散,有的重新找了“婆家”,有的到其他合唱团去“打零工”,有的苦苦等着云开日出的一天。

为此,我打了申诉报告给领导的领导。回复很明确,合唱团要继续办,要有新思路,要有大发展。唯独没有提到钱。单位的那位领导继续消极,一如既往。在“再讨论讨论,再研究研究”中,我们苦熬到他“光荣”卸任。可是合唱团已千疮百孔了。

现在的领导终于恢复了我们的活动,在经费和场地上继续提供了支持。几乎是全新的合唱团开始“重走长征路”,迎接了新的挑战。我很感慨:有许多的好事,能不能成功,真的还是要看领导。领导不一定要内行但要开放,要懂得信任和支持,像那位企业董事长、两位我单位的前任,我们照样可以做有益的事。但是,我们刚卸任的那位,不内行是其次的。他内行了又怎么样?是那种消极、猜忌之余,还要端着个领导架子的做派,才是办不成好事的症结。

开放的外行可以领导内行;消极的内行“成事不足”;消极的外行“败事有余”。我的感想是这样,不知同行们同不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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