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5天:有意思的读者权利十条

        我们的书友曾大力推荐过《高效能阅读》这本书,之前一直没有缘分去看,今天有时间我便翻开来看看。

        翻开这一章节的时候,赫然在列映入眼帘的是作者引用的法国作家Daniel Pennac的“读者权利十条”。这十条非常有趣。

读者权利十条

第一条    不读的权利

第二条    跳读的权利

第三条    不读完的权利

第四条    重读的权利

第五条    读不择书的权利

第六条    包法利症(易被小说内容感染的症状)

第七条    读不择地的权利

第八条    随意选择的权利

第九条    朗读的权利

第十条    默读的权利

        这“读者权利十条”带给我们的是什么样的感觉呢?可以说是豁然开朗,瞬间轻松。特别是前三条,原来读书并不一定要从头到尾把书读完的啊!

作者原尻淳一在书中这样说:

“不善读书的人,往往会被从头读到尾的强迫观念所束缚”。“读书应以自己的好奇心为原点,从感兴趣的地方入手”。只有当“内在动机“”好奇心”的引擎开始启动,你读书的欲望就产生。

        所以我们为什么要使用读者权利?是为了不让读书成为苦差,更不是做形式啊。

你可能感兴趣的:(第55天:有意思的读者权利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