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段什么样的故事,会让你即使历经沧桑岁月,仍无法忘怀?我猜,既然是故事,大概都有虚构的成分吧。
也许在我的一生中,一直在找一个豁达的人,可以引领我走出生活的迷雾,走向光明的未来,但一步一步的旅途,也让我渐渐地意识到,可能豁达的人并不存在,因为人本有欲,何谈豁达呢?
阿丧问我到底想要什么样的生活,我坦然:不知道。
面临这样的问题,我想大多数人都会回答这三个字,因为确实如此。我渴望远走高飞,但又想要躲在某个不起眼的角落,做一个不食人间烟火的小仙。但无论做哪种选择,我们都要马不停蹄地往前赶,去追逐自己的未来,因为时间飞逝。
两个月后,阿丧去了一个遥远的城市,而我也来到了一个小镇,真的做了偏安一隅的“小仙”。引我来这里的是程薇,这个女神级别的主持人打来电话的一瞬,我有种进入了平行宇宙的感觉:以前的程薇这么逗比过么?
不管怎样,拎着大包小包,我就来到了这个似乎与世隔绝的小镇——思园。
其实工作的地方到镇上还有一段距离,没有公交,也不好打车,好在产业园里云集了各色的青年才俊,我的工作也不算难,配合着团队拍一些故事短片。于是不知觉中,另一种似乎慢下来的生活,开始融入我的人生轨迹。
十月的风,每一丝都透着干燥的气息,火辣辣的太阳依旧不依不饶地炙烤着大地,公路两旁是两行种的稀稀拉拉的行道树,树的后面,是大片大片的荒地。这些荒地大概是开发商买下的,城市正一步一步的侵略着其它土地,并从生活在城市里的人身上疯狂的榨取财富。好在这里暂时还算安全,适合短暂的修行。下班后,我一般会去镇上买些吃的和生活用品,毕竟大约两三公里的路程,还可以顺便骑着我的破电驴兜兜风……直到后来,我才知道旁边一公里的地方有一家学校,学校里面的食堂,伙食貌似也不错,于是,我成了那里的常客。
作为独居动物的我自从搬进新宿舍,有了新室友之后,也渐渐地变成了群居动物,下班后一个人的浪荡也变成了一群人的浪荡。室友是个GAY,这点他自己都不避讳。他是那种几乎让所有男人都会羡慕的类型,因为他生活在女人堆里,对所有女人的事,都了如指掌,讲段子七荤八素的更是游刃有余。这可能是一个奇迹,公司所有的女的,哪怕扫地大妈、班车司机阿姨……没有什么他不熟的。他最得意的事,也许就是每天傍晚都会有那么两三个姑娘涌进他的宿舍,然后偷偷聊一些公司里谁跟谁的风流韵事什么的。他似乎对谁都很自信,包括我。有次他当着我的面说:“你喜欢程薇吧?”
我笑笑没说话,他就说我没说话就是默认。我说:我喜欢你!你信么!
然后他就说:我信啊,你个糟老头子,不是GAY才怪!
室友一直猜测,我喜欢的是程薇,因为我们之前就曾是同事,而且我们也经常开一些没谱的玩笑,但其实不是。我想我喜欢的,恰如阿丧问我的那个问题那样,会得到同样的回答:不知道。
“我喜欢的大概是女神Q吧。”我这样回答室友,女神Q是公司公认的女神,说喜欢她,99%的人都会相信,因为听者也有可能是你的潜在“情敌”。果不出所料,室友立马泼了我一盆冷水:放弃吧,你追不到她的,谁谁谁追她都没追到。
那个地中海男?我不自觉地笑了:是啊,这么有钱的都没追到,我又有什么希望。
“我没打算追啊,我还担心万一追到了怎么办!”我这样自我解嘲。
秋去冬来,大雪很快覆盖了大地,我有些感慨,时光在我们的身上不断地刻下衰老的印记,我也常常自问:难道我的青春,就真的要这样结束了?再过两年,就是而立之年,而立之年想要做的事情,现在便已在筹划。
“我想,我可能很快就要走了。”我对程薇说。
“真的么?我觉得你可以不必急着走,在这里多学点东西。”
那一刻,我突然变得有些伤感:“未来很短,要选择一座喜欢的城市终老。”
不久后,程薇调去了总公司,而我离开的日期,也在一天一天地接近着。年关之后,我终于决定要离开。最后的那段时间,我和室友以及他的闺蜜们几乎每天都要在宿舍小聚一次,标配就是室友的厨艺、卤菜和室友自带的杨梅酒。
群居了那么久,到离别后,愈加觉得孤单。在那座城市浪荡了半年后,我最终还是去了另外一座城市……
记得离开思园的那一天天气很好,风也很清爽,阳光照在脸上,仿佛时空一下子错乱了。大门外静得出奇,没有一丝一毫生气,但旧木抽新芽,又好似充满生气……我始终难解这矛盾之处,可能个人的故事会一段段落幕,但时间的故事,却总会不断更迭吧。
坐在车上,我斜瞥了下门口那根快要倾倒的慢行指示牌,旁边没有站着一个人,一个一袭素衣,时而张望远方的姑娘。
我犹记得,每个周末,她都会离开,同样的位置,同样的动作,同样的满怀期待的,心向未来的表情……每个周末,她都会离开,然后又回来。
听同事说过,她一直单身,而且也紧紧关上了心里的那扇窗户,身边的男孩们知道了她是块难啃的骨头,追着追着,也就半途而废了,而我,从头到尾都没有动过喜欢她的念头,有的也只是好奇和一点点的好感。我曾试着接触她,了解她的秘密,因为我不相信一个没受过伤的人会画地为牢,把自己关进小黑屋。毫无疑问,所有的尝试都失败了。其实到最后,我也大概明白了她的感受,因为我们是何其的相似。有时,我也想认真交出自己,但现在的人都那么幽默,你知道谁会跟你开一个美丽的玩笑呢?
有一次我提议:“十六铺的桃花好像开得不错,不如我们去看桃花?”
“……多约几个人。”迟疑了片刻,我补充道。说完,我立马后悔多说了后半句。而她的眼神却开始有了喜悦之光,不久,笑容开始在她的脸上绽放。那是我第一次见到她笑,我实在找不到一个合适的形容词来形修饰。
“好啊,我正好想去看呢,还没看过。”
“好,我这就约他们。”
找了一圈,果然没一个有空的,他们说太远,我如实转述,她略有失落:“好吧,太远就算了,本来休息的时间就不够。”
“那就算了吧,又可以省下一笔开销。”我猜如果我说出这话,肯定又有人会喷:活该你找不到女朋友。
这话不无道理,但转过身想想,那些找到女朋友的人,就真的幸福了么?
总之,也许在这段唯有的交集中,我错过了那个姑娘,也像是成功躲过了人生的一次劫难。毕竟嘛,去留无殊意,俗事不沾身,对我而言,也许是最好的结果了。
转眼之间,一年了,一年攒下的熟悉,大概一年也会变得陌生吧,如能再会,请容我问候一句:陌生人,安好。