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讨厌的勇气》-2

第一夜 我们的不幸是谁的错?

3人不受感情支配,愤怒是捏造出来的

青年:昨大下午我在咖啡店看书的时候,从我身边经过的服务员不小心把咖啡洒到了我的衣服上。那可是我刚刚下狠心买的一件好衣服啊。勃然大怒的我忍不住大发雷霆。平时的我从不在公共场合大声喧哗,唯独昨天,我愤怒的声音几乎传遍了店里的每一个角落。我想那应该是因为过于愤怒而忘记了自我吧。您看,在这种情况下,“目的”还能讲得通吗?无论怎么想,这都是“原因”导致的行为吧?

目的论解释:

人们发怒时并不是“控制不住怒气而大发雷霆”,完全是“为了大发雷霆而制造怒气”。也就是说,为了达到大发雷霆这个目的而制造出来愤怒的感情。

是先产生了要大发雷霆这个目的。想通过大发雷霆来震慑犯错的服务员,进而使他认真听自己的话。作为相应手段,你便捏造了愤怒这种感情。

因为如果你不发怒而是心平气和(衣服被洒上咖啡已成事实,发布发怒都无法改变这一事实)的讲道理,服务员也应该会诚恳地向你道歉或者是用干净的抹布为你擦拭。

但是因为感觉讲道理太麻烦,所以想用更加快捷的方式使并不抵抗的对方屈服。作为相应的手段,你采用了“愤怒”这种(简单粗暴地)感情。

如果怒认为愤怒完全是一种突发式的感情无法控制,那么我们也许会遇到下面这种情境:有一天母亲和女儿在大声争吵。正在这时候,电话铃响了起来。“喂喂?”慌忙拿起话筒的母亲的声音中依然带有一丝怒气。但是,打电话的人是女儿学校的班主任。意识到这一点后,母亲的语气马上变得彬彬有礼了。就这样,母亲用客客气气的语气交谈了大约5分钟之后挂了电话,接着又勃然变色,开始训斥女儿。

所谓愤怒其实只是可放可收的一种“手段”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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